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经营所得三者的区别?
一,劳务报酬:
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提示]和劳务接收方没有雇佣关系。简单来说给我钱的人不是我老板。
二,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和劳务接收方有雇佣关系。简单来说给我钱的人是我老板。
三,经营所得:
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提示】自己就是老板。
三者的区别
1: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2: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效用的活动,个人只需付出劳动或借助一些简单工具付出劳动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而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将资金注入,对产品或服务按照供产销的方式进行的一种经营活动,所以一般会有资金的投入、稳定的机构场所(生产工具)、持续经营、自负盈亏等特点。
三者的区别通过一个例子再来看一看:
某高校的高级教师李某在给该学校的学生上课时获取的报酬,由于是因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李某利用休息时间为其他企业的员工,提供培训获取的报酬,由于服务对象与其并没有雇佣关系,并且只是单纯提供了培训服务,符合劳务的定义,那是劳务报酬所得。
李某设立了一个培训机构,让学员都到自己的培训教室里来上课,由于他投入了资金,又有自己的经营场所,符合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定义,属于经营所得。
三者如何纳税
一:工资薪金纳入了综合所得,按月预征,年终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每月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预缴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所得于次年6月30日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劳务报酬纳入了综合所得,按次预征,年终汇算清缴。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于次年6月30日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经营所得属于分类所得,按月/按季预征,年终汇算清缴。
1,经营所得以个人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后所得的净额,乘以5级税率来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经营所得于次年3月31日前,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