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版权登记涉及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影视剧、音乐创作、视频作品、工程和商品设计图纸及其表示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方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工程设计等作品。那么,版权登记的范围是什么,申请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呢?
网友咨询:有必要申请版权登记吗?
广东华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兰回答:
版权登记范围:版权登记范围: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艺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图片;
(六)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电影作品和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技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申请版权登记的好处:
1.可以帮助作权人确定作品的作权所有权,避免今后因作权所有权问题引起的纠纷。
2.作权人被侵权需要证明其权利的,登记事项可以作为作权的初步证明。
3.有利于作品、软件许可、转让,有利于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4.有利于商品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软件产品,并可出版发行。
5.能够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实力的体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明显的特点,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
张海兰律师分析:
版权又称作权,按照自愿原则登记下列作品:软件作权;书面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艺术、建筑作品;摄影图片;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的作品;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接受其他与作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技术除外)的授权登记;音视频产品登记;其他与作权有关的,由国家版权局指定,由中心登记。
二、出版海外音像资料合同登记: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海外音像资料,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形式出版的出版合同,并报中心认证登记。
三、登记作权质押合同。
四、提供与各类登记相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类登记相关的咨询服务;制定与各类登记相关的文件,联系与登记相关的事务等。
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作权自愿登记收费的通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