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本说-借孙子兵法讲解如何塑造反派角色》

由于手头在写的东西需要时间斟酌,所以暂时停笔开始构思。闲暇之余再来写一篇具体些的写作指导内容。
就像前文中曾提到的,一个作品的情况和作者是息息相关的。作者拥有何种知识面,都会在书中有所透露。精于人情的,书中会着重描写人际。精于专业的,会将各自在专门领域中的领悟写入书中。作品是一个作者的缩影,所以作者自身的魅力是否充足,思维是否合理,直接决定了作品中是否能拥有这种魅力。
于是拓展自身的知识储备和涉猎领域,就成了作者为了创作当仁不让的主要工作。故言学无止境。
同样,之前也有提到凡是作品,都应设立对立面。如果故事中空落落的只有主角一人,想创造出精彩的故事,是有很大难度的。所以通常来说,创造与主角进行互动的配角,就变成了让内容丰富起来最有效也最优先手段。而这所有配角之中,与主角处于立场对立面的角色,尤为重要。
涉及爱情关系的,情敌是关键。涉及人魔大战的,魔王是关键。涉及事业成长的,竞争对手是关键。红花配绿叶,主角塑造成功与否,其实全靠“反派”衬托。
今天就以各种现代小说中常常提及的“人类-魔族大战”,来讲一讲如何创作出立体的“反派角色”。

好了,现在我们明白反派也是主角的重要构成部分,自然,把反派设置的过于差劲,也就成了主角难以出头的关键问题。这是很多作者都在犯的一个错误——无论是反派的杂兵还是反派的头领,只是野怪和高级野怪的区别。说来说去,还是工具人角色。有时这样的工具人会在数万字的篇幅中接连出现,毫无新意。也就拉低了整篇内容的阅读体验。那么如何设立一个合理的反派角色呢?
稍微接触过一些游戏的朋友们都应该知道,如果我们击败等级比自己低的怪物,则获得的经验会大打折扣。作为勇者要面对的,始终是比自己强的怪物们。而最终,会有一个强到离谱作为游戏核心的角色,那便是反派的BOSS,魔王。
与不会找人麻烦,漫无目的的勇者大人不同。魔王会来主动找麻烦,则说明他们是有一定目的的。所以首先,我们在创作反派时,要去思考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作为侵略,也是具备攻击性的前提。初衷由简单到复杂,目的所具备的能量由低到高的说,无外乎三个。
第一, 基于本能性质。比如肚子饿为了捕食狩猎进食,或者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之类的本能喜好,等。
第二, 基于感情色彩。比如仇恨人类,沉浸在欺负比自己弱小的种族,渴望荣誉、地位,等。
第三, 基于宏大的理想。比如称霸全种族的梦想,为族群扩张领土的大义,等。
也就是说,一个魔族的野心有多大。他就可以有多接近最终BOSS,而作为魔王,也就必须有“王”所应具备的器量。不可能和杂兵一样只懂得第一条,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作品中一旦提及吸血鬼大都会层层分级,而始祖级吸血鬼的形象也总是高雅尊贵的。
那么作为侵略人族的魔族,首先该怎么做呢?
