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所有人,这类“网红植物”千万别买卖!

2022-12-07 21:26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为谋取非法利益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日前,福州台江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原来,黄某珍等三名被告人都是在福州从事花卉生意的商家,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为了牟取利益,他们从外地购进金毛狗蕨,然后以每株150元至25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进行出售。

 

2021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得到举报线索,在位于福州仓山区某花鸟市场的3家门店查获了涉案的45株金毛狗蕨,经鉴定均是野生金毛狗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目前已经移交福州市植物园。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陈钦

明知金毛狗蕨系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仍然予以购买、出售,其行为破坏野生植物、野外种群资源,危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据了解,人工培植金毛狗蕨这种蕨类植物,光是组培、硬化就至少需要2年时间,而且变成植株还需要更长时间,因此,人工培育的成株难度大。目前,市场上都是野外挖掘后分株。

 

 

3人归案后 均认罪认罚

 

三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后续会守法经营。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至今未对其侵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陈钦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三名被告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及参加相关公益活动十次。

 

 

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台江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黄勤鑫

告知广大的市民以及商家,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不能进行贩卖,根据《刑法》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贩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均构成刑事犯罪,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有人,这类“网红植物”千万别买卖!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