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概念解析:联邦制与邦联制
1、联邦制:即“联合的国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
2、邦联制:即“国家的联合”,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
例如,北美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埃及与叙利亚等也组成过联邦。
目前最为著名、也较符合特征的邦联即为欧洲联盟。但是,今天的欧盟已经超出了邦联的范围,比如说欧盟的法律(如人权公约与法院)凌驾于各国法律之上,统一的货币政策,并且在外交农业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统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