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保险产品条款,进入负面清单了吗?
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简单说,就是监管部门在检查各保司的产品开发设计时,发现的一些有共性、不合理、钻漏洞、有可能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2023版“负面清单”新增8项内容,在《产品设计》的第42条,对于医疗险的“慈善赠药申请”进行了规范。

“慈善赠药”,指的的是,一些慈善组织设立了部分疾病的慈善赠药项目,如果患者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免费领药。

比如,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2019年1月启动“卫爱续航-肝癌患者援助项目”,

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是非常昂贵的,慈善赠药并不是贫困者的专利。毕竟在高额的药价面前,大部分人实际意义上,都是低收入者。一般的申请要求,只要家庭的医疗费支出高于家庭的收入就可以申请“慈善赠药”。

对于拥有百万医疗险的客户,不用这么麻烦的去申请这个药,因为产品中大部分的药都有覆盖,特药目录也会定期更新。但部分医疗险产品却以此提高客户的理赔门槛。

比如,有些特药险产品《慈善赠药免责条款》表述“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慈善赠药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慈善赠药申请未通过,或者在慈善赠药申请通过的情况下,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未领取慈善赠药而发生的药品费用”。 大白话的就是,客户满足慈善赠药的条件,就应该去申请慈善赠药,保司不予理赔。

对于未纳入医保的天价抗癌药,在自费一定数量后,很多都能享受,国家慈善组织联同药厂提供的慈善赠药,患者最终能否使用到,要花时间申请,并通过药企审核,能否通过审核也是未知数,现在部分《特药险产品》要求,客户在申请保险理赔前,需要先申请药企的慈善赠药,而慈善赠药需要时间成本,这涉嫌提高了客户的理赔难度。

所以该项《慈善赠药免责条款》被监管部门纳入了负面清单,保司在产品设计时,不得使用,这是在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见《监管部门》一直都在为我们的理赔保驾护航。
那么您购买的保险产品,条款内包括《慈善赠药免责条款》吗?欢迎私信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