很多作者也想知道,但是一写起来就发现自己傻眼了,因为根本不懂得什么谋略和大局观。
于是提到了今天的主题,作为作者需要不断的扩充自己的知识领域,也就说到了本文的核心《孙子兵法》。
声明:本文中对孙子兵法的见解均为个人理解。非原文原意,一定会出现于其他注解着不同的地方。请各位读者尽量参照原文自行理解,不可认为本本的解释就是原文原意。
好,那接下来,本本就化身成魔族一员。现在我们目标是侵略人族,扩充领土。


所有几千年前的魔族前辈和同胞们用惨痛的代价证明了这一点,那便是我族之所以一直败于弱小的人类之手,是因为只懂得单打独斗。所以任凭我们魔族之中依靠实力分成三六九等,强者如斯。但是每逢和人类交手总会节节败退。痛定思痛,我开始总结我们失败的原因,发现人类之所以取胜,是因为他们懂得团队合作。每个人类虽然弱小,但是他们总会成群结队的从四方出现,总让我魔族大军措手不及。这使我明白了,想要成就一番大事,或许个人主义不可取。巧缝此次战利品中有一人族兵法之残本,我倒要看看人类是如何用兵制胜的。
要开始与人类的全面战争,首先要站在我魔族角度考虑需要做些准备。所以先来看兵法的始计篇。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这书说道,要想百战百胜。就一定要让士兵和统领者思维统一,抱有同样的理想,才能共同进退。确实,我军常常出现低阶魔族在攻打时,一旦遭受强力的反扑或遭遇短期内巨大的损失,胆怯的哥布林族便溃不成军,四处逃窜。这帮废物毫无用处,只会让攻打城池的事情一拖再拖。若是不巧遇到雷电交加的天气,撕开去往人界的次元缝隙就要花费将近一倍的魔力。我族群员魔力大损,攻势无以为继。已经无数次因此以失败告终。书中提及天时地利,让我茅塞顿开。看来有必要提前派些不用消耗过多魔力即可传送去的低级魔族,先摸清人界近日天气状况,再做打算。
选将之事,我只知带头魔族强大。却未曾想过还需要他有安抚军心的能力。若按兵法所说,选些能明知低阶魔族心思的将领,是否也能像人类兵书中所说一般,让这些士兵为我赴汤蹈火呢。
可是低阶魔族的所求所欲不过是口头之快,吃饱了肚子,便没了斗志。怎么才能让这些跟我们身份和智力都不在同一层次的低级魔族同心协力呢?
书中提及赏罚。可我军从未有此先例,只知杀鸡儆猴,凡有败退逃散者,一律处死,好警示其余杂等严禁拒命。谈及奖赏,这倒可能是个不错的办法。那无聊胆小的哥布林族对人族的女人感兴趣,常常因此误了大事。若我能以人族的女人为赏,想必好色如命的哥布林会更加有参与攻打的斗志。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这书说道要装作不敌的样子。也是我从未想过的。我堂堂魔族,怎可在蝼蚁人类面前示弱?他们见我军必如猴孙作散,被我军追的四处逃窜……然后……总会不知为何又突然汇聚成群,将去追的部队一一反制。
再细细想来……原来装作不敌,才可让敌人掉以轻心,以为可胜,却不料早已设好埋伏。人类士兵从来不追击我军败逃的余党,原来是自知有此计谋,也担心我们有所埋伏。实属狡猾。
可惜我军执着于强大,却从未想过示弱诱敌的计谋。那些冒险者们似乎对我界的东西极为好奇。下次让史莱姆军团都带上些魔力石,去人族周边试试看能不能钓些人类分散的冒险者来逐一杀掉。
而且按书中所说,我军似乎也大可不必直接攻打那个住满高级人类战士和法师的城池。应该先从远离那所城池的边缘地区开始攻打。这样一来,可以逐渐消减人类主城周边的实力。不必再担心总是陷入背腹受敌的窘境。
书中提及,人若发怒,失去理智,就会忘记如何运用军法。谈及此事,我印象深刻。那也是我军唯一一次以零员损伤就取得胜利的一战。当时我族的钢羽秃鹰外出捕猎,巧合抓到一人类小女。分尸食之。自那之后,人族一领将便一改密不透风的军势,转而大举进攻,被我军独眼巨人一族轻易击溃。回想起来,那将士声称要报亡妻之仇。
