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犯罪记录律师公证加章转递认证用于深圳入职
香港无犯罪记录律师公证加章转递认证用于深圳入职
香港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是需要由香港警察局出具的,需要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拿到无犯罪证明后,才可以进行香港律师公证。
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纯粹是供有关人士申请入境签证前往另一国家旅游、升学或居住,或申请领养小孩之用。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中国委托公证,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文件回内地处理事务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程序
1、申请人递交公证资料或文件;
2、司法部任命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委托公证文书证明文件;
3、制作公证文件;
4、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电脑登记-公证文件加章转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