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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满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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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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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始作俑者,就是该案第一个故意枉法裁判的人,他是阻挠你纠改的最大阻力。是他通过运作抱团式,链条式司法腐败,制造所有司法纠错程序空转的。他也是最怕你翻案的,因为案翻了,怕被追责,拼命也要拦住不让改。还有一个原因,改了他获取的不法利益就要退还。
第二个就是生效判决书所在法院院长,他是法人。他有纠改错案的职责,也有职能。他不愿改,原因比较复杂,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不想因为你的合法权益得罪其下属或一片。二是自身不干净,怕因改你案子引火烧身,三是外界干预,他为了自身利益,不能改,四是纠改你案子影响他的政绩和法院的考核等。
这两个人是你能否纠改冤假错案的关键,对首作俑者,不要客气,要抓住其违法乱纪的证据不放手,打控告投诉與论监督组合权,这样其他人对其就不愿也不敢再伞护,甚至恨不得早点把他解决掉。找院长,或给院长写信,要有理有据有节,要明确你纠改错案的决心和意志,要一再要求公开听证,让多个部门的人员参加。
如果他不同意听证,说明你的案子真的错了。如果愿意听证,可能没有错误。为什么这样说,答案是;通过公开听证,你的案子没错,他可是一举二得,一是解决了你不服判息诉的问题,二是对他和法院都是正面宣传,他何乐而不为。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干。你没看宣传,某某院举行公开听证,解决了某某长期涉法涉诉问题。写听证申请书,听证时间让法院定,一式四份,一份交给法院,另外三份是恳请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和人大内司委和纪委监察委派人参加听证会。
如果不愿听证,说明你的案子错的离谱了,法院怕丢人。这时人大,政法委,纪委监察委都明白了,这个案子真错了,而且错得不能拿到台面上了。这样你就有理有据地认定案子错了,法院就无理由反驳了。
总之,冤假错案,要想纠改,就得充分利用合规合法的所有手段,依法维权。要求公开听证应该比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