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现代史(第二期)
波斯文化
(一)除了埃及、苏美尔、希腊、中国和印度等文明古国之外独立起源的文明就要数古波斯文明,波斯人在前550年一举征服西亚中近东各国,建立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曾经辉煌的波斯文明在世界上仍留下大片大型宫殿遗址。它保存古波斯的建筑、雕刻和装饰艺术的精华,是伊朗首屈一指的世界文化遗产,是到伊朗游览的外国游客必定要去的地方。波斯是众多古代文明中发展程度较高的民族,它的历史源远流长。从三世纪开始古波斯这一文明才以波斯帝国的名号出现于历史舞台,直至17世纪。在此之前的几个世纪里这片土地曾经被许多发源于地中海区域的势力所统治,但最终还是成为一个独立王国,恢复属于本民族的自由与荣耀,并发展成为一个横跨美索不达米亚和印度的帝国,如今的伊朗、伊拉克和阿富汗都曾经属于当年古波斯帝国的版图。然而接连不断的战争削弱波斯帝国的实力,为了夺取叙利亚、土耳其、巴勒斯坦、以色列、埃及和整个阿拉伯半岛的控制权与强大的罗马帝国交战数年,直到364年罗马人才和波斯人签订一份和平条约。后来当罗马帝国分裂之后波斯人将他们令人生畏的军事力量又投入到一系列新的战争中,他们的新敌人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拜占庭帝国,波斯人开始从拜占庭帝国边境地区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和土耳其中发动持续不断的猛攻。波斯人在历史上最辉煌的时刻终于在619年来临,波斯帝国完全征服整个埃及地区和高加索山脉。626年波斯人在对拜占庭首都的围攻战中以惨败而告终,拜占庭人趁机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始入侵波斯帝国的领土。多年来的无休争战事实上已经为这两个原本实力强大的文明敲响丧钟,628年在双方都已精疲力竭之际统治者们终于同意签订迟来以久的和平条约,在这之后被战争极大削弱的波斯帝国被来自南方的穆斯林军团攻占。古波斯语用楔形文字,有36个字母,从左至右书写。现在古币、图章、石碑及崖刻上仍有留存,最详细的是伊朗西部比斯通山上的崖刻。这一崖刻共420行18900个字,记述大流士国王内征外讨、开疆扩土、当政治国的情况和对天神的颂赞(天神是琐罗亚斯德教即拜火教的主神)。波斯人从前550年居鲁士大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波斯帝国至今,其语言文字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古波斯语时期(前550年至公元前331年)、中古波斯语时期(前250年至651年)和近代波斯语时期(9世纪初至今)。中古波斯语即巴列维语,分安息巴列维语和萨珊巴列维语,两种语言大同小异:安息巴列维语有25个字母,一个字母可代表数个不同的音素;萨珊巴列维语多存留于宗教、历史、文学著作当中。当代普通伊朗人已读不懂巴列维语著作,只在伊朗大学中讲授,中国新疆出土的不少摩尼教经文著作残片(现存德国)是用安息巴列维语写成的。