攻城之要在于攻将,攻将只要在于攻心。看来有必要去摸清每个人类军将的家族成员,趁机抓来当做攻心的毒药,令其自乱阵脚,才是上策。
可人族兵法之妙,为何要将人易怒的一大要害记于此书呢?我魔族便不同了,妻儿若是无能,派去战场发挥余热也未有不妥之处。人族亲情友情,处处有弱点。所幸我族弱者终将淘汰,未有此患,不必担忧。

来人,传我命令。由史莱姆族携带魔界原石前往人族边缘城市,将好财者吸引至主城所顾及不至的外围。半个月后,再次打开缝隙,由独眼巨人族与哥布林族共同前往,同时派出少数淫魔。巨人一族负责扫荡聚集起来的人族冒险者。若有强者,及时回报。我将派四头魔龙前往镇压。淫魔一族,化作人类男女样貌,引诱周边城池将领及贵族子女,将其捕获。此行人类之处即为哥布林等乐园,通知哥布林族,但凡杀敌五十的,赏人族贵族女人一人!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于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财殚,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车罢马,甲胄矢弩。戟楯蔽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芑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此篇部分提及要取敌军粮草为我军所食,可极大的节约进攻所消耗的食量,我魔族可不做思虑,人族皆我魔族口粮,但凡开战,人族与我族均有尸体遍野,故不必担心食物不足。部分内容,对我军意义重大。古往今来,我魔族之躯均身强体壮,虽人族铁器刀枪不入,但遭遇手持封魔神武者,则处处溃不成军。人族个体虽弱,却懂得制作、运用精妙器具之法,实乃我军心头大患。且书中又记一人族巨大破绽,既人王用兵顾虑太多,不擅持久。而我族寿命之久,体力恢复之快,尤为擅长连攻。
经三月前参阅人族兵法进攻至今。已拿下人族边缘十六座城池,共计杀敌四十七万,哥布林族借人类女人之躯生育,期间虽伤亡无数,但结果而言,兵数反增一倍。人族之中,被财物、亲友危机所引来的强者约有三千。现似有人族军师察觉我军计谋,但我军已在城池落足,大获全胜。
前日传来消息,有一青年人族男子手持神武,带领少数部队将魔龙尽数击杀。解放了其中一座城池。
看及此章内容,我心生一计,何不缴获人族神武,让其神威为我所用?若神武遗失,得知在我军之手,人类必将军心打乱,心神不宁,慌乱之中必有人要出差错,露出破绽。可将神武四处转移,让其持有者带领军队奔波劳累,消磨其体力,折损其心智。待时机成熟,虚而攻之,将神武持有者一举击破。此事应吩咐下去,由锯齿瘟鼠一族分散在人族居所各处,打听相关消息。同时委任睡魔,隐蔽身形,暗中跟随此人族青年,观察其与同行人类关系如何,并使其夜夜梦魇不得安眠。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吾痛悔矣!若可早知此术,大可不必在之前派出四只魔龙。魔龙威势虽大,但腹如山海,每日需进食80余人。故攻下之处,未有人敢居住,人去楼空。之前所做进攻成果,也都化为乌有。加之人王不惜派遣大批军队来与我军交战,人族均乘机逃窜,四散而去。
正如书中所说,同族之中,窥视魔王之位已久的嫉妒蛇女一族借此作怪,言我无能,乱我军心。所幸此族过早暴露意图,已被我尽族歼灭。
此之后,不如派遣骸骨军团,围而不攻,等待人类自觉必败无疑丧失战意,再派摄魂恶灵,在人王耳边喋语,让其为我安抚食量不逃之用。如此即可圈养食用人族约二十万,任其繁育,以战养战。
那神武持有者所带领的军队已被毒蝎尽数消灭。抓获神武持有者,及其亲友一男一女,共三人。
人族之狡诈,已将神武上烙有刻印,非人族类不可使用,否则剑如红铁,魔族之手触碰之,弱者被灼化手臂,强者握之也不得自如。

