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安县小苏村出土的铜建筑构件
陕西长安县小苏村出土的铜建筑构件
朱捷元 黑光
1974年1月,在长安县纪阳公社小苏村附近发现一批铜建筑构件(图一)。原物是在该村东南100米处的黄土坑内出土,距地面深为1.6米。和铜构件同出的还有秦代绳纹瓦残片等。小苏村在西安三桥镇的西南3公里,东南距阿房宫遗址中心的阿房宫村有1.5公里左右。小苏村南1公里为大古城村,在大古城村及其东面毗邻的姬家庄、赵家堡的夯土层逶迤不断,形成一个面积达26万平方米的方形台地。以此判断,这批铜建筑构件的出土地点是在秦阿房宫遗址的范围内。
一、出土的铜建筑构件共6件,分三种类型∶一、方形圆孔铜建筑构件 1件。长21.2、宽21.2、高11.6厘米,重19.25公斤。正方形,中间圆形穿孔,孔径17.5厘米,两侧面中间均有一个小卵孔(图版捌,1;图二,1)。
二、方形浅圆窝铜建筑构件2件。均长19、宽14、高7厘米,其面中部均有凹下的浅圆窝,直径9.4、深3.6厘米。一件重7.25公斤,另一件重7.75公斤,刻有“川"、“十"二字,是作为编号用的(图版捌,3、4;图二,2;图三)。
三、圆筒形铜建筑构件3件。均作圆筒形,中空,筒内有对称凸起的直秋纹两道,筒外中部亦有凸起的弦纹一道。均高9.3、径11.4厘米,重2.75公斤(图版捌,2;图二,3)。
关于使用铜来作建筑构件,我国起源很早,大约从殷代开始。1933年在安阳小屯村殷代遗址中曾发现铜础十个①。到春秋战国时期,就较为普遍了。《战国策•赵策》就曾记载:赵国的董安筑晋阳的''公宫之室”,就'‘皆以鍊铜为柱质"。而后,赵襄子缺铜,张孟谈就建议他取董子所营晋阳宫室的铜而用之。《史记•刺客列传》记载:没落奴隶主阶级所雇用的亡命之徒荆轲刺秦王时,“引其匕首以掷秦王,不中,中铜柱"等等。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用铜来作宫殿、陵墓的建筑构件,更为普遍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修治骊山陵墓时,就“下铜而致椁"。《水经注》亦记载:“项羽入关发之(指秦始皇陵),以三十万人,三十日运物不能穷"。关东人销椁取铜。到后赵(公元319-351年)石勒,石季龙时,曾"据秦始皇冢、取铜柱铸以为器"②。
从现代考古发掘材料来看∶在凤翔秦雍城遗址、秦都咸阳遗址(今咸阳窑店附近)就出土了不少的铜建筑饰件和构件。如咸阳窑店附近就出土了包括方形带槽和卯的铜零件、工字形铜零件、铜铺首、套管、铜活卡等,其中还有四棱柱状的铜料以及相当数量被烧过的铜块。在临潼戏河水库工地曾出土过类似铜门楣类的较大型的铜建筑构件,上有精美的夔凤纹。
这次小苏村出土的这批铜建筑构件,既在阿房宫遗址的范围内,且构件与上述出土的秦建筑构件很相近似,可以认为这批铜建筑构件应是秦阿房宫内宫殿建筑上用的。就其用途来说:方形圆孔铜构件,据其形制判断,似作柱础用的。其中间圆穿孔的直径为17.5厘米,看来其固定的柱,很可能不是木质的,因其础面不大,孔径较小,承受不了较大型的木柱。而结合文献记载:秦官殿已有铜柱,则它很可能是铜柱的柱础。从其孔径的大小,也可以测定其承受铜柱直径的数值。两侧面中间的二个小卯孔,这无疑是起加固铜柱的作用。方形浅圆窝铜建筑构件,就其形制看来,很似门砧。上面中部有深3.6、径9.4厘米的浅圆窝,无疑是作为套门转柱用的户枢。圆筒形铜建筑构件,很可能是用来作结合、固定木质建筑材料的。这些构件,既显示了宫室的宏伟、壮观,又起着保护木质构件的作用。它们与上述咸阳渭城遗址出土的铜零件、临潼出土的铜门楣类的建筑构件,结合起来考察,可以说明在秦代宫殿建筑上已广泛的采用铜质构件。同时,也可以证明我国建筑上金属构件与木质构件的结合使用,已有悠久的历史。因此这批铜构件,为研究我国建筑史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