(二)近代波斯语又称达里波斯语(宫廷波斯语),是伊朗当今通用的语言,它源于东部霍拉桑的方言,于8世纪末至9世纪初开始普及。据传阿拉伯人占领波斯西部后当朝末代国王耶兹德卡尔德率众东逃至霍拉桑,其宫廷用语就是这种语言,近代波斯语采用阿拉伯字母(32个字母)。古波斯文明已失落两千余年,古波斯的楔形文字也早已成了一种“死文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是相当陌生的,又该如何透过几千年的迷雾来看待它呢?在波斯高原西部、伊朗与伊拉克边界旁的伊朗境内有一座名叫克尔曼沙的商业城市,城东2-3公里处有一个名叫贝希斯敦的小乡村。两千多年来它默默地远离城市的喧嚣,忘记过去,也被人们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然而时至今日“贝希斯敦”这个名字不仅走出克尔曼沙这座城市,而且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这应该归功于它附近的一处悬崖,因为上面有一种让人找回失落文明的古文字。这也同样应该归功于一位名叫罗林森的英国人,1835年英军少校罗林森奉命前往伊朗,出任库尔迪斯坦省总督的军事顾问,这位业余考古爱好者到任不久就风闻附近有石刻。他当然不会置若罔闻,跑去一看,果然在贝希斯敦村附近发现一尊大型摩崖石刻。只见该峭壁铭刻离地面约有100公尺,石刻本身高约8公尺、宽约5公尺,上半部是一个浮雕,下半部是用古波斯语、埃兰语和阿卡德语三种楔形文字写成的铭文。楔形文字是西亚的古老文字,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这种文字是用木棒或者芦苇当做笔,在粘土制作的泥板上书写而成的。书写文字的泥板被置于太阳底下晒干或者用火烘干,当做“书”一样保存起来,如果是信件则在泥板文书外涂上一层粉,再装进也是用泥制成的“信封”内传送。由于这种文字笔画呈楔形,考古学家称其为“楔形文字”。为什么要用三种文字书写呢?因为古波斯楔形文字并非历史形成的文字,而纯粹是人造文字,而且使用范围有限,认识者极少。因此在用它发布诏令时有必要以当时通用的埃兰文和阿拉美亚文译出,铭刻用三种楔形文字书写的缘由正在于此。然而古波斯的楔形文字随着前330年波斯国的灭亡,逐渐变成一种无人通晓的死文字,而另两种楔形文字也早已失传,因此人们并不知道这些文字在向人们诉说着什么。罗林森决心解开这个谜,他冒着生命危险爬上悬崖峭壁,小心异常地拓下一片片铭文,开始艰苦卓绝的释译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踏着前人的脚步,经过12年的钻研后罗林森终于在1845年成功地译解其中的古波斯文,而剩余两种文字所述内容估计与波斯文是一致的,从此悬崖上的这种让人疑惑不解的东西不再是一个谜,人们了解到它的背后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前522年3月波斯皇帝冈比西斯二世率大军远征埃及,有一个名叫高墨达的僧侣乘机冒充被冈比西斯处死的皇弟巴尔迪亚,在波斯各地和米底发动叛乱。

(三)叛乱持续半年之久,皇帝冈比西斯在从埃及返回波斯的途中突然病死,高墨达便以巴尔迪亚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当上皇帝。但他从不召见大臣,每天深居简出,这可不像一个皇帝的所为。大臣们疑窦重重,一时之间,流言四起。有人传说这个巴尔迪亚其实是拜火教僧侣高墨达,但苦于拿不出确凿证据。后来冈比西斯过去的一位王妃发现新皇帝没有耳朵,并将这事告诉父亲欧塔涅斯,欧塔涅斯马上断定新皇帝不是巴尔迪亚,而是僧侣高墨达,因为在居鲁士当皇帝时这个高墨达由于过失被居鲁士下令割去双耳。欧塔涅斯马上把真情告诉另外的6名波斯贵族,其中包括后来的皇帝大流士一世,他们决定发动一次政变,杀死高墨达,夺回政权。他们成功了,但是围绕着谁最有资格当皇帝时争执不休,一时间波斯贵族群龙无首。稍后欧塔涅斯退出,但剩下的6人仍互不相让。最后他们商定:第二天早晨6人乘马在郊外集合,谁的坐骑首先嘶叫,由谁当皇帝。大流士让他的马夫使了一个计策,使他的马先叫了起来,当上皇帝。大流士不愧为一位足智多谋的人物,利用“叛军”之间缺乏联系的缺陷,各个击破,历时一年最终平定叛乱。