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科目一知识点整理
驾照学习笔记
声明:材料来源知乎,经过简单整理,目的是分享出来让准备考试的宝子能快速通过科目一,侵删
科目一
1.1 计分
1.1.1 计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不按规定会车;在普通道路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校车在普通路上超速10%-20%。
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载货汽车载物超重未达30%。
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普通机动车。
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载货汽车。
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
1.1.2 计3分
在普通道路超速20%-50%。
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普通道路上逆行。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人行横道不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不避让校车。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
前方缓慢排队时,借道超车或穿插、占道行驶。
故障停车后,不按规定开灯或设置警告标志。
普通载客汽车超载20%-50%。
载货汽车超重30%-50%或载客。
未定期检查的客运汽车上道路行驶。
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校车上路前未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的。
1.1.3 计6分
高速公路超速20%-50%,普通道路超速50%。
不按信号灯通行。
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载货汽车超重50%,校车超员未达20%。
7座以上超员20%-50%,普通车超员50%-100%。
校车在高速公路超速未达20%或在普通道路超速20%-50%。
运载危险品未按指定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
运载超限物品,未按指定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
1.1.4 计9分
7座以上超员50%-100%。
校车在普通道路超速50%。
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5 计12分
7座以上超员50%-100%。
校车在普通道路超速50%。
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6 口诀---高速公路
慢3占6停9逆12
1.1.7 计分题技巧
扣1分:不按规定会车;普通道路不按规定倒车、掉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未按规定年检;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扣3分:普通道路超速20~50%;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普通道路逆行;不让行人;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排队插队(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拨打接听电话;不让校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高速上低于规定时速驾驶。
扣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不到50%;普通路超速50%以上;违反信号灯【闯红灯】;驾驶证暂扣/扣留期间开车;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后逃逸;占用应急车道;
扣9分: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未挂车牌;故意遮挡污损车牌;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扣12分:酒后开车;置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事故逃逸;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行驶证、驾驶证;使用其他车号牌、行驶证;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超速50%以上;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买卖分数谋取利益
1.2 罚款
1.2.1 罚款20-200
补领新证用原证。
实习期单独上高速。
实习期未贴实习标志。
轻微事故,应撤未撤造成堵塞。
特殊车辆驾驶人信息30日内未变更。
1.2.2 警告或罚款200以下
大车车身后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喷涂不清。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机动车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1.2.3 罚款500以下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办理,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3 罚款200-500
逾期未审验机动车。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继续驾驶的罚款200-500。
1.2.4 罚款200-2000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驾驶证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者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2.5 罚款1000-2000
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证6个月)。
再次饮酒(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不得重新取证)。
1.2.6 罚款2000-5000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7 弄虚作假与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无效,重新参加审验学习,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1.2.8 隐瞒、虚假、欺骗与罚款、驾驶证、行驶证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未收缴的,公告作废,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1.2.9 口诀(罚款)
贿赂2000以下 虚假1000以下 隐瞒500以下。
1.3 驾驶证
1.3.1 驾驶证知识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达到年龄换证: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信息变化换证、证件损毁换证和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1.3.2 口诀(证件)
换居、补核、抵登记(只适用于大部分题目)。
1.4 饮酒驾驶与罚款、驾驶证
1.4.1 知识点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4.2 口诀
虚假1年。
吊销2年。
撤销3年。
醉酒5年。
逃跑终身。
虚假申请不成1年(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虚假申请成功3年(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5 学法减分(被扣的分)
1.5.1 减分内容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1.5.2 不允许减分的情况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1.6 车型与考试相关规定
1.6.1 新增、改变准考车型考试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1.6.2 科目二考试内容
1.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2.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3.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4.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5.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6.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1.6.3 驾照年龄限制
1.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2.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3.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4.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5.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6.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1.6.4 准驾车型
准假车型代号准驾车辆准驾车型年龄条件小型汽车C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C1、C2、C318~小型自动挡汽车C2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轻型、微型自动挡专项作业车;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18~低速载货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18~60三轮汽车C4三轮汽车 18~60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18~
视力: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可以申请c1\c2\c3\c4\c5
1.7 道路交通标识
1.7.1 道路交通标识颜色
黄色﹣警示。
蓝色﹣指示指路。
黑色﹣辅助。
红色﹣禁令。
红圈 - 禁令标志,是对车辆加以禁止或限制的一种标志。
1.7.2 停车线颜色及作用
白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多位于人行道及退缩线上,适用于交投公司停车收费管理。
黄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适用于承租的车位或有关单位申请设置的,供办公、方便群众车辆停放的车位。
蓝色的泊位: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位,适用于政府部门办公场地周边规划的泊位。
1.8 危险驾驶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1.9 英文缩写
ACC :自适应巡航系统。
LDW :车道偏离预警系统。
GPS :车辆导航。
FCW :前方防碰撞预警系统。
CCS :定速巡航系统。
EBD :车辆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
TSR :车辆交通标志识别系统。
EBA :车辆紧急制动辅助系统。
BSD :车辆盲点监测系统。
TCS / ASR / TRC :车辆牵引力控制系统。
ALC :车辆自动变道辅助系统。
AEB :车辆自动刹车辅助系统。
ESP :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TMC :实时交通信息。
AFS :车辆随动转向前照灯系统。
BSA :车辆盲点辅助系统。
ABS :防抱死(轻踩、缩短制动距离都选❌)。
1.10 车速
1.10.1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1.10.2 高速公路行驶的车速与车距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1.10.3 恶劣天气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速与车距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1.10.4 口诀(米数与车速)
261,145,52离。
有150直接选,没有150选最大的。题目中有危险间车距选择最小的数字。
1.10.5 口诀(不可停车距离)
公交站、消防站、加油站30米以内不能停车(不包含30米)。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窄桥、陡坡、隧道50米以内不能停车(不包含50米)。
1.10.6 是否有中心线的公路、道路行驶的车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1.10.7 特殊路段/情况制动方式
湿滑路段不要踩制动踏板。
颠簸路段挂低档缓抬踏板。
车辆涉水间断轻踏制动踏板。
车轮爆胎缓慢轻踏制动踏板。
1.11 标志
标志题自己找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