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李白伪粉,关于“赘婿”和“永王叛乱”

关于肃宗怎么看永王叛乱这事
按照史书上记载的
1、《旧唐书·列传·卷五十七》
“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钜亿。以薛镠、李台卿、蔡垧为谋主,因有异志。肃宗闻之,诏令归观于蜀,璘不从命。十二月,擅领舟师东下,甲仗五千人趋广陵,以季广琛、浑惟明、高仙琦为将。”
李璘的所作所为已经很司马昭了。(见2史官评价)
唐玄宗就直接把他贬为庶人了,唐肃宗就是派人派兵了,但是他没有直说李璘是谋逆之罪。
2、《旧唐书·列传·卷五十七》以史官的评价做结尾
“史臣曰:前史有云:“母爱者子抱”,太子瑛之废,有由然矣。琬为元帅,不幸遽薨,岂天启乱阶,何失众望之速也!永王璘,父在蜀城,兄居灵武,不能立忠孝之节,为社稷之谋,而乃聚兵江上,规为己利,不义不昵,以灾其身,《书》所谓“自作孽,不可逭”也。丰王珙因缘厄运,窃有觊觎,不慎枢机,自贻伊咎,悲矣!”
3、有意思的就是唐肃宗的选择,我也不是他,也不是他的大臣,就只能说还有点意思吧。
《新唐书·列传·卷七》
“璘未败时,上皇下诰:“降为庶人,徙置房陵。”及死,侁送妻子至蜀,上皇伤悼久之。肃宗以少所自鞠,不宣其罪。谓左右曰:“皇甫侁执吾弟,不送之蜀而擅杀之,何邪?”由是不复用。薛寔等皆伏诛。子儹为余姚王, 侦莒国公,儇郕国公,伶、仪并国子祭酒。”
唐肃宗没有宣李璘的罪,但是也没有杀皇甫侁,史书上说是因为“迫以大义竟不能加侁罪”
在《旧唐书》中写的是“至余干,及大庾岭,将南投岭外,为江西采访使皇甫侁下防御兵所擒,因中矢而薨。子亻易等为乱兵所害。肃宗以璘爱弟,隐而不言。”
3、还有个有意思的点,就是唐代宗为李璘昭雪这件事
《旧唐书》里直接写在了“代宗本纪”里,但也就那一句话,多的没有,所以到底是怎么个“冤枉”法呢?又是如何“昭雪”的呢?都不得而知了。
但是《新唐书》里关于“肃宗、代宗”的那一卷直接没提这事,这就不知道为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