此番状况,吾亲自前去,劝其归顺。神武持有者不服,故威胁如若不从,则折磨其亲友二人。藉兵法之计,举一反三,尽数杀之乃下策。吾将其中男子逢隔一日折去一指,六日后撕去一臂,第七日将其中女子抛入虫群中接受日夜凌辱。第八日持有者心智如愿折损,向其心脏植入魔界之种。七日后长成噬心魔花,不复人智,却还是人族之体,使用神武无碍。成我魔族军团一大将,派其攻城,未有不落。
听闻人族传说,除此千年来人族打造的此把剑刃之外。各个种族均有神器至少六把。为人所知的,其中矮人族有二,兽人族有一,精灵族有三。而我族却始终只借肉体强势,未曾有一。此乃不妥。
只是按兵法所说,此刻我军与人族交战虽连战连捷,但已无余力顾及再多。若还如过去一般多面树敌,被群起攻之,必败无疑。
传令下去,由翼鬼飞速通知各族,此乃我魔族与人类双方过往之争,若是各族能够袖手旁观,自然不会牵连各族。若是有族群胆敢与人族结盟,则示作敌类一并杀伐。
再命千只水鬼携带迷魂之种,散布至人族与各族交界水源处,掌控各族人员,命其遭遇异族便互相屠杀,分裂各族关系。
呜呼,人族兵法之神,妙不可言矣。


好了,可能你们看的意犹未尽。而且我也有想到了一些之后的剧情,但是我已经把该传递的东西传递到了。也就不做详情编写了。
重点:如果遇到要写的内容是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则一定要学会不断的学习。
还是那句话,学无止境。所以一个能不断成长的作者,其最终的成就才能不可估量。
之前的文章中有提过不知道该推荐大家什么样的作品去阅读才能进行学习,进而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因为现实实在是窘迫,实在很少有什么网络作者为了充实自己的作品去学习一些专业的知识。没有专业领域的支撑,一本作品的高度能走到哪去呢?
可能有的观众看的有些入神,现在开始急了。不过这个确实是随笔随写,虽然写作时自然而然的也对后文有一定的构思,不过不会太多,放出来反倒虎头蛇尾,有些扫兴。
如果真的想看,除非……
转发?关注?
其实我也不想设立这些无聊的门槛,但是不做些设置,很难把自己展示在更多人面前。
最近本本突然接连出现,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就是想说:可接写作指导,当然不是无偿。(??? 搞了半天原来是个广告)
全文完。转发,关注,点赞超过2W更新剩余内容。


好了好了,我的目的真的都达到了。至于后文如何,就交给想写的人去写吧。
我倒是也有一些想法,不过跟上面的部分不同,缺少斟酌,如果大家不嫌弃丢人现眼。可以继续往下看一下大致的设定。
人族被抓的三人均为勇者,互相都是要好的青梅竹马。其中对持有神武青年有爱恋之心的少女也有一定魔法造诣,被魔王扔向虫群后,只是假降。隐忍许久,终于找到机会与神武青年独处(此时已是半虫半人之身),短暂唤醒其神智,青年以为面前的是索命的魔族,提剑便斩。
虽然最终解除误会,但是少女已是重伤,命不久矣。
少女告知青年他现在的处境,尽管一直有心解救他,但是今日已经用尽从魔虫体内提取积蓄起来的魔力,也只能将其短暂唤醒,很快他又会被魔界之种控制心智,沦为魔族的傀儡。将死之际,告白,称不愿再看他被魔族操控。言毕,殒命。
青年痛哭,试图举剑自刎,却立刻被魔种攻心,即将失去神智。恍惚之际,心知有魔种在,求死不能,便恳求好友,将其斩首。
亲友察觉魔王的气息,面对青年的恳求切齿呲目。终目含血泪,用神武劈下青梅竹马的头颅。
神武与其契约之主的维系以此种关系断裂,契约之力崩坏之时魔力澎湃而浩荡,混乱的魔力流将少女的尸首与亲友卷回人界。神武与失首的持有者则留在了魔族境内。
魔王见此状,不懈嗤笑。
“已是半个死人,不足挂齿。好在神武和持有者的尸体还在。愚蠢的人类,忙活半天这不是把最重要的东西留下了吗?”
