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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2011卷一第4题20230606

2023-06-06 08:02 作者:宋昶靓宋垚磊  | 我要投稿

(单选题)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其他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健全完善立法是首要要求,法律制度不健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无从谈起。而健全完善立法要求做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制统一和体系完备四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坚持民主立法,就是既要体现立法内容的民主,又要体现立法程序的民主,注重把立法为民贯彻始终,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开门立法”、“问法于民”改变了过去我国专家立法、领导立法的不透明过程,从立法的程序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人民的不同要求都能被吸纳进法律规定之中,是立法为民的体现,也增强了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因此B正确。 A项错误,由于我国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立法是不平等,故并不存在所谓的立法平等原则。只是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统治阶级,人民民主专政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人民对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我国的立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即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其实体现的依然是统治阶级(人民群众)内部民主立法的过程,而不是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实行立法上的平等。 C涉及的是“执法”,尽管执法为民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但与本题的题干没有关系。 D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指的是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各个机关内部的不同组织间权力的相互制约与监督。就立法而言,例如某些西方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二院制议会制度中上议院与下议院在某些立法事项上的制约都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但很显然,一方面,我国在立法这一领域并不存在所谓的相互制约,因为我国的原生性立法权专属于人大这一民意代表机关,其他所有的立法权(如行政立法权)都从属于它,只存在前者对后者的单向监督,而不存在相反的趋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本题的题干原本就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因此也不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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