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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日本弹簧垫圈代理报关_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2023-06-12 07:25 作者:雅盈供应链通关物流  | 我要投稿


进口日本弹簧垫圈代理报关_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本文介绍弹簧垫圈进口国内收货人资质|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注意事项|进口弹簧垫圈清关单证|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流程手续|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清关换单要求



下面我们来简单分析下上海港进口弹簧垫圈的大致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弹簧垫圈远洋线的靠上海洋山港,近洋线的靠上海外高桥港。目前海运的货物有舱单后可以提前申报清关。


进口弹簧垫圈一般需要收货人需要以下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证

C.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弹簧垫圈申报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A、海运提单

B、INVIOCE

C、装箱单

D、贸易合同

E、申报要素

F、协定产地证(如享受协定税率)

G、其他需要的文件(具体货物具体分析)


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换单一般所需资料如下:

①海运提单(如电放则电放提单打印)盖章

②电放保函(如提单为电放,有些船公司有固定格式,需要提前落实)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上保持一致)

④国外收货人章+国内通知人章(如提单收货人显示为TO ORDER)

⑤其他所需文件


海运进口弹簧垫圈清关的一般流程:

落实国外资料——查询是否有舱单——进口申报缴税——查验(如发生)——进口换单——送货——目的地查验(如有)


本文《进口日本弹簧垫圈代理报关_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便利通关指南】》由我司上海卓鹰/雅盈供应链发布,转载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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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进口铁矿的海关检验要求

01、放射性检测

由海关根据《进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SN/T1537-2005)对进口铁矿进行放射性检验,通过γ射线探测仪对集装、散装的铁矿γ射线剂量当量率检测,低于当地环境辐射本底值5倍,判定该检验批合格,允许卸货。

02、外来夹杂物检疫处理

重点检验检疫是否夹杂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危险性杂物、检疫类杂物及其他外来杂物。

危险性杂物:开采过程中未引爆的残留雷管、可燃炮线及其他易燃易爆类或毒性外来杂质。

检疫类杂物:支护用的道木、树皮、木块、木楔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杂草、稻草、草绳、草袋、生活垃圾,泥土,动物尸体等动物性杂物及其他检疫类外来杂质。

其他外来杂物:开采过程中已引爆的雷管皮(雷管头),生产过程中废弃的杂铁(如铁丝、道钉、焊条、螺栓、焊渣及其他设备的零部件等),大块矸石,塑料(如装炸药的塑料袋、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方便面袋及其他塑料包装物等),纤维(如纱线、丝绵、绳线、编织袋、水泥袋、包装箱等),纸类(如炸药包装纸、纸箱及纸板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闸瓦、沙石、石块等,以及其他非危险性和非检疫类外来杂质。

03、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排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等相关要求,海关通过感官检验,现场便携式设备检测或抽样送实验室鉴别等方式对发现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的进口铁矿进行排查。

清关知识每日学:


进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点

1、外观:指商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主要指商品的颜色、透明度和形状等表观性状,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目录》对应税号。

透明度通常可填报:“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等。

注意:透明度和颜色不可混为一谈,例如“无色透明颗粒”应申报为“无色、透明、颗粒”,不可减项申报。

2、成分含量:指商品中包含的各种物质种类及其含量。成分应用化合物名称填报,避免笼统填报为“添加剂”“助剂”“其他”等,各化合物含量相加应为100%,例如“聚乙烯97%,聚氯乙烯3%”。

3、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单体单元指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等反应而变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该项要素需填报单体的种类和含量。例如某商品成分含量为“聚乙烯100%”,单体单元比例可能为“乙烯97%、丁烯3%”。

4、比重:税目39.01项下聚乙烯根据不同比重归入不同子目,申报时应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填写。

5、底料来源(再生料、瓶片料、新料、副牌料):该项申报要素应从括号内“四选一”填报。

6、是否成卷:该要素为39.19项下商品专有要素,填报 “成卷”或“未成卷”。

7、是否单面自粘:该要素为39.19项下商品专有要素,应填报“非单面自粘”或“单面自粘”。

8、成分:指商品所含物质种类,仅填报各种物质化合物名称即可。

9、材质:指申报货物所用材料种类或塑料品种。应具体到化合物名称,例“聚乙烯制”、“聚丙烯制”等。

10、规格尺寸:表示申报货物的大小尺寸,其中块状、板状物应填报“长、宽、厚”,卷装物应填报“宽幅、单层厚度”,管状物应填报“外径、内径、长度”,若货物无法描述尺寸,应填报“不规则形状”。

注意原则上不能填报“无规格”。

11、若为半导体晶圆制造用需注明形状:按照申报货物实际情况申报,如果不是用于制造半导体晶圆,需注明“非半导体晶圆制造用”。

12、规格或型号:指商品的大小尺寸或表示产品用途和技术指标的代码。可选其中一项填报。

13、型号:指代表不同性能、用途和规格的产品代码,有的厂家称为“牌号”。

1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需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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