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五章 爱道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五章 爱道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上一章中韩非子用管仲治法使齐国富强和商鞅变法使秦国强盛的实事来证明依法治国的好处。国家富强只是依法治国的结果,依法治国在管理官吏中可以达到“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意思是臣子能够表达他的忠心而不蒙蔽君主,官吏能够忠于职守而没有怨言。因为有律法在,君臣均严格按律法行事,各尽其职,各居其位,所以“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意思是近臣怎么敢用假话欺骗君主,而百官怎么敢用贪欲来鱼肉百姓?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建立起来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行政体系,国力强盛,最终完成统一大业。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决心图强改革,商鞅自卫国入秦,相继进行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法家依法治国的学说得到了君主们的重视。当然秦国的君主也看到了韩非子及其学说的重要性,据《史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得恨矣!”可知当时秦王的重视。
秦王通过商鞅变法看到了中央集权制的好处,但要有一套理论体系来支持,韩非子的法家学说正好是秦王想要的,所以才有上文的感叹。韩非子的依法治国让中央集权制找到了思想与理论依据,思想是老子的《道德经》在自然法则下,万物遵守法则和谐共生,理论是法家的依法治国,在国家律法下,君臣严守法规和谐共生。
自从人类脱离了自然的约束,尤其是人类进入食物培育阶段,人类似乎忘记了大自然的恩泽,自以为是的认为人类可以脱离自然而生存了,并自大到的认为人类可以改造自然了。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韩非子从“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到“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得出一个结论“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意思是说,由此看来,圣人治理国家,本来就有使人不得不爱我的办法,而不依赖别人出于爱而为我效力。这句话有些拗口,意思不太清晰,但却说出了律法的本质与权威。
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你喜好不喜好的事,律法是天下人(群臣民)的律法,不是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律法,所以才有“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公平是律法天生固有的特质,只要律法公平,执法公正,天下人都会自然的爱上律法,爱律法就是爱君主。
韩非子在这里说出了在依法治国的社会里,臣子的定位问题,就是职业化、体系化、制度化。那种“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说走就走的事就不可能随便发生了。臣子尽职,不是依靠臣子爱君主而尽职,而是国家律法与规则规定臣子必须尽职,因为有奖罚机制在。臣子是整个国家行政体系的一员,所以臣子的工作必须依靠体系来完成,这就要求臣子要有体系意识,大局观。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中,君臣只要是行政体系中的一员,就要遵守法规,按章办事,如同大自然中的万物之一,守法则、不逾越、不越界,才能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