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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万红《明代与清初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中所存在的争议

2022-12-24 16:46 作者:神霄玉府宣和静虚羽士道君皇帝  | 我要投稿

论万红《明代与清初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中所存在的争议


       摘要:明代土地数量历来是学界的关注重点之一,历代学者对此多有论及。明代官方记载中,均出现过两种相差甚远的土地数,万红老师在《明代与清初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中认为原因在于明代行政和军事系统分管疆土的管理体制,因此对于明代土地数量需要综合而论。本文作者对此亦持相同意见。然而在之后的论述中,万红老师在以洪武晚期清丈的数据基础上得出明代土地数量高达1161万余顷,不但远超前代,更高于后世清朝。对于此,本文作者认为其数据有待商榷,洪武晚期数据并不可信。

       关键词:经济史  耕地数  清丈

一、明代所存在的两大土地系统

       众所周知,明代在设立南、北直隶与十三布政司这一行政系统外,还设立了军事系统。行政系统即六部——布政司(直隶府、州)——府(直隶布政司的州)——县(府属州),军事系统即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直隶都督府的卫)——卫(直隶都司的守御千户所)——千户所。明代的行政系统毫无疑问管理着明帝国的大片疆土。而值得注意的是,同样作为一种地理单位,明代的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同样管理着明帝国的疆土。顾诚先生通过认真研究明代的有关文献,就曾指出明帝国的整个疆土分别隶属行政和军事两大系统。明代除了设立了与南、北直隶及十三布政司相应的在内卫所和十三都司外,又在东北地区和京师北方设立了奴尔干、辽东、万全、大宁四都司,及陕西、山西、福建、四川和湖广五个行都司。这些都司、行都司均管辖着不属于布政司的大片疆土。

       故若计算明代的土地面积,便不能仅仅计算其行政系统所辖的耕地数额,军事系统下土地数额同样需要计算。因此万红老师认为:既然明代存在两种并行的土地管理系统,那么明代耕地数的统计自然也是按两大系统分别上报的。即行政系统管辖的土地数汇总于户部,而军事系统管辖的土地数则汇总于五军都府。

       因此,如按前人方法,[1]仅仅计算户部的土地数量,即按明朝行政系统管辖的十三布政司和两直隶计算,就会发现整个东北、内蒙、宁夏、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等地都被排除在明代版图之外。之所以造成如此错漏,根源大抵在于清朝钦定《明史》的纂修者似是而非的记载:“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一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2]“天下既定,度要害地,保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 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一其军皆世籍。此其大略也。”“当是时,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3]这种描述极易使人们片面的认为明代的地理单位是行政系统的郡县,而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则如兵营一般驻守于州县版图之内,故将明代版图仅仅局限于南北直隶与十三布政司。这显然并不合适,因此明代土地总数当比以前所认识到的要更多。

二、万红文中所认为的明代土地数量及其所存在的争议

       回到《明代与清初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万红老师在文中认为:“明初洪武晚期,全国耕地总数已达到850余万顷, 而经过二百余年的不断开垦,到明神宗万历三十年, 全国耕地总数达到了1161万余顷,这是明代官方统计中出现的最高数字。由于明朝在洪武、万历两朝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田地清丈,因此这个数字是可信的。而作为明中期的代表——弘治十五年,《明孝宗实录》记载的数字为 835 万余顷。”

       从中不难看出万文中的数据基础在于其认为明洪武朝的土地清丈的数字是可信的,故其认为明代土地高达1161万余顷,按百亩一顷算为11.6亿亩。但问题有两点:

       其一是万历清丈前明朝土地有大小亩之分。明初土地关系除了所有关系大幅度变动、自耕农大量涌现之外,主要表现在亩制的复杂化——大亩与小亩的形成。明代大学士桂尊在谈及北方的大亩、小亩时言到:

       祖宗朝以北方民少地多,乃迁山陕等处无田之民,分屯其地,故又以屯分里甲。当地社民占地顷亩甚广,屯民后至,顷亩甚狭。故屯地谓之小亩,社地谓之广亩。北方之民甚怨于不均者。[4]

       以大名府为例,小亩二百四十步,大亩四百八十步、五百四十步、七百二十步,甚至还有一千二百步为一亩的。万历时宝垠知县袁黄说,当地小亩二百四十步,大亩三百六十步。因此亩制不统一下,难以一概而论。

       其二是洪武晚期的数据其实并不可信。早在明世宗八年六月,负责增修《明会典》的詹事府詹事霍韬就曾怀疑此事:

       臣等修会典,先阅册籍,见洪武初天下田土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顷有奇,弘治十五年存额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顷有奇,失四百二十六万八千顷有奇,是田存半失半也,国计何从足耶?……此非拨于藩府,则隐于猾民,或册籍有误,不然,何致此极也。[5]

       可见明中叶,便已经有人怀疑到“册籍有误”了。此外,郑天挺教授也认为“洪武垦田数850万顷,弘治420万顷,万历700万顷。纵观明代垦田数字,没有超过洪武时的,即使后来清代垦田,也没有达到洪武那么多。因此后人认为850万顷的数字不可靠”。

       以湖广为例,洪武时代耕地面积多达二亿亩,占全国耕地四分之一,然而同期湖广仅77万户,平均每户多达300亩之多。同时也与万历清丈时湖广巡抚陈省所报告的丈量前的原额田地38万顷相差巨大,显然极不可能。明洪武年间清丈的土地数额存在极大的“水分”。

       故综上所述,万红老师文中所认为的明代土地高达1161万顷的观点是有待商榷的。



注 释

[1] 台湾柏杨先生在书中说:“中国版图到明王朝的时候,跟纪元前二世纪秦王朝大小一样,比现在的版图,要小一半。”

[2] 明史卷八九,《兵志

[3] 《明史》卷九◯,兵志》二 

[4] 《图书编》卷九◯,《朱熹井田类说》。 

[5] (清)谈迁:《国榷》卷五四,嘉靖八年六月癸酉,第3402页。


参考文献

[1]万红.明代与清初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J].中国农史,2000(04):34-40.

[2]樊树志.万历清丈述论——兼论明代耕地面积统计[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02):25-37+45.

[3]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J].历史研究,1989(03):135-150.

[4]郑克晟.明代政争探源[M].第1版.北京:故宫出版社,2014:1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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