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瞪羚企业各地级市不同补贴奖励
2023-03-30 10:47 作者:hbip15553279674 | 我要投稿
山东省瞪羚企业各地级市不同补贴奖励
济南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奖励50万(一次性奖励);
泰安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德州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最高30万;
临沂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各级财政通过“云服务券”、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
威海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

滨州市:建立“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对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的一次性奖励;
烟台市、潍坊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
淄博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
东营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同级财政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菏泽市:针对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0万;
聊城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和“创新优秀”企业,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济宁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枣庄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奖励;
日照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