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4號,被玩Orbeez Challenge的臭小鬼攻擊了,我要反擊。
今年美國某些州的小屁孩開始買一種玩具,叫水彈槍。
網站居然不難找,這就有一個。
https://gelblaster.com/products/gel-blaster-surge
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子彈,本來是個非常小的顆粒,跟種子一般,但是泡在水裡之後,就會膨脹,變成一顆跟漆彈大小差不多的子彈,再配合發射器,就能擊發,而擊中東西又會變成水,除了會在衣物上留下水漬,沒有任何彈殼之類的東西可以找到。
然後就有一群死小孩用Tiktok玩Orbeez Challenge,在街上隨機射擊路人。
然後因為我走在路上,1小時內被2台不同的車內的小孩攻擊,所以我要開始準備讓小孩重新做人縝密計畫。
我不是一個喜歡搞事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挑釁,想搞事,不管對方年紀、性別、種族、有沒有背景,我都要動手,不是要證明我多狠,也不是要證明中國人多兇悍,只是要讓對方知道不要以為自己年紀小就可以為所欲為。
其中一台車在擊中我的時候我追了上去,已經記下車牌了,所以事情好辦,有車牌,只要對方一疏忽,我就會從暗中下手,不給對方後悔的機會。
而另一台車我本來是記得車牌,但是在追車的途中忘掉大半部分,因為被攻擊的當下我沒反應過來,也不太相信有人敢在接近中午的時候在路上用玩具槍攻擊路人,萬一我當時手上有真的,對方就可以準備吃席了。
當然,如果對方家裡有真槍然後被偷出來,吃席的就是我。
這就是為啥我如此憤怒的原因。
說實在的,人不管走在哪一條路上,只要沒有冒犯到人,沒有干涉他人自由,就不應該受到攻擊。
如果有人動手,那就是給我機會反擊,而我不會手軟,這是身為人的原則。

接著就是復仇的手法跟程序,我復仇是否有合理性呢???
我被攻擊在先,要怎麼證明我之後的反擊是合情合理的呢?
這時候就需要證人了,我在被攻擊之後,就打911報案了。


其實我第一次被攻擊的時候剛開始是記得車牌的,但是我一憤怒,追車追了2條街之後,就忘記大半了,如果我記得全部車牌,其實第一時間打911,跟警察描述,然後要求警察『Prosecute』他們,就是起訴,當時我其實沒有辦法要求他們起訴,這案子最可惡的是對方的子彈是很難造成看得到的外傷的,我的左腦確實疼痛,但是根本看不到瘀血,休息3天就幾乎沒有疼痛了,讓案子非常難做大。
所以要給對方一點教訓,警察那可以出力,但他們不會過度執法,加上對方很可能未成年,要重罰就更難了。


有報案單,就可以證明我確實是被攻擊的一方,那之後我如果有反擊的行為,如果事情鬧到法院,就可以提出是對方搞是在先的,我是正當防衛。
但是也如我說的,當對方年紀接近18歲,基本不會重判,所以如果真的要讓對方付出應有的代價,就要更狠更長遠的準備。
所以我要潛伏跟準備了,因為我不能讓明明犯錯的人,還敢到處招搖。
沒有哪個人是生來就被欺負的,人若犯我,我必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