贝希斯敦的摩崖石刻记载的正是大流士的丰功伟绩,其中充满溢美之辞,铭文用的是第一人称,其中写道:“我大流士,伟大的王,众王之王,波斯之王,诸省之王,叙斯塔斯帕之子,阿尔沙马之孙,阿黑门尼德。按阿胡拉·马兹达的意旨,我是国王。”原来江山稳固之后大流士自感功成名就,于前520年9月踌躇满志地巡行各地,在巡行到米底首府爱克巴坦那(今伊朗哈马丹)附近一个叫贝希斯敦的小村庄时他的心情无比豪迈,回想这些年来的坎坎坷坷时感慨万千,于是命人在村旁的悬崖峭壁上刻下自己的丰功伟绩,尤其是镇压叛军的经过,以扬名后世。石刻浮雕上的主角自然是洋洋自得的大流士,只见他倚弓而立,身罩披肩,气势轩昂,圆睁双眼,目视前方。左脚踏着倒在地上的降王高墨达,右手指向波斯人崇拜的光明与幸福之神阿胡拉·马兹达。背后是两名身背箭袋,手握长矛的贵族。8名降将被绳索绑缚着脖颈,俯伏在大流士的脚下。这些叛乱首领被雕刻得很矮小,与高大伟岸的大流士形成鲜明对比。贝希斯敦摩崖石刻铭文(即楔形文字)的破译也为人们打开尘封的古波斯帝国的记忆,逐渐给世人展现出一幅清晰壮观的历史画面。波斯帝国的开创者是居鲁士,前550年居鲁士消灭米底王国,建立阿黑门尼德王朝,定都苏撒,是为波斯帝国之发端。前529年居鲁士在作战时兵败身亡,其子冈比西斯继位。前522年大流士继承王位,号称大流士一世。现代学者普遍认为贝希斯敦铭文中关于伪巴尔迪亚(即高墨达)的记载完全是精心编造的谎言,目的是为大流士一世弑君篡位辩护。历史的真相是:冈比西斯二世即位后力图加强王权引起贵族们的嫉恨,必欲除之而后快,在一场阴谋政变中冈比西斯二世身亡。其弟巴尔迪亚夺取王位,继承先兄未竟之业,继续走上加强王权之路,但结局同样悲惨。以大流士一世为首的阴谋集团终于发动政变,弑君篡位。

(四)无论如何波斯帝国在大流士一世执政时期趋向辉煌,一方面它大肆进行军事征服,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版图东起印度河流域、西抵小亚细亚、北至欧洲的色雷斯、南及尼罗河第一瀑布;另一方面则厉行改革,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当上皇帝后大流士大力加强中央集权,树立权威。他不仅自称众王之王,宣扬君权神授,还追求形式上的威仪。上朝时头戴闪闪发光的金皇冠,身穿绛红色的长袍,腰系金丝腰带,手握黄金“权杖”,端坐在金阶之上。身后则站立着大群高擎羽扇和大伞的随从和侍卫,大臣要跪在地上朝见,为避免大臣的呼吸亵渎皇帝,在皇帝和大臣之间还要用帷幕隔开。为了保卫身家性命,他建立一支1.2万人的卫队,人称“不死队”,因为他们的人数永远不变,随时有预备队补缺。为了防止出现叛乱,他把全国分成许多军区,军区长官只对他一人负责,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行政上以波斯贵族取代当地贵族担任行省总督,实行军政分治,直属国王。他还下令修筑一条全长两千多公里的驿道,称为“皇道”。沿途设有100多个驿站,驿站的信差用接力的方法运送物资,十分快捷。据说大流士此举是为了及时把爱吃的爱琴海产的鲜鱼送到王宫,由此希腊人羡慕地说:“波斯王住在巴比伦,爱琴海鲜鱼进宫廷。”大流士还下令挖了一条由尼罗河到红海的运河,这条运河就是现代苏伊士运河的前身,驿道、运河虽为军事目的而建且不止一条,但促进各地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大流士还从法律上稳固自己的统治,编纂法典,修订各地原有法律,以适应帝国统治。他即位后就将各行省的贡赋固定下来,并统一度量衡。他下令铸造和使用金币“大流克”,正面是他本人的头像,反面是一个弓箭手,这种钱币成为古币收藏家眼中的珍品。在解决国内民族众多、语言文字互异问题上他没有实行“民族沙文主义”,而是把当时西亚流行的阿拉美亚语确定为全国通用的官方语言,用以发布诏令、公文,允许各地继续使用本地语言处理本地事务。