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形式(form)A.1
上周没更。原因一是工作比较忙,二是这一节确实是特别的长。考虑到专栏过长的话,可能读起来不大方便,之后每篇还是写短一点,原著长的话就拆开来写比较好

这一节的重点,或者说马克思写《资本论》的焦点,就是在价值上。因为使用价值是产品从来就有,而且会一直存在下去的属性,只要这个产品还对人类有用。而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自从进入商品社会以来,就变得尤为重要。因此马克思用了非常长的一节,并分成了许多个小节,来论述价值的基本概念和表述。
首先我们再来回忆一遍概念:商品的二重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而商品的二重性来源则是劳动的二重性,即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以及以物质实在为载体的、分门别类的有形劳动。正因为此,一件商品由于它的二重性,也就同时具有了两个形式(或者也可以叫形态): a physical or natural fomr 物理或自然形式(商品的物质实在及功能等等)和 value form 价值形式。
价值,之前已经论述过,是代表着商品中蕴含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The value of commodities is the very opposite of the coarse materiality of their substance, not an atom of matter enters into its composition. 商品的价值和它的粗物质构成是完全对立的,哪怕是物质中的一个原子都没有进入到它(商品)的价值组成当中去”。我们有时经常可以听到一些“看商品的材料成本”来评判定价是否合理的说法,比如“这个手机的材料才值几个钱啊”或者“这菜也没啥特殊食材为什么卖这么贵”。但用马克思的观点来看,这些都是谬误。一部手机的粗材料无非也就是些金属和硅,一道好菜的食材其实也并不算稀有。但我们去研究一个商品的价值,是要从劳动入手的。比如这个材料的开采难度,加工生产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等。这并不是说现在一些高价的商品是合理定价的,而是想说我们要用更严谨的理论来批判这种现象。
而价值的形式,现在大家如果不知道别的,至少也应该知道一个最简单而又最普遍的东西——货币形式(money form)。但马克思要做的,或者说他批评资产阶级经济学(bourgeois economy,bourgeois 布尔乔亚,就是指资产阶级)没有做的,就是去溯源货币形式的产生及发展,以及其中包含的商品间的价值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搞懂“钱的问题”。
为此,马克思接下来用了好几个小节来进行分析。而分析的例子,则是一个最简单的“双商品交换”,也就是我们在上一章读过的:20尺布=1件大衣的关系。
A. 价值的基元形式(elementary form)或偶然形式(accidental form)
价值表达的两个支柱:相对形式(relative form)和等值形式(equivalent form)
正如研究化学就要研究基元反应一样,价值的全部谜题都隐藏在其基元形式之中,也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交换。在我们提到过的大衣与布的例子之中,布的价值以大衣的形式表达,大衣是不的价值表达的载体。前者是主动表述,后者是被动表述。布的价值是以相对价值,或者以价值的相对形式来表现的。大衣则是等值物,或者说是价值的等值形式。这里要注意我们讲的是20尺布=1件大衣这个等式,请注意这个等号是不可逆的,有点类似编程中赋值语句等号两侧不可逆一样。后面会展开讲。“The relative form and the equivalent form are two intimately connected, mutually dependent and inseparable elements of the expression of value; but, at the same time, are mutually exclusive, antagonistic extremes – i.e., poles of the same expression. 相对形式和等值形式是两个连接紧密、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价值表达的元素,但,它们又同时是互相排斥的矛盾的两极”。他们共同描述了两个不同商品被一个等式关系连接到一起时的情况。因为显然不可能用20尺布来描述20尺布的价值,那就成了“20尺布的价值就相当于20尺布的价值(什么废话文学)”,这时我们其实是在描述定量的某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价值。所以说,“The value of the linen can therefore be expressed only relatively – i.e., in some other commodity. 布的价值因此只能相对的进行表述——也就是说,通过别的商品来表述”。而这个别的商品,在这个例子里是大衣,就是价值的等值形式。而另一方面,这个作为等值物的商品并没有其价值的相对形式,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它的价值并未被表达。它的功能只是作为被表达价值的商品的价值载体。
既然20尺布的价值等于1件大衣的价值,那么毫无疑问的,一件大衣的价值也必然等于二十尺布的价值。不过,这里的等式必须翻过来写,1件大衣=20尺布。因为这时候,大衣是被表达价值的商品,而布成了等值物,或者说大衣表达价值的物质载体。因此,单一商品不可能在同一个价值表达中,同时是两种形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上文说的等式不可翻转。这个更像是编程赋值语句,将等号右边的值赋给左边的变量。在大衣和布的例子里,当我们使用20尺布=1件大衣的时候,我们是将大衣的价值当做了一个已知值的变量,或者说,价值的等值形式,然后将其值赋给布的价值,使其得以表达,等号左边的变量就是价值的相对形式,通过大衣为它赋值而得以使用(否则就是空变量)。也因此,不可能出现一件商品自身即是变量又能为自己赋值的情况。就如同编程中令a=a毫无意义一样。
因此,一件商品到底是以价值的相对形式还是偶然形式来出现,完全取决于它在这次交换中处于等号的哪一侧,或者说,它是价值表达的一方,或者是作为价值表达载体的一方。这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场景变化而出现的一个偶然事件,所以马克思也把它叫做价值的偶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