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行为与司法赔偿20230521
何某因盗窃罪入狱,2020年2月12日与同监室的其他服刑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右眼受伤,2021年3月15日出狱后,进行了右眼的伤情鉴定,2021年6月25日,申请国家赔偿,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1)首先需要明白,本题是司法赔偿的题目,而不是行政赔偿的题目,这是做题目的起点,从题干信息中“因盗窃罪入狱”“服刑人员”等字眼均可以发现属于刑事司法行为,而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明白这一点后,C选项很容易发现其错误,司法赔偿是不可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所以,C选项错误。 (2)《国家赔偿法》第39条对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为,“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本题中即使从被侵权之日2020年2月12日起计算,2021年6月25日也没有超出国家赔偿时效,而且要考虑到“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所以,何某申请国家赔偿的起点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也就是2021年3月15日出狱后的2年,那就更没有超出2年的时效了,所以,A选项错误。 (3)何某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被殴打致伤的,所以,如果何某认为监狱管理机关存在唆使或放纵他人殴打行为,是有资格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监狱管理机关。然后,在司法赔偿程序中,不管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还是检察院,还是公安局,抑或是本题的监狱管理部门,司法赔偿的第一步均应该是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先行处理程序,所以,B选项表达的应当先向监狱管理机关申请的表述是正确的。 (4)从逻辑上,首先应当确定赔不赔,才能够确定赔多少、赔什么?根据本题题干表述何某“与同监室的其他服刑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没有表达国家机关存在唆使他人殴打、放纵他人殴打的违法行为,那么,国家是不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何某应该找其他服刑人员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既然国家赔偿都不需要赔偿了,还需要讨论是否赔偿鉴定费的问题吗?这个题目命题人使用了“指东打西”的命题技巧,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