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摘要:每个人地位身份不同,生活习惯也不同,我们不能觉得异于自己的行为就是怪异的,因为我们无法感同身受别人的生活。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着,这个世界上的人并非都具备你禀有的条件。 关键词:勇气,勇敢,善良,正义 1、作者简介 哈珀·李(HarperLee,1926—2016),美国当代女作家。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蒙罗维尔的闭塞小镇,她的父亲曾经是一家报纸的编辑和所有者,后来成为阿拉巴马州的参议员和律师。哈珀·李是家里3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从小就很顽皮。1945年至1949年间,哈珀·李在阿拉巴马州大学攻读法律,又在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后移居纽约从事写作。 二、故事梗概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三、心得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被列为美国众多学校列为必读书目,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之一。它获得过普利特奖,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卖了几千万本,它曾入选《时代周刊百佳小说》,奥巴马也推荐过这本书,说这是他们家最喜欢读的书,它改编的同名电影也获得过大奖。当时看这本书最印象深刻的就是这句话:“我想让你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不是错误地认为⼀个⼈⼿⾥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什么都坚持到底。⼀个⼈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是什么意思呢?它在小说里面,第一次提到是父亲当时给两个孩子,买了两支气枪,他告诉孩子,你们打那些瓶瓶罐罐就行了,但是你们,一定要出去打鸟,千万别伤害知更鸟,那是一种不危害我们的鸟。我去查了一下,这种鸟可以吃种在棉花上的虫子,所以种棉花的人很喜欢这种鸟,而黑人汤姆就是靠,采摘棉花生活,显然,这里就是把知更鸟比作黑人汤姆。故事背后传递的观念:白人对黑人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种族的偏见凌驾于一切之上,理性道德、良知人性等等最终都被在埋葬在种族问题之下。 法庭开庭那天,镇上所有的白人黑人都来旁听。这个案件是白人尤厄尔指控,黑人汤姆强奸自己的女儿马耶拉,并且打伤了他的女儿。这个案件除了当事人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所以汤姆到底有没有罪由陪审团来决定,而陪审团都是白人,如果汤姆的罪名成立,他将会被判处死刑。白人律师阿蒂克斯决定为黑人汤姆辩护。原本阿蒂克斯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而他的决定受到几乎所有的白人的诋毁,认为这是一个耻辱的行为。这些抵制阿蒂克斯的人,并不是我们以为的穷凶极恶之人,恰恰相反他们就像我们一样,都是普通人。这些遵循道德良知理性的普通白人,却在黑人问题上丢得了理性与良知,变成了面目可憎的恶人。所以,一种根深蒂固的集体观念,在一群本质上并不坏的人身上发生的时,就成了一种你无法与之对抗,也无法说服他们的无奈。所以你要么沉默,要么加入他们。但是阿蒂克斯选择了对抗,总要有人站出来的做一些在那个时代看上去没有意义的事情。阿蒂克斯这样告诉他的两个孩子:也许有一天你们会知道我是对的,但不是现在,是也许有一天。 注意:小说中的法官或警官,以及很多白人他们都是公正、诚实的。他们并不是说那种脸谱式的恶人,他们不会狼狈为奸的欺压别人,他们没有蓄意的编造谎言,也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明显的袒护。但是就是这样的普通人,他们反而更加的可怕。 尤厄尔是一个不管儿女死活,靠领救济金活着的无赖,并且马耶拉的伤其实是他的父亲尤厄尔打的。但是一旦涉及到种族问题,那些最厌恶尤厄尔的白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他们底子里根深蒂固种族歧视会大于一切,大于对人的人格、道德品性、善恶真相等等,一切的判断最终都归到,白人一定高于黑人。 19岁的马耶拉要养活整个家,救济金全被父亲买酒喝了,她不得不通过捡垃圾来养活弟弟妹妹,他们只求不饿死,还要遭受父亲时不时地毒打。