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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考研 |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2021-07-24 21:20 作者:音乐考研直通车  | 我要投稿

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工作安排有计划、方案实施有步骤、突发情况有预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2.招生院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学校纪委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差额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

1.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一般差额比例为120%。以下几种情况适当放宽差额比例:(1)进复试最后一名有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复试;(2)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专业,加分考生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3)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方向招生的专业执行130%的差额比例;(4)会计硕士专业依据相关文件执行150%的差额比例。(5)同时列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专业,全日制考生执行150%差额比例,并确定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非全日制考生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超过复试分数线的非全日制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坚持优先复试总分达到国家线考生的原则,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报考专业国家总分分数线×10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且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12个。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19日至25日,调剂志愿复试安排在3月20日之后进行,原则上4月10日前完成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布的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选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3.复试内容

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在远程复试环节完成。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复试要增加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试方式由相关学院确定,成绩记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远程线上笔试。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6.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为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5)经考察发现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6)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

(7)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复试流程

1.考生线上报到

复试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安排线上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复试过程

(1)身份验证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报考学院安排进行身份验证,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软硬件环境检查

考生按照学校和复试平台要求,全面检测电脑、手机、复试房间、网络等软硬件环境,并接受报考学院的检查,确保软硬件环境符合复试要求。

(3)复试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在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其他说明

详细的复试过程和操作流程由复试考生报考学院负责培训,届时将会提供复试平台登录链接、操作手册、培训演练等内容和服务。

六、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n×70%+复试成绩×30%。

其中,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n=5;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n=3。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招生专业最后一个招生计划,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总分择优确定优先拟录取顺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依次参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从我校2021年增量招生计划中予以保障,单列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

七、调剂复试录取

1.调剂生复试方式和差额比例

调剂生的复试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20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调剂生总成绩折算办法

调剂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n×50%+复试成绩×50%。

其中,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n=5;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n=3。

3.调剂生拟录取名单确定

调剂生的录取由学校综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未按时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对于招生专业最后一个招生计划,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总分择优确定优先拟录取顺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依次参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4.调剂办法

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剂政策,调剂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拟录取考生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入学后的复查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举报方式

1.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工作时间);

邮箱:yjszsb@hebtu.edu.cn。

2.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

信箱:jjw@hebtu.edu.cn。

十一、其他问题

本方案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本方案可随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学校工作实际及远程复试平台的功能做适当调整。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复试准备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预计在3月19日以后陆续开展,各专业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决定并发布通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拟于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拟选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根据平台技术要求,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照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电脑或1部手机,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

电脑配置: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或Mac系统;需提前调试好外置摄像头,保证扬声器外放功能和麦克风正常。下载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手机配置:安卓和苹果系统均可,安装支付宝APP、最新版学信网APP、最新版钉钉APP及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无干扰场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综上,考生端完成复试需要硬件环境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网络+独立、无干扰场所”,第二个方案是“两部手机+网络+独立、无干扰场所”,推荐使用第一种方案。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和用品

1.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①初试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应届生);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⑥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电子版;⑧报考学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考生接到学院通知后,将上述材料在指定平台提交。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

4.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图1),“二机位”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图2)。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具体效果见下图:

图1.一机位采集图像效果图


图2. 二机位采集图像效果图

4.考生面试时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时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束发、不可佩戴口罩、不可佩戴首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5.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音乐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准备

我院各专业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详见学校以下相关通知。

1.考生务必认真学习、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stu/)认真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考生务必按照通知和手册要求进行软硬件、复试房间(复试空间环境独立、无干扰)等面试条件的准备,务必确保调试好,务必熟练操作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机位的系统)。

2.复试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考生务必同时安装钉钉的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系统,并注册好两个钉钉账号,其中主机位账号需要用考生本人身份证申请的手机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3. 3月20日-21日组织考生构建钉钉沟通通道,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20日 10:00-3月21日10:00

2. 资格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3月21日10:00-3月22日10::00

3. 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③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

④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电子版;

⑧《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照片(附件1)

4. 资格审查形式

考生接到学院通知后,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以上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接受资格审查。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同时要求在考生端电脑上做好备份,在面试环节能够随时应复试组专家要求进行提供和展示。

三、复试要求

1.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

2. 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禁用无关的电子设备和网络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 我院以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官网通知、电话、钉钉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述事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内容如有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5. 复试使用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建议首选电脑,如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复试前设置为“勿扰模式”以免影响考试。

6. 面试期间,考生头部和双手在摄像头可拍摄范围内,正面免冠直视镜头,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使用美颜、变声。未经复试小组允许不得离开座位,不得出现其他与复试不相关的动作。

7. 面试期间若出现网络不畅或信号中断等情况,考生应立即查明原因重新登录,确保手机畅通,并积极与复试小组老师联系,说明原因。若发现是考生个人故意切断网络将直接认定为复试不合格。

8. 学院定于3月23日上午9:30进行考前系统测试,模拟正式考试流程,测试复试平台,请所有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专业复试安排

1. 各专业方向复试时间

(1)声乐演唱方向:2021年3月24日8:30开始

(2)钢琴演奏方向:2021年3月24日8:30开始

(3)小提琴演奏方向、琵琶演奏方向:2021年3月24日8:30开始

(4)音乐教育方向、理论方向(含民族音乐学、和声、曲式、外国音乐史、视唱练耳与教学研究)2021年3月24日8:30开始

2. 复试专家组工作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3. 复试流程

复试过程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三个模块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模块考核内容均在随机抽选顺序后,采取面试官读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候考抽签。所有考生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确认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登录“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完成线上签到,确定复试顺序,保持“学信网”候考状态和钉钉在线。

(2)顺序进场。考生依据抽签号,按工作人员指令依次进入网络复试现场。答题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双机位"监测。

(3)专业基础测试模块:测试内容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的相关内容。考生当场完成,复试专家依照评分参考进行评分。

(4)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 考生自我介绍,复试专家随机提问,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依照评分参考进行评分。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 本模块对应以往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环节,主要查考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五、应急方案

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的复试前信息采集工作并如实填报个人联络方式,作为网络中断情况下的应急复试手段,具体操作方式请及时查看复试钉钉公告。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停电等问题,考生注意查看考试管理员在钉钉平台发送的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如遇到难以短时间解决的网络问题,为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复试,学院另行组织复试。

本方案中所有条款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1年3月19日


本文由直通车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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