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约牛证券咨询: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共有几类?怎么样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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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云南约牛证券咨询: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共有几类?怎么样去分类?
七类网下投资者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科创板股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能力。《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统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共包括七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七类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成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后,可以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条件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二)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
(六)符合监管部门、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还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注销登记或其产品已清盘的,推荐该投资者注册的证券公司应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其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格或科创板配售对象资格。
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主要从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加强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四个方面加强了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作为价格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中应自觉遵守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坚守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底线,充分发挥专业的价格发现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合理报价,促进市场机制有效发挥,切实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云南约牛证券投资咨询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