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 2个一线城市、2个新一线城市、4个二线城市 中部地区: 1个新一线城市、1个二线城市 西部地区: 1个新一线城市、1个二线城市、1个三线城市 东北地区: 辽宁省为2个二线城市,吉林省与黑龙江省为1个二线城市。 地级行政区: 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包括省会城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普通地级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