在文学艺术上帝国也成就斐然,《贝希斯敦铭文》和《纳克希·鲁斯坦铭文》等都是用具有节奏性的诗歌语言写成的文书,结构严谨,风格典雅,为古波斯文学和后世文学树立典范。然而波斯帝国毕竟是一个依靠武力建立起来的多民族奴隶制国家,内部矛盾错综复杂,阶级冲突、民族冲突和宗教冲突频繁,帝国的统治危机迭现。希波战争中波斯的败北,使波斯帝国遭受重创,显赫一时的大帝国开始出现颓势。与此同时帝国内部诸行省起兵反抗,要求摆脱统治,内外交困加剧帝国的危机。前330年波斯为亚历山大率领的马其顿军所灭,古波斯消失了,但古老的文明没有因此而彻底湮灭。因为无数的“贝希斯敦铭文”以及其他书写有楔形文字的泥板文书留传下来了,因为人类存在着智慧。

(五)波斯文学是另一个令世人赞叹的文化遗产,在中世纪波斯文学创作已高度发展,有许多用波斯语写成的著作闻名于世。特别是11世纪初问世的波斯民族史诗《列王纪》【作者为诗人菲尔多西(940年至1020年】在当时被广为传抄,伊朗上下喜闻乐见,城乡传唱,其后还有被誉为古代波斯民族英雄史诗的祆教经《阿维斯陀》、《贝希斯敦铭文》、《纳克希·鲁斯坦姆铭文》等。诗歌是波斯文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曾涌现出众多著名的诗人,创作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不仅为伊朗人民所钟爱,在世界范围内也广为流传。著名波斯诗人有菲尔多西、哈亚姆、萨迪和哈菲兹等,他们的著作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菲尔多西(940~1020)本名伊本·卡西姆·曼苏尔,中世纪波斯著名诗人,生于霍拉桑省图斯市菲尔多斯一没落贵族家庭。早年受过良好的宗教和文化教育,通晓古波斯语和阿拉伯语,曾对多种波斯历史和文学古籍进行深入研究,熟知波斯故事和民间传说故事。菲尔多西死后因他生前对暴君苛政的抨击,穆斯林寺院教长不准把这位“不洁的异教徒”的遗体埋葬在穆斯林公墓内,经好友的多年努力后遗骨才总算埋在自己的小花园里,1934年纪念菲尔多西诞辰一千周年时图斯市重新为诗人建立陵墓。菲尔多西的代表作是长诗《列王纪》(又译作《王书》),该诗相传有十二万行,现存十万行左右,始作于975年,1010年问世。《列王纪》是一篇卷帙浩繁的民族英雄史诗巨著,叙述波斯古代王朝的文治武功和民族英雄的功勋业绩。全诗内容可分三部分:神话故事、英雄故事和历史故事。《列王纪》用标准波斯语写成,对波斯语免遭阿拉伯语同化起了关键性作用。《列王纪》语言生动、情节曲折、人物栩栩如生,充满伊斯兰教伦理观念,广为流传,已先后被译为英、法、德、俄、中等多种语言,世界著名作家歌德、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也都给这部作品以很高的评价。海亚姆(1048~1122)全名阿普尔·法塔赫·奥马尔·本·易卜拉辛·海亚姆·内沙普里,海亚姆是波斯著名诗人,同时也以哲学家、数学家、医学家和天文学家闻名于世。他诞生于霍拉桑省的内沙普尔,幼年在故乡受过良好的教育,在海亚姆涉猎的每个领域中他都取得极高的成就。他的才华引起人们的重视,1074年被介绍到塞尔柱苏丹马利克沙赫的宫廷里,在宫廷庇护下他致力于科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晚年生活陷入困境,1122年死于故乡。海亚姆陵墓现设立在故乡内沙浦尔,海亚姆于三十岁开始诗歌创作,他留给后代的诗都收集在《鲁拜集》里。“鲁拜”是一种诗体的译名,一首四行,第一、二、四行押韵,第三行大体不押韵,类似于中国的绝句。海亚姆生活在塞尔柱帝国社会矛盾不断加深的动荡年代,因此诗歌中充满对当时社会强烈不满,渴望改变现实的愿望。同时诗人还通过诗歌讽刺真主、宗教及当时的种种神学理论,充满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和对人生不咏的感叹。海亚姆的抒情诗特色鲜明,内容充实,语言优美、凝练,想象丰富,诗中蕴含着哲理,发人深思。

