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齐皇室与《北齐书》的写法
北齐皇室给人留下荒淫残暴的印象,与《北齐书》的写法是有一定关系的。
比如汉文帝杀惠帝的儿子,《史记》里是这么写的“夜,有司分部诛灭梁、淮阳、常山王及少帝於邸。”《汉书》里这么写的“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复共诛之,尊立文帝。”
从惠帝驾崩到吕氏垮台,中间有八年,所以这四个孩子(原本是五个孩子,是间吕后自己搞死了一个)起码都八岁以上。此前的近十年里,他们一直是公认的皇室血脉,嫡祖母一死,他们突然就成了来路不明的野种,被处死在府邸。
所谓“非刘氏子”当然只是个借口,司马迁与班固对此,显然也是不以为然的。《史记》中借老臣与东牟侯刘兴居之口,说出了“足下非刘氏”这句话;《汉书》中用了“大臣…以为…”这样的字眼——这种写法,相当于“都是他们说的,信不信由你们,我不方便发表意见。”
收监这四个孩子的,是陈平、周勃这群发动政变的老臣。这些孩子都是吕后抚养并且封王的,老臣们担心他们长大之后,会替吕氏复仇。但老臣们不敢擅自动手杀人。他们被杀是在文帝“遂入而听政”之后。所以,杀人这件事,文帝即使没有主动下旨,起码也是默许。论动机,文帝比老臣们更加充分:这些孩子是高祖的嫡系子孙,比他更有做皇帝的资格。
所以这当然也是一场人伦惨剧,出于政治上的防患于未然,汉文帝下旨或者说默许,弄死了他的四个侄子。
然而两千年来,记住这一幕的人并不多。汉文帝在人伦方面的污点,似乎只有逼死了弟弟淮南王刘长,很少有人提及惠帝四个儿子的死亡。
同样叔叔杀侄子,落到《北齐书》里,风格就不一样了。
比如高演杀高殷:“帝常恐济南(高殷被废之后,封为济南王)复兴,乃密行鸠毒,济南不从,乃扼而杀之。”
比如高湛杀高孝瑜(兰陵王高长恭的大哥):“武成大怒,顿饮其酒三十七杯。体至肥大,腰带十围。使娄子彦载以出,鸩之于车。至西华门,烦热躁闷,投水而绝。”
比如高湛杀高孝琬(兰陵王高长恭的三哥):“帝怒,使武卫赫连辅玄倒鞭挝之。孝琬呼阿叔,帝怒曰:‘谁是尔叔?敢唤我作叔!’孝琬曰:‘神武皇帝嫡孙,文襄皇帝嫡子,魏孝静皇帝外甥,何为不得唤作叔也?’帝愈怒,折其两胫而死。瘗诸西山…”
比如高湛杀高绍德:“武成践祚,逼后淫乱,云:‘若不许,我当杀尔儿。’后惧,从之。后有娠,太原王绍德至阁,不得见,愠曰:‘儿岂不知耶,姊姊腹大,故不见儿。’后闻之,大惭,由是生女不举。帝横刀诟曰:"尔杀我女,我何不杀尔儿!"对后前筑杀绍德。后大哭,帝愈怒,裸后乱挝挞之,号天不已。盛以绢囊,流血淋漉,投诸渠水,良久乃苏,犊车载送妙胜尼寺。”——后,是指高洋的皇后李氏,是高湛的嫂子;高绍德是李后的儿子,姊姊,是当时儿女对生母的一种称谓。
最最惨烈的,是高湛杀高百年:“帝乃发怒,使召百年。百年被召,自知不免,割带玦留与妃斛律氏。见帝于玄都苑凉风堂……遣左右乱捶击之,又令人曳百年绕堂且走且打,所过处血皆遍地。气息将尽,曰:‘乞命,愿与阿叔作奴。’遂斩之,弃诸池,池水尽赤,于后园亲看埋之。妃把玦哀号,不肯食,月余亦死,玦犹在手,拳不可开,时年十四,其父光自擘之,乃开。后主时,改九院为二十七院,掘得一小尸,绯袍金带,一髻一解,一足有靴。诸内参窃言,百年太子也,或言太原王绍德。”
注意到没有,在同一类事件上,《史记》《汉书》与《北齐书》在写法上,是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
《史记》《汉书》中是高度概括的,处死的过程只用了一个字,诛。
诛字,本身就带有褒贬,意思是被杀之人是有罪的,然而这几个幼童能有什么罪呢?