在法庭上,马耶拉企图用大哭来博得大家的同情,她谎称自己是遭到黑人汤姆的毒打和强奸,但很快就被律师阿蒂克斯识破。汤姆是一个25岁的男人,有一个妻子和三个孩子,靠帮人摘棉花养活一家人。汤姆觉得马耶拉很可怜,以前帮她劈柜子,也没收工钱。在汤姆的证词里,马耶拉设计好了一切,支走了弟妹,想引诱汤姆,但汤姆拒绝了马耶拉。而尤厄尔回来了,汤姆逃走了。人群中雇佣汤姆的农产主替汤姆说话了,他大喊汤姆为他工作了八年了,从来没有收过谎。 为什么尤厄尔一家要说谎?即使尤厄尔这样的社会垃圾,他很清楚白人的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让他这种没有廉耻心的人都觉得女儿勾引了黑人是一个奇耻大辱,他们将会被白人排除在他们的体系之外。所以,他们要在黑人揭穿之前,先撒谎。马耶拉一定无比的憎恶憎恨他的这个父亲。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他坚定的和他的父亲站在了一起,他们要让汤姆判处死刑。 阿蒂克斯在法庭上的一段精彩演讲:再次提醒大家判定这个案子并不困难,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应该上法庭。这个案子像黑白一样简单分明,被告无罪,但今天出庭的某个人却有罪。我对控方的主证人只有满怀的同情和怜悯,就是这个女孩马耶拉。但是我不能因为怜悯而允许她把一个人置于死地,而她极力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摆脱自己的罪恶。她犯罪的证据是什么呢?就是汤姆·鲁宾逊一个大活人,她需要把汤姆处理掉,因为汤姆的存在,让她每天都会想到自己干的事。她干了什么呢?她勾引了一个黑人,她是个白人,却勾引了一个黑人。她的行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是令人不齿的。她吻了一个黑人,他这样一个安静、礼貌、谦逊的黑人,纯粹因为鲁莽而去可怜了一个种女人,却不得不用自己的证词去对抗两名白人。控方的证人们,在整个法庭面前表现出一种可耻的自信。自信他们的证言不会受到怀疑,自信你们这些先生会和他们秉持同一种假设,邪恶的假设,即所有的黑人都撒谎,所有的黑人都不道德,即所有的黑人男子在我们的女人面前都不规矩,这种假设关联着他们的精神品质。我们知道,人们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人的蛋糕比别的女人做的更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先生们就是法庭,我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绝对相信我们的法庭和陪审制度的完善与公正。我对你们这些先生充满信心,他指的是陪诊团,我相信你们会公正理性的重新审查所得到的证据,做出一个裁决,放这位被告人回家,以上帝的名义尽你们的神圣职责吧。 真正决定时代的是普通人的普通思想。对于普通人绝对正确,某些程度上是有必要的。如果你告诉一个普通人我这个观念他有利有弊,然后你告诉他什么是利,什么是弊,分析给他听,有好有坏哪里好哪里坏了,这个普通人就会生气。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就像你看直播卖货的一样对,这个人介绍的时候说我这个东西,它有好处也有坏的地方。我告诉你,大家肯定都不会买,普通人不需要给他提供思考的这种可能。你就说这个东西绝对好,绝对正确,他就知道了,他就相信你了。这个绝对正确常常是一种一呼百应的,他首先代表了你的利益,他迎合了你,所以你没有理由去怀疑他,又或者他声音足够宏大,因为它代表了一个大的群体,你不敢去怀疑他,但绝对正确支配了你的时候,你会让他凌驾于一切之上。于是我们只能期望于什么呢?我们只能期望于绝对正确的东西,最后被证实是相对正确的,而不是绝对错误的。 你永远不可能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可真当你走过他走过的路,你连路过都觉得难过,有时候你看到的并非事实真相,你了解的不过是浮现在水面上的冰山一角。三毛曾说;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全是一览无余的你。换句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丢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最后分享一下本书中的一些名言:追踪猎物的时候最好沉着什么也不要说,他会因为好奇而走出来的;道理很简单,不能因为我们之前已失败了100年,就认为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