(六)萨迪(1208~1292)本名谢赫·穆斯列赫丁·阿卜杜拉·萨迪·设拉兹,13世纪波斯著名诗人,生于设拉子。早年在设拉子求学,14岁时丧父,后经人资助到巴格达著名的内扎米耶大学学习伊斯兰教义和文学。但因不堪忍受学校严格的宗教制度,中途辍学,离开巴格达。后因蒙古人入侵波斯,被迫背井离乡,开始长达30多年的巡游生活。他的足迹西至埃及、马格里布、埃塞俄比亚、叙利亚,东至伊拉克、巴尔赫、印度和中国新疆的喀什噶尔(今喀什)。1257年他重返故乡设拉子时已进入中年,隐居乡里,潜心著述,1292年在设拉子逝世。萨迪作品保存下来的抒情诗约600多首,作品通过对花鸟、山水、美女、静夜的描写,寄托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美好人生的向往。他的诗结构严密,语言凝炼、流畅,韵律抑扬有致,是波斯文学史上的一枝奇葩,萨迪的成名作有《果园》和《蔷薇园》。萨迪的作品风格几百年来一直是波斯文学的典范,他被誉为“波斯古典文坛最伟大的人物”,其作品对后世影响很大,被译成几十种外国文字,受到读者的盛赞。萨迪在波斯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他是公认的支撑波斯文学大厦的四根柱石之一。哈菲兹(1320~1389)本名沙姆斯丁·穆罕默德,14世纪波斯著名诗人。生于伊斯法罕,后全家迁居设拉子。幼年丧父,生活贫困,但勤奋好学。曾受传统的宗教教育,能背诵全部《古兰经》,人们称他为“哈菲兹”,即孰诵《古兰经》之人。少年时开始学写诗歌,20岁即在抒情诗和劝善诗创作方面显露才华,曾受设拉子穆扎法尔王朝统治者之邀任宫廷诗人。1387年突厥人帖木儿攻陷设拉子后两年,哈菲兹因贫困和愤懑死于设拉子。他的陵墓在设拉子郊外的莫萨拉附近,已成为人们瞻仰和游览的胜地。哈菲兹进行诗歌创作时正是蒙古人统治波斯的时期,他的诗对当权者的专制和暴虐、社会道德的沉沦,尤其是对社会的虚伪、教会的偏见进行无情的揭露和嘲讽。他还在大量诗篇中咏叹春天、鲜花、美酒和爱情,呼唤自由、公正和美好的新生活,对贫困的人民寄予深厚的同情。他的波斯文《哈菲兹诗集》于1791年第一次正式出版,并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在中国西北地区的清真寺经堂教育中亦有流传和讲授。哈菲兹在波斯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许多东、西方著名诗人也对哈菲兹给予高度评价和赞赏,后世伊斯兰学者赞他为“诗人中的神舌”、“设拉子夜莺”。德国大诗人歌德盛赞他道:“你是一艘张满风帆劈波斩浪的大船,而我则不过是在海涛中上下颠簸的小舟。”考古发现波斯人在前4000年已进入铜器时代,据称伊朗艺术的历史可追溯到8000年以前,聪慧的波斯人在石块、木材、陶土、金属、骨头上绘出栩栩如生的动物形象和复杂的花卉图案。波斯绘画(细密画)在世界享有盛名,以其精致和细腻著称于世,使用的画笔有时是用一根毛发制作而成,15至16世纪曾盛极一时,至今仍经久不衰。

