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幕府制度研究》笔记与部分幕职官职的解释(一)

参考文献:
《唐代幕府制度研究》,石云涛著
《汉帝国英汉官职大词典(A Dictionary of Official Titles in Imperial China)》,亦称《中国古代官名辞典》,Charles O.Hucker著。
《汉典》
《汉语大辞典》
《中国历代职官词典》

一、 幕府起源和唐以前幕制
唐人幕府观念与幕府溯源
铭燕然,备勋籍,用参画——元稹《裴浏检校尚书库部郎中充河阳节度判官》
巡御封略,经参戎事,居无恒处,秩靡常品——李直方《邠州节度使院壁记》
唐代幕府的特点
1. 助统帅组成领导班子
2. 幕府人员(僚佐)采取聘举制
3. 经参戎事,军事色彩极浓【核心】
4. 幕主与幕宾僚佐之间乃宾主关系,非上下级关系
5. 幕职非国家正式官吏
公卿州郡开府自辟僚属不涉及军事不算幕府
唐代幕府的简要分类
从性质来看,主帅为任务而开的幕府:
1. 负责具体执行任务
2. 长期备御边防
从发展过程看:
行军幕府→边镇幕府→方镇幕府→都统行营统帅幕府
唐前期→中宗至玄宗→中晚唐→唐末
幕府本义
将军出征临时组成的军事指挥机构,将帅的军府,办公的地方
“幕府(Private Secretariat)”一词,最早见于《史记》记载——《廉颇蔺相如列传》:莫府
关于莫府的解释:
裴骃《史记集解》解释:将军征行无常处,所在为治,故言莫府。莫,大也。其训莫为大,云莫府为大府,即以“莫”通“漠”,广大意;
司马贞《史记索引》引用崔浩言语:“古者出征为将帅,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帘为府署,故曰幕府。”而认为莫应作幕,通假字别字。
此后,把将军衙署称为幕府,在史籍中常见。
幕府(或者说幕府性质的机构)出现很早,但并没有相对完整的记载,首次提及这个词是在春秋战国时期。不过一些幕府专属的职名已有文献可考,也固定下来。
原因:有战事便有统帅,统帅一人做不到专断独虑、事必躬亲,必有佐戎参谋之士。
周以前有戎幕
周有幕人、掌次
西汉——幕府的一个大发展时期
各类将军都有佐统戎务的机构,被称为幕府
分军司幕府(将军统兵出征时临时设置)和将军为辅政而开设的幕府(常设)
1. 西汉时期将军幕府体制与其职能相当完备,开始区分文武职能
2. 汉代因将军开府辅政,出现了幕府影响政局的情况
3. 形成“大则命于朝廷,次则皆自辟除”的用人任命制度,军府机构的组成和僚属的选任采取朝廷任命和将军奏辟相结合
4. 朝廷任命的幕府僚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牵制、掣肘将军的作用
Ps:东汉时期的“军师”一职,乃将军自相聘请的参谋之士,正式编制里无此职
魏晋南北朝时期
出现都督统兵制→形成都督幕府
都督(Commander-in-chief)制起源东汉,形成魏晋。
而持节都督的最早记录——建安二年(197),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
此后持节都督统兵成为通常制度,并出现镇守常设【镇守都督】、出征权置【征行都督】两种
据孙继民观点:都督原为临时所设,后演变成常设军职
都督中外诸军事/监诸军/督诸军/使持节/持节/假节
都督诸州诸军事
都督某州诸军事
使持节(Commissioned with Extraordinary Powers)→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
持节(Commissioned with Special Powers)→得杀无官职的人。
假节(Commissioned with a Warrant)→得杀犯军令的人
隋唐刺史(汉Regional Inspector,魏晋南北朝Regional Chief,金朝Prefect)例加使持节的虚衔,如某州刺史必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唐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则为节度使。
都督统兵制贯穿魏晋南北朝,直到北周时期被总管统兵制取代
将军开的军事幕府具有临时性,但由于南北朝时期军政合一,一州刺史虽然主管民政,但为应变突发情况,往往让刺史兼都督、将军,这使得刺史既是民政长官又是军政长官【地方政治的军事化】,拥有政府与军府两套机构,那么为了方便管理,其幕府则会常设,兼民政与军政。
特征:
1. 南北朝时期纯民政刺史【单车刺史】很少
2. 幕府的日益固定化并在地方政治上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幕府僚属侵夺了州郡官吏之权。
3. 幕府体制日渐成熟,文职僚佐系统越加清晰
4. 入幕成为文士晋身的重要途径
5. 方镇拥重兵形成霸府,权力的膨胀造成政治局势的不稳与政权的更替,幕府僚佐成为幕主争权夺利、篡位夺权的工具
6. 南北朝后期,朝廷逐渐将僚佐辟署方面的职权收回中央。北齐: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北周:刺史僚佐,州吏自辟署,府官则命于朝廷
Ps:南朝常以幼年皇子镇守各地,担任刺史,其幕府长史则代行府州事,代理刺史;长史和司马往往兼任州首郡太守;
北朝刺史暂缺时,长史亦暂行府州事,亦兼任州内首郡或大郡太守
隋朝虽取缔了州县僚属辟署,但保留了军事系统僚佐辟署的制度
总结:幕府制度实质是将帅拥有高度自主权进行用人的行政制度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秦汉时期军事上以将军统兵出征制为主,边地州郡驻防为辅;
魏晋南北朝则是都督统兵出征、方镇长期驻守相结合
隋唐大体沿袭前朝的规律
幕府的意义演变与扩大:北宋时期
背景:唐末经历五代,到宋朝时方镇使府的自主权日益削弱,到了宋朝,大力削除藩镇权力与势力,用人制度不比往常;同时辟署制度不局限于军事系统内,逐渐延伸至文官系统,幕府的含义逐渐扩大,首先刷新观念的是《册府元龟》幕府条目
《宋史·选举志》:宋初,内外小职任,长吏自奏辟,熙宁年间悉罢归吏部,然要处职任如沿边兵官、防河捕盗、重课额务场之类,寻又立专法听举,于是辟署不能全废也。
幕府意义的再次变化:明朝时期
明朝建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中央集权,长官自辟僚属制度与中央集权背道而驰,因此将权力全部收归中央,对辟署制度的摒弃更为彻底,然而适得其反,还是得允许以私人名义招募僚佐,幕宾制由此诞生。
张纯明:元明以后幕职和以前迥然不同,法定的佐治人员(吏)形同虚设,位卑禄微,不足轻重,人以杂流目之。地方官吏办事不能无人,法定的人员既然不中用,只好在法定以外谋补救的办法。明清式的幕友就是这么来的……
明清的幕宾制流离官制之外,与幕主更多是私人关系,与宋以前幕府有很大区别;而明清军事系统的督抚部门虽然也能想从前幕府一样招揽僚佐,但是也是私人成分,没有官职,只能和幕主保持一种客或友的身份。所谓绍兴师爷,其实和唐代幕府不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也许会有互相影响的因素。
幕府两个重要特征:军事性、幕主(在招人方面的)的高度自主性
据《册府元龟·幕府部》,可以将唐代幕府整理成以下形式:从行政、军事、经济方面
1. 总管府/都督府/大都督府/中都督府
2. 大都护府
3. 经略使府
4. 节度使府
5. 观察使府
6. 团练防御使府
7. 诸使
8. 兵马留后
9. 两京留守
10. 盐铁、度支及场院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