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专利转让必须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转让人必须拥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该专利属于企业所有,则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转让给外国人或国外公司,则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转让合同必须在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方可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所有权、义务以及相关权利也将转移到受让人名下。
2.转让专利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而不是为了垄断技术。
3.专利转让合同的要求如下:转让方应确保受让方获得相关技术知识。根据《合同法》第345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并提供有关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4.合同只有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才具有效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生效,当专利权到期或者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转让专利后不可收费:专利转让的受让人不得同意让与人之外的第三方使用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转让合同达成后,转让方应停止使用专利:在专利转让之前,专利权人已经实施了该发明创造,转让合同达成后,应停止实施该发明创造(按照约定情况进行)。
7.专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之前,专利权人与其他人之间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这些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将会转移给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8、需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受让人应确保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合法的持有人,并确认该专利权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是否涉及职务发明以及专利权转让方是否属于国有企业等。如果转让方是国有企业,则需遵循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9、转让专利权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但对于发明创造作为其客体来说,它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一样被实际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因此,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登记。
从这可以看出,转让专利虽然是企业提升自身的选择,但只有在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的情况下,才能确保没有任何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