至此,已经设立了三个魔族必败的伏笔。
一,虽然兵不厌诈,用兵之术在于诡道。但是诡计也分阳谋与阴谋。在处理与各族关系之时,所使用挑拨离间的方法则属阴谋。两者不同的是,阴谋暴露之时,就是谋略反制之时。而阳谋暴露之时,却是始得其力之时。具体阴谋与阳谋的运用,各位读者可经由世事人术,自行参悟。
二,放虎归山。终有东山再起之时。
三,魔族本性的设定,注定它永远无法取得胜利,而且越靠近完全胜利,就越会迷茫。
这点可能大家还不太明白。我也设计了一段,方便大家理解。
中期时,会用到一个最初的设定,那就是魔王得到的兵法是残本,有的部分有注解,有的部分他看不懂,后半部分则直接没有了。所以在于人族军神斗阵时,自己懂得那一点声东击西的三脚猫功夫在本家的谋略上来看,根本不值一提。
原本魔族胡打一通时,军神还有些头疼。此次面对魔族幼稚浅显的策略,反倒能轻易预料到其目的所在。
魔族被军神虚实不测的战术打的焦头烂额,而且总是每次刚刚派兵去往人界,就会有一个人不人鬼不鬼带着面具的独臂怪物在缝隙处候着,派去攻打人族的士兵还未走出几步就被这个怪物消耗大半。几个回合下来,这个独臂怪物似乎还得到了人类的支持,开始带领少数人族精锐一起狙击魔界裂缝。魔王越是急于策划进攻,越被打的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原本势不可挡的局面才刚刚动摇,识破了魔族之前利用诡计屠杀己方族人的各族纷纷挺出身来,与人类结盟。
尽管如此,魔王军还是靠着源源不绝军力的的绝对优势打至人类最后的王城。
为了避免再生事端。魔王花费了大笔功夫,将神武持有者制成了无头尸鬼,为其配以从人类高级战士处缴获的最高级魔力铠甲,驾同样身披战甲的亡灵魔驹出阵。为保证此次形成绝对的实力碾压,一举拿下胜利。魔王将魔界内的所有底牌尽数派出,从多方面给人族施压。其分别是贪欲魔神、嫉妒魔神、色欲魔神,还有身为傲慢魔神的魔王本人也亲自出马。



可是攻进人类最后的主城,却发现在里面苦苦支撑了四天之久的指挥官不是军神,而是军神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魔王察觉不对之时,军神已配合独臂怪物攻下了一处没有魔族主力驻扎,且曾经展开过两界缝隙的城池。经由怪物之力,从人界打通了去往魔界的道路,攻其中空。此举之余,一并从魔界阻断了魔王归还的所有缝隙节点。将外出的四魔神完全与魔界孤立,再无援助可言。
此时,魔王意识到已是陷入死局。若在此处展开新的裂缝打算逃跑,自身魔力必将大损,带走全数魔族更是无稽之谈。而若留在主城之中,已是瓮中捉鳖之局。
人类竟敢如此作战,竟放弃了族人最后的基业,只为博得让自己孤立无援。这让魔王有种被蚂蚁咬断颈动脉的晕眩感。
三位魔神被各族神武持有人穷追猛打,死无全尸,仅剩魔王一人率领不足一万魔族占领着空城,形势岌岌可危。魔王叫来人族魔法师,联络军神之父,本想用其子进行威胁,却不料父子二人只是沉着的如此对答。
“父亲,对不起,我没能守住人类最后的希望。”
“没关系,罗伯特。你是人类的英雄”
“我是,人类的英雄?”
“你是!儿子。我替你感到骄傲。你是我们全人类的英雄!”
