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我不是药神》再次上演?“定罪不起诉”依然属于犯罪?

视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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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总结
1、李芳案应适用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酌定不起诉它在性质上依然认为是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定罪免刑
3、如果一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就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再贴上犯罪的标签。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5、认定犯罪时,需要进一步判断它是否危及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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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贩毒救子”案例分析
0:00-2:58
二、何为犯罪
2:59-5:29
三、自然犯和法定犯
5:29-9:05
四、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案例分析
9:06-14:32
五、罗老师名言
14:32-15:18
一、“贩毒救子”案例分析
李芳(化名)的儿子患有一种罕见的癫痫症,经医生建议,她给孩子使用了名为氯巴占的海外药物。在国内,它属于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单。今年7月,李芳帮一名代购者代收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结果,李芳因“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被中牟县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不予起诉。李芳表示,不认可对其“毒品犯罪”的定性,将向检察院进行申诉。
1、不起诉意味着什么?
案件不再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程序终止。酌定不起诉它在性质上依然认为是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定罪免刑
2、不起诉的三种情况
①法定不起诉(无罪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②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③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李芳等人的行为构成毒品犯罪吗?
不构成,李芳等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毒法,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具有行政上的不法。但是没有危及普罗大众的身体或生命安全,如果一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就已经足够,没有必要还要再贴上犯罪的标签。适用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何为犯罪
1、犯罪的定义
《刑法》第13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3、情节显著轻微跟情节轻微的区别
①对于酌定不起诉的人,公安机关不会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②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必须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4、刑法上犯罪行为的观点
①行为无价值
犯罪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行为本身违反了规范,行为本身没有价值,行为不法就是行为无价值。
②结果无价值
犯罪在结果上具有危害性,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法益,也就是法益在结果上是没有价值的(结果无价值)
③二元论
在认定犯罪的时候,既要考虑行为不法,又要考虑结果不法
三、自然犯和法定犯
1、自然犯
①自然犯的定义
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自然而然是犯罪,任何文明国家都会认为是犯罪。
例如∶杀人放火、抢劫强奸
②自然犯的行为不法
⑴道德规范所鼓励的行为不可能就是犯罪,在此前提下再考虑结果侵犯了法益
⑵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是一种道德所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例如∶张三遭遇强暴拼命反抗失手将歹徒杀害不构成犯罪
2、法定犯
①法定犯的定义
反伦理性不强,只是因为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使得它成为了犯罪。
例如∶走私犯
②法定犯的行为不法
⑴行政不法,违反行政法规
⑵刑事不法,违反刑法
3、何为法益(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包括个人利益(生命权、财产权)、社会法益(社会秩序)、国家法益(国家安全)
4、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区别
①行政不法
⑴只是单纯的违反了行政法,可以做行政上的处罚
⑵行政不法只要违反了行政法规范,就推定抽侵犯了这种抽象的行政利益
②刑事不法
⑴除了要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他还必须要具备严重的法益侵害性
⑵还需要侵犯某种具体的法益
四、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案例分析
1、王力军收购玉米案
王立军是一个散粮收购商,经常从农民那里收购玉米,但他没有办粮食收购许可证。按照行政法规只要收购量达到50吨以上就必须要办粮食收购证,否则就是非法的行为。
后来王立军被举报了,一审法院就认为他构成非法经营罪,再审法院认为这个行为呢没有扰乱市场秩序,他虽然违反了行政法规啊,但是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所以没有必要处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最后改判王力军无罪。
2、非法行医案
①医生有证但诊所没证
没有危及民众的身体健康,所以即便进行行政处罚,也没有必要上升为犯罪,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②农村接生婆
没有危及民众的身体健康,反而是有助于产妇的身体健康,也没有侵犯法益,那就不构成犯罪
(偏远山区,孕妇快生了找不到医生)
3、张三伐樟案
张三村里的野生樟树被雷劈死了很多棵,村长让张三把这些被雷劈死的张树砍掉了。野生樟树的确是国家的保护植物,根据行政法规砍伐必须办证。本案中张三违反了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即可,但是没有必要上升为犯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树已经被雷劈死了,不可能危及珍稀树木安全。
五、罗老师名言
①研究犯罪不是为了犯罪越来越多,而是为了犯罪越来越少
②我们要警惕刑法肥大的重刑主义倾向,对刑罚的适用缺乏应有的节制
③刑法是最后法、补充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动用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