给杀人定性之后,对于杀人过程,毫无提及:用什么方式杀的,毒死、绞死、溺死或者乱棍打死?谁直接动的手?那四个孩子死前什么表现,有没有哭闹、哀求或者试图逃跑?
统统都没有提,一个“诛”,四条小性命就湮灭在浩瀚如海的史籍里,悄然无息。
《北齐书》则细节丰富,画面感十足。尤其是高绍德、高百年受害那一幕,场景生动,胜过大多数古代小说。
这两种写法,对于读史者的心理冲击,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一眼扫过,心里最多“噢,知道了,他们都死了!”后者读到就让人血向上涌,心里想的是:“尼玛,下手这么狠呐!畜生!”
如果《史记》采用《北齐书》的写法,那就是这样的:
“夜,有司分部诣邸,曰:‘足下非刘氏子,当死!’梁、淮阳、常山王及少帝皆涕流,顿首出血,曰:‘乞命,愿为长安布衣。’有司曰:‘诏命不可违!’少帝饮鸩,梁王、淮阳王掷鸩于地,绕柱哀号,扼而杀之。常山王素勇壮,伤使者指,使者怒,囊扑掼杀之,瘗诸邸园中。有司复命,帝默然不语。”
是不是感觉就不一样了?
那么,为什么《史记》《汉书》写得如此概括,而《北齐书》写得如此铺张?是因为作者的风格不同么?
当然不是。如果论对八卦的喜爱程度,司马迁远超李百药。他们写法不同,是因为他们的写作环境不同。
司马迁虽然痛恨汉武帝,对于刘家也不见得有多少尊重,但毕竟他是汉朝人呐。班固虽然写的是西汉的事,但毕竟,他当时的皇帝也姓刘呀。
李百药则不同了。他做的是唐朝的官,北周灭了北齐、隋朝取代了北周、唐朝又取代了隋朝。所以,北齐皇宫中的那些破事,虽然时间上只隔了两代人,却已经是前前前朝的往事了。另外,道统的传承脉络,是北魏-北周-隋-唐,对于唐朝人而言,北齐只是一个失败的伪朝,抖落北齐的丑事,没有任何政治风险。
政治枷锁一松开,写史者就党性湮灭、人性复苏了。
李百药出身赵郡李氏,他的父亲李德林,出生于公元530年,自幼便以神童著称。北齐成立时,李德林已经二十岁,后来他受宠于高湛、高纬父子,直到北齐灭亡,都一直在皇帝身边,替皇帝起草诏书,所以他对于北齐皇宫里的事情,尤其是高湛、高续时期的事情,是比较了解的。
李德林见证了整个北齐的兴衰,对于这个曾经最强大、却灭亡得如此迅速的王朝,他当然有个人看法。他在北齐做官时,奉命修撰国史,写就了二十七卷齐书。后来他又出仕北周、隋朝,一边做官,一边接着写,留了八十卷的文集,齐书也扩充到三十八篇。隋末乱世,散失了一部分。
李百药是子承父业,在父亲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北齐书》的。因为有李德林的这一份经历,《北齐书》里的细节更加细腻,高家人留给后世的畜生嘴脸,也就更加立体形象。
二十四史里的普遍现象,是盛世产明君、乱世产暴君,王朝前期多明君、王朝末期多暴君。
这当然是特么不科学的,权力对于人性的腐蚀,是一样的。在不受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人性滚落进暗黑的机率,是一样的。
皇帝也是人,没道理说,盛世的皇帝就比乱世的皇帝基因好,也没道理说,王朝前期的君主就比王朝末期的君主基因好。
或许,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历代一般都是隔代修史,王朝末期的君主、乱世中的短命王朝的君主,做的那些混帐事情,都还近在眼前,甚至还留有人证、仇家,取证比较容易。而那些王朝前期的君主,年代久远,要记述他们,只能依靠前朝的官方史料。这也不是说官方史料一定作假,只是它们的角度是偏宏观的,帝王君主的私德,并不是它们的关注重点,而且深宫内部,史官们也观察不到。加上王朝处于上升期,一片欣欣向荣,统治者的身影,自然也就分外伟岸。用我家乡谚语,这叫远香近臭。
(当然,另外还有重要原因,是史书具有教化的功能,著史者需要他的君主进行政治教化。这里就不阐述了。)
北齐高家、南朝宋刘家、南朝齐萧家,那自然是畜生无疑。但那些伟岸光明的圣主明君,也未必不是畜生。
只是写史的忘了告诉你,或者不想告诉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