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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智课程:自然资源执法办案常用手册

2023-08-25 21:50 作者:唯智课程1  | 我要投稿

唯智课程:自然资源执法办案常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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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智课程:自然资源执法办案常用手册

第一章 总则

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下同。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定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适用对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适用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六条[适用目的]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七条[被处罚者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了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被处罚者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 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

行政拘留: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法律对处罚的设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对处罚的设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对处罚的设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

第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对处罚的设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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