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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如何办理办学许可证

2022-06-20 18:17 作者:广州猫头鹰咨询猫叔  | 我要投稿


猫叔相信很多南京市机构的艺培机构校长们都是一头雾水。本期文章里,猫叔将直接引用政策文件的要点,通过阅读这篇文章,你将会对如何办理南京市办学许可证有初步的了解。

首先先自我介绍一下,大家好,我是猫头鹰咨询的猫叔,一位每天专注于政策研究和资质办理的男人。如果大家喜欢通过短视频了解,相信都会在各大主流的短视频网站看到猫头鹰咨询猫叔每天的全国双减和办学许可的政策解读,这篇文章如果不能让你完全了解怎么办理办学许可,猫叔建议您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找到猫叔的视频,一定会对您有帮助。

南京市的培训机构校长们请注意以下要求!

一、名称预审

培训机构举办者至属地区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登记。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办理。

二、提交申请

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登记后,向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新设立提供);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转登记提供),增加文化艺术类培训经营范围的,需提供1、2两项材料;

3.《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及所需附件材料;

4.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举办者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有董事长(理事长)的,还需提供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6.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艺术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未跨机构兼任记录承诺书(附件3);

7.教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艺术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4),劳动合同(新设立可补交);

8.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新设立可补交),有会计人员的,还需提供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

9.培训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等;

10.培训教材、教学计划、招生简章;《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附件5)

11.办学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办学场地的,提交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12.办学场地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

13.办学场所房屋质量鉴定合格证明;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的,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3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14.培训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培训预收费专用账户的凭证;预存风险保证金的入账凭证(风险保证金不得低于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转登记提供);

15.捐资承诺书(仅申办民办非企业提供);

16.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审核

1.提交申请:举办者应按照《准入指引》和《南京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部门受理: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补交材料。

3.材料审核: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实地核验:材料审核通过后,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除核验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外,还应对培训器材、场所内部设置、视频监控等进行核验,并提出核验意见。对于核验不通过的,现场说明原因。

5.审核结果: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材料审核意见和实地核验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审批结论。同意设立的,颁发《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不同意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举办人并说明理由。

四、登记注册

举办人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向属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或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文章到此,校长们应该都会对本地办学许可办理要求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但是办学许可涉及面比较广,一篇文章确实无办法面面俱到帮助您完全了解,还是开头那句话,猫叔建议您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找到猫叔的视频,一定会对您有帮助。

最后,猫叔祝看到文章的校长们,机构都能顺利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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