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23年度黄山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23-08-24 09:47 作者:鲁徽教育  | 我要投稿

一、评审范围

(一)在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黄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二)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

(三)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四)健全企业人才评价体系。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

(六)提升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

(七)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

(八)推进异地职称在线确认。

(九)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报送时间、地点等要求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市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发布通知进行部署,并在其网站予以公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照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和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规定的具体报送时间、地点要求等进行申报。

2023年度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由各用人单位初审和汇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审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评审工作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等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肃评审纪律。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审委员会。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区县、各部门要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区县、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解读职称评审职称,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七)把握时间节点。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评审委员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2023年度黄山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