魔王见二人面对生死均无动摇。故技重施的对着军神接连撕裂其子的四肢之二,顿时悲鸣跨越两界,其子的痛喊声震入两军耳中。但越是看到军神只是冷漠的盯着自己,魔王越是心中大骇。他试图接着以扭下其子的头颅作为威慑的筹码,却听到军神用怜悯的口气说道,
“可悲的魔族,这场战争,你军必败。”
魔王动摇恍惚之际,原本应位于魔界的独臂怪物用魔爪撕开两界位面,出现于魔王身后。先是一举撕碎了无头骑士。后又接连向魔王发起进攻。
魔王虽被攻之不意,但个体实力悬殊,还是轻易一举压制了怪物。

已经使用谋略策反了无数人族将领的魔王质问怪物。
“你究竟是谁?魔族之中我不知有你这号人物。但欣赏你的能力。你是我族类,何不加入我军大有可为。”
独臂怪物摘下面具,露出丑陋面容,发誓定为亲友报仇。
“原来是你。没想到你用那人类女人的尸体和虫族尸骸活了下来。可你抛弃灵魂成为不人不鬼的亡魂,今后必不可能有跟这个废人一样的待遇。他可以成为英雄,但你却改变不了身为亡灵魔族的事实。”
独臂勇者原本应该空落的手臂处生出一煌黑色的雷电魔爪,几番急攻,魔王也有所忌惮。正欲再言攻心,那怪物勇者转身抱着军神之子便逃,伸爪撕裂位面,又遁入魔界之中。
魔王再次思索起了自己将何去何从。
若此时也果断消耗魔力,遁回魔界。以疲劳状态面对位于魔界内部不知数量几何的人族军势……每逢想到军神十足把握的冷漠,似乎就等着魔王逃去送死。虽然那最强的独臂怪物接连两次穿越位面,此时应该已是失去战斗力……
但那也可能是故意示弱之举。军神之子已是废人,没有战力,救他有何用处。
没错,定是虚晃之计,不可上当!军神,我已识破了你的计谋,定不会上当。
正如军神所说,在那之后人族军势势如破竹,联合各族一举扫荡了霸占人族主城的魔族。魔王也只好独自潜逃。
至此,魔王军大败。

结束了?
还没。水字数,谁不会啊。爷也会。
魔王在人界遭受追捕,四处逃窜,熬了整整六十年。直到确切等到了军神死于魔界的消息。才开始再次有所行动。
魔王再次伺机打开了通往魔族的道路。魔族境内此时更是被那独臂怪物打的生灵涂炭。一千年来,四次攻打人族,没想到这次也失败了。魔王在与独臂勇者搏命将其击杀后遭受重伤,深知自己也命不久矣,将毕生知识录入一魔界石中。留下子懿后死去了。
自人类打通去往魔界的通道,扰乱魔界尽百年。魔界残党中已少有统治人魔两界的念头的志士再出现,大部分只向往魔王之位,希望能有新的魔王问世,带领族人反抗,不再遭受人族压制。
打下人类王城的傲慢魔神,那个上任公认魔王的遗物被当做了成为魔王的关键。魔王之子年幼无力,未能保管“魔王石”,遭各路妖魔抢夺。但遵循其父的教导,如果身处绝境,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才可出奇制胜。使用浑身解数,冲出重围,通过人类设立的通道,逃入了敌人的大本营之中。魔族残党见状,均不敢再追。
历经十余载年,魔王之子可谓知尽人事,却也拥有了人性,不再想攻打人族。原本和谐之际,两百年前被存入魔王石中的魔神意志觉醒,借其子之身复活了。
魔王回归,用绝对的力量再次一举拿下统领者之位。
这次,魔王不仅找齐了兵法的全文,也利用子懿积累的人界知识,不断抓来人界的锻造师,称魔界之物,均可为之所用,命其为魔族也打造魔器。却发现人族锻造之物,还是差强人意。此次便不招惹人类,率先攻落了精灵族和矮人族等。经由奴役矮人族,获得了属于魔界的魔器。至此,魔王自认已经拥有了人类所拥有的一切。
此次再与人类开战,人类已是再无招架之力。
面对几百年的努力和仅仅只用不到一周就将人类完全碾碎,这其中的落差落差,让魔王心中焦躁无比。隐忍近百年,就是为了与人类再做一番较量,好证明自己无论任何方面都不会输给这一柔弱的种族,如今最终战争的胜利却来的如此容易,人类之中就没有能够有所反抗的吗?

