当年的黑海海峡公约苏联有点坑自己,当今为何又要开凿新运河?

黑海海峡从历史上就占据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黑海海峡是欧亚两个大洲的天然分界线,而黑海虽然是一个全封闭的内海,但是黑海沿岸的国家并不少。尤其有俄国这种世界级的强国;而黑海海峡在近代以来又一直经过土耳其的领土,因此最近几百年来,除了俄土两家对黑海海峡控制权的激烈博弈外。英法美等传统的海洋强国,也一直在黑海海峡问题上长期插手;而且一战中还在这条狭窄水道和附近的陆地上爆发过激烈的战役。冷战期间又是北约遏制苏联舰队进入暖海的重要战略隘口。黑海海峡实际上又分为三段。从南向北,分别是达达尼尔海峡,中间的马尔马拉海,和最狭窄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由于一战后奥斯曼帝国战败分裂,因此英法苏联方面对黑海海峡的通行模式有很大的发言权。最终在1936年通过了一个《蒙特勒公约》。

到今天仍然原则上有效。蒙特勒是瑞士的一个城市,当年在这里开会讨论黑海海峡的问题,最终通过的公约就是《蒙特勒公约》。当年与会各国经长时间争论,最后于1936年7月20日达成协议,与会9国代表签署了新的“关于海峡制度公约”,通称《蒙特勒公约》。公约确认了黑海海峡通行的自由原则:平时和战时各国商船均可自由通过;在平时黑海沿岸国家的军舰可自由通过海峡;非沿岸国家之军舰通过海峡则要受到一定限制,即同一时期通过的军舰总吨位不得超过1.5万吨,在黑海停留的船只总吨位不得超过3万吨,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1天;在战时如土耳其为中立国,各交战国军舰不得通过海峡;如土耳其为参战国,则由土耳其决定是否允许别国军舰通过。从这个公约来看,通过海峡的军舰个体吨位和总吨位及其停留时间都不算突出。

其实特别在公约中加入通过的外国军舰的吨位限制,还是苏联代表特别要求的。因为苏联从1922年建立一直到二战结束,苏联海军本身的发展非常缓慢。而作为苏联濒临的唯一暖海,苏联黑海舰队的实力也一直不算强大。只有一些比较小的舰只在黑海沿岸进行防御。而如果此时英法美德等西方传统海军强国的大舰队突然进入黑海,对苏联方面的黑海沿岸防御是巨大的压力。因此公约特别根据苏联方面的要求,限制了进入黑海的非黑海国家的军舰个体吨位的最大上限和舰队的最大规模,甚至还有不超过21天的时间限制。1.5万吨只相当于一艘巡洋舰的吨位,3万吨级不过是2艘普通巡洋舰。而当时已经有3万吨级的战列舰,如果成编队开进黑海,苏联方面以当时不强的海军实力是很难应付的。不过苏联方面的这个要求,却基本成了2战以后的变相的作茧自缚。因为二战以后黑海沿岸成了苏联最大的造舰基地。在这里生产了苏联全部的7艘载机巡洋舰。

基本每艘的满排吨位都超过了4万吨,这些大舰要通过黑海海峡。已经突破了苏联方面在1936年公约中的最高吨位指标。因此导致公约对军舰吨位规定已经名存实亡。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就是黑海海峡其实比苏伊士运河更宽更深。黑海海峡中最“窄”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平均也有750米宽,水深36米。即使当今世界最大的70万吨级轮船通过也没有任何问题。更不用说10万吨级的航母。而苏伊士运河的平均深水宽度不过200米,平均水深不过24米。因此在天然海峡足够宽和足够深的情况下,是根本没有必要另外开凿一条和海峡平行的运河的。而土方偏偏要着急开凿。其实原因也不难找。回头再看看《蒙特勒公约》就会发现根本原因所在。也就是根据公约,任何船只通过海峡,不论是军舰和民船,都是永久不收费的,最多域外国家的军舰通过需要和土方“提前打个招呼”。这样就永远收不到一分钱的“过路费”。而一旦是通过人工开发的运河,就有理由收过路费了。根本原因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