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32层坠落……深圳南布家园总承包工程高坠死亡事故查明
今日(2月17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深圳市南布家园总承包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2月16日,深圳市南布家园总承包工程项目5号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项目为南布家园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益田世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宝恒泰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市红树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调查组查明,2022年12月16日7时许,红树林劳务公司员工陈某才、陈某清、徐某涛3人携带批灰工具到南布家园5栋32层阳台进行刮腻子作业。8时许,红树林劳务公司领班李某帅听到工人在喊有人坠楼,电话联系陈某才未果,便通知徐某涛到陈某才作业位置察看,发现陈某才不在作业室内,用于登高作业的马凳侧倒, 楼层防护门朝外打开且变形弯曲,徐某涛往阳台下方看发现有1人已躺在1楼。中国十九冶专职安全管理员魏某健等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后立即报警。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8万元(包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交通费等)。
调查组经过缜密分析,认定陈某才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马凳摆放在杂 物凌乱且不平整的木板斜坡上进行阳台顶部批灰作业,由于站在马凳顶部进行头部上仰和移动作业导致马凳失稳侧倾,其因身体跌落导致施工升降机楼层门被撞开,坠落到地面1层后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宝恒泰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不全面不细致,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也未能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按照安全风险 分级对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也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事故隐患。
2,红树林劳务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使用工具操作不当的安全隐患。
调查组认为,宝恒泰公司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予以处理。
红树林劳务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予以处理。
恒浩建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建议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此外,李某成,宝恒泰公司南布家园项目现场负责人,未及时排 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丁浩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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