魔王感到无比空虚,他开始怀念与军神对峙的时候,那是多么畅快的较量啊。如果没有了对手,胜利又有什么意义呢?
失去了对手的一瞬间,指挥,谋略,兵法,强大,都已成了须有之物。魔王任凭手下四处糟践,看着末世之中,人类族群之火已如风中残烛,但即便是这种情况之下,还是会有人类因为所爱之人丧命魔族之手,奋不顾身来飞蛾扑火。
她哭喊着声称要拯救我的子懿,令魔王百思不得其解。
但从这个纤弱少女的眼中,尽管时光已过去太多,魔王看到了曾经那个独臂勇者的影子,看到了军神的影子,也看到了那个曾经被自己扔进虫群中女人的影子。那眼神之中不仅仅是有怒不可赦的火焰,还有些其他的什么。那是他们都拥有的一种东西。也是魔王至今都想不明白的东西。
魔王放走了少女。
魔王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少女长大,她一点一点成长成了能带领人类再次将自己赶出人界的勇者,不仅是人类的英雄,她被各个族群拥护着,是所有族群的勇者。
魔王自认已经做到了知己知彼,明了了人族的一切,此时才若有所思的,发现自己始终有一件对人类还想不明白的事物。
人类这一种族虽然个体弱小,但全部的人类,又好似一个整体的生命体。这个生命体记住了来自魔王留下的伤痕。
魔王击败人类前后花了一千年之多,而人类却仅仅用了不到十分之一的时间,就又恢复空前的盛世。轻易的孕育出了下一个勇者,这个勇者不仅受人族眷顾,更受精灵族青睐,受矮人族信任,受兽人族尊敬。
每个魔族都是在血和屠杀中成长起来的,魔王不明白,为什么在哭声和笑容中成长起来的柔弱人类,却能被所有敌人所拥护,甚至战至中期,连手下也投靠其麾下,与自己反目成仇。
她轻易就成长为能跟自己平分秋色的谋略家、强者、王者。

如今魔族军队已被尽数驱逐,魔王也沦落到被关押进魔法牢笼之中。那个曾经可以一手捏死的人类小孩,却也是让自己品味完败滋味的勇者,此时突然到来。
她甚至声称不愿进行多余的杀戮,声称只要让现在这副身体的主人,既子懿的神智重新恢复,便可保留我的神智至器物之中,不作泯灭。
“这个交易怎么样?反正你也不会死,无非是把你放到一个什么东西里。”
魔王已经不在乎输赢,他只想从勇者口中得知这一绞尽脑汁也不能理解的答案。
“我为什么会输?”
“输了就输了,你罪恶多端,凭什么赢啊。我恨死你了。要不是你用着他的身体,我现在就杀了你。”
魔王重复的喃喃着为什么会输这句话。勇者也只好用这句话来和他谈判。
“我要是告诉你为什么会输,你能答应离开那副身体吗?”
魔王露出迷茫疲惫的神态,双眸中又燃起了精神,他很期待勇者的答案,究竟是什么。也丝毫不犹豫的认可了这个要求。
“你如此熟悉人类的一切,却到最后连最基本的事情都不明白吗?”
“什么?”
“从你第一次轻易就放弃了信任你的魔族同伴开始,你最终的败北就已经是定局了。”
“战之胜负,当如取舍之为先。此乃兵……”
“我不懂你说的那些。我问你,你有被人相信过吗?”
“相信?何须相信。吾乃魔族之王,族群之中自当听我号令。”
“我说的不是命令。我说的是……比如此时此刻,你能想到还有谁会来帮你吗?”
