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必修一 1.1 集合的概念
这是我们高中数学生涯的第一节数学课,涉及到的概念都比较简单和基础。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个概念——元素。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比如说,我们要研究一位同学,那么这位同学就是我们的研究对象,我们就把这位同学称为一个元素。进一步地,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称为集合,简称集。比如,若干个同学组成了一个班,那么这个班就组成了一个集合,班里的每一位同学都是集合里的元素。
我们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中的元素,这是约定俗成的。

然后我们还要清楚什么叫做集合相等。
集合相等: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与集合中元素的顺序以及表示方法无关。

接下来是知道集合与元素的两种关系:
1.属于:如果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记为a∈A。
2.不属于:如果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记为a∉A。

紧随其后的是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确定性:一个元素在或者不在某个集合是唯一确定,清晰明了而不是模棱两可的。比如集合A:{所有正方形} ,一个平面图形是正方形或者不是正方形是唯一确定的;再比如:{个子高的同学},这就不是一个集合,因为到底何为个子高,标准是多少并不确定。
2.互异性:同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这意味着相同的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比如A:{1,1,2,,3}就不是一个集合。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先后顺序。比如{1,2,3}和{3,2,1}是同一个集合。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
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花括号括起来。比如用列举法表示0~10的奇数{1,3,5,7,9}。
2.描述法:
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比如用描述法表示大于10的数{x|x﹥10}(最常用)。
3.图示法:
用Venn图法或者数轴法表示(化抽象为具体,解题时经常用到)

最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些常用数集的符号: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N
2.正整数集:N*
3.整数集:Z(学三角函数时经常用到)
4.有理数集:Q
5.实数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