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专审中,工作经历可以用哪些材料佐证?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作为一项对干部人事档案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的工作,能够发现和解决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服务保障和重要依据。
在人事档案专审中,如果一份人事档案有多个工作经历,但是有的阶段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凭证,人事档案中还有哪些材料可以进行佐证呢?
在某一段工作经历中,如果原单位还存在,可联系该单位开具相对应的工作证明,注明工作时间、内容等;
还可以从人事档案中其他材料寻找佐证,如:
一、年度考核材料:填写的年度考核表中一般会记载相关工作内容、项目名称等,从而侧面证明在职;
二、职称评定材料:职称评定材料中需要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工作内容,可做参考;
三、工资材料:工资材料会涉及发放工资单位、发放工资时间、以及调整工资时间、单位等内容;
四、其他相关能证明该段工作经历的材料:如个税申报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