魔王嗤笑,“我既已认输,你不必羞辱于我。若不可告知,那便罢了。”
“我不是在羞辱你。抛开我们人魔之间不可解的仇恨,就我个人来说,还是希望你明白的。而且我相信,这副身体原本的主人,也就是你的儿子,他也是希望你明白的。”
魔王越听,越不解。
“抛开人魔的仇恨?我的儿子?我并非因仇恨而与人族开战。”
“啊?那你为何要攻打人类呢?”
魔王愣神,回想着,“我想当魔族之王,就必须证明自己的强大,而带领魔族战胜人类,让人界认为魔族的乐园,应该是最好的方法。我要带领所有魔族在与人类的较量中获胜,证明魔族才是最强的种族。”
“你不一直就是魔王吗?这个还需要证明?魔族不是一直被各个种族所惧怕吗……这也要证明吗?”
“……“
“所以你为什么一直要攻打人类?”
”我若停止攻打,不拿下最终胜利,族群又会因此推举新的魔王。”
“那你想一辈子做魔王?”
“永世称霸,乃所有魔族毕生所愿。”
“你觉得这个事情可能实现吗?”
“只要有机会,有能力,自然可能。”
“不对,你错了。这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因为你一生下来的时候就不是魔王,所以你不可能一辈子是魔王。”
“诡辩,我所言之王乃穷尽一切拼搏所得之王。”
“你才诡辩,只准你往上爬,难道就没有其他魔族往上爬当魔王吗?”
“吾穷尽毕生,通晓人魔战略,拥有精灵……”
“行了行了。你就是想说,魔界里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努力呗。”
“这……”
“那你要是这么想的,你儿子比你更有希望当魔王。”
“谬论!软弱之子,乃我魔族之耻,我——”魔王说着儿子的坏话,勇者已经将剑指向了他的鼻子。
“不准说他的坏话。”勇者生气的发现,原来魔王的心智放在人类之中,甚至比不过一个小孩,不讲道理属实巨婴,“我懒得和你解释了。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你没有朋友。”
魔王思索,默不作声。
“这你都想不明白?你们魔族没有感情吗?可我明明感觉还是有的啊。那些被我偷偷放走的魔族都很感谢我的。”
“我……这么跟你解释吧。比如,如果我战败了。被你杀了,我的朋友,就是那个被你打断手,用弓的少年。他一定会一辈子跟你斗个没完的。”
“那个身着绿色衣物的幼小人类?可笑,我会被他所伤?”
“他打不过你,死在你手里,他儿子对你有仇恨,继续打你。儿子死了,儿子的朋友也会来打你,儿子有孙子,孙子死了有曾孙子,他们所有人的朋友都会来打你。啊,对了,你们魔族能活多久啊。”
魔王原本在思索能否击败这祖祖辈辈好像还会无限增多的敌人,被问的有些发懵。
“魔族寿命均可至数百年。”说着,魔王陷入了沉思,原来人族的斗争机制是如此运作的,那若这么说来,只要不将人类全部歼灭,永远不能意味着战胜人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做到这件事的概率有多少呢……似乎也不难,但是这样一来,魔族以后便再无人族可食。似乎也是不妥之举。
“你想什么呢,我问你呢,你这个身体还能活多久?”
魔王以为自己的心思被勇者察觉,有些动摇的答,“此躯应还有两百年寿命。”
“啊!?那么久?我都死了!他还能活着!不行!”
“不行不行!”
“不行!”
魔王迷茫的看着勇者。难以捉摸得到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哎呀!气死了,为什么你们寿命那么长啊。不公平。我不是要变成老婆婆了。”
……
……


好了好了,有兴趣的就继续写下去吧,已经转化成新手作者们也能操作的节奏了。
从此之后我就是魔剑本本了,谁想拿着我?
淦,如果这样的文章都拿不到90%的转发率,那我以后是不是完全可以考虑放弃你们这些nt读者去做点其他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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