(七)波斯地毯编织的历史与其国家的历史一样悠久,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据说是在中世纪的时候伊朗高原上的游牧民族为了御冬而用羊毛编织而成,其实在古代波斯地毯的编制艺术中也吸取中国的智慧。波斯地毯是伊朗著名的手工业之一,自古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以优良的质地、古朴雅致的图案和精美的工艺受到世人的喜爱,据考证显示其编织和生产的历史至少已经有2500年。波斯地毯的一大特色是其染料从天然植物和矿石中提取,染色经久不褪不变,以抽象的植物、阿拉伯文字和几何图案进行构图。波斯优良的地理位置自古以来使其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起着桥梁作用,波斯民族不仅是人类文明的创造者,也是不同文明的传播者。波斯商人的足迹遍及亚、非、欧,他们不仅从事大量的贸易活动,而且为人类文明与文化的传播与交融做出巨大的贡献,现存最古老且保存最完好的波斯地毯是在西伯利亚发现的属于波斯帝国时期的地毯。在古代的波斯中甜菜被认为是一种“不吉祥”的东西,而萨克逊人都把甜菜作为拒婚的象征。一个小伙子到姑娘家去求婚,如果招待他的是一盆甜菜汤,那么最好还是知趣回家,因为这表示毫无希望。波斯文采用阿拉伯字母,因此波斯书法属于阿拉伯书法(伊斯兰书法)的范畴,波斯古代书法与中国书法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许多不同。中国文字象形,波斯文字则是拼音,象形文字指向事物本身,而拼音文字则直接构成舞蹈着的符号。但是无论在中国还是伊朗,书与画的区别都同样分明。书法的书写和文本是有次序的,从右到左,这一点古代中国和波斯完全一致。这里有两幅波斯书法作品,是现代伊朗著名书法大师Mohammed Ehsaey先生的作品。Ehsaey先生是伊朗文化部评定的三位当代书法大师之一,他在伊朗地位崇高,在国际上也享有盛誉,西方许多博物馆都收藏他的作品。642年伊斯兰书法伴随着“伊斯兰教的征服”传入波斯,从此书法逐渐成为波斯艺术和文化的核心,也成为王公贵族们的修养课程。波斯艺术家对书法的关注催生两种主要的本土风格字体:Nastaliq体和Shekastee体。这是波斯艺术家对伊斯兰文化的贡献,也是波斯人的骄傲,尤其是Nastaliq体几乎成为伊斯兰书法波斯一脉的标志,被称为伊斯兰书法的“波斯新娘”。除Nastaliq体和Shekastee体之外波斯书法还产生许多各具特色的字体流派,如大气磅礴的Muhaqqaq体、丰润典丽的Rihani体以及庄严粗犷的Thuluth体。书法因其对书写品质和风格的追求使其自身超出对原典的记录而成为一门真正的艺术,波斯书法家的笔用芦竿按照严格的规定制成,被称做“知识花园中的柏树枝”。

(八)与中国一样,书法在伊朗既被认为是书写者精神的表现,同时也是穆斯林的心之所现,如伊斯兰圣哲阿里所言是“心灵之纯净中孕育的自然、纯洁的书写过程”。所以每一位伟大的伊斯兰书法家都必须经受长期的修养和灵魂冶炼,要具有圣贤一般纯洁、坚定的心灵。Ehsaey先生的作品分为传统和现代两种风格,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作品“横跨传统与现代”,这是许多非西方艺术家的共同追求,值得大家反思。他这部分作品与抽象艺术有直接关系,20世纪初欧洲现代艺术的推动者罗杰·弗莱和劳伦斯·宾们在领略东方书法后对“线性”、“抽象”等词产生新的认识,书法通过他们的写作极大地影响现代艺术家们的创作。有趣的是若干年后无论是在伊朗,还是中国,西方现代艺术的“抽象”概念都反过来成为书法在这个日益一体化的世界里解释自身以及确立其合法性的理论根据。的确当代书法的语义环境变化了,构成其意义的条件也就随之改变,而在这一改变的背后是一个千篇一律的现代性的故事:在现代艺术的跨文化平台上所呈现、表述的,同时也是在一个他者化的展示机制中被遮蔽和损害的。在当代跨文化的语境中书法比任何艺术形式都更加要求观看者的本分,作为文字的独特的反映是表意形态,书法是需要辨识和读解的。尽管它同时也是“象”,是品鉴和欣赏的对象。在跨文化的解读中书法往往被当作一种图像,字似乎被当作某种事物,可以观察和描绘。然而书写与文字的关系与绘画和物的关系有着微妙的不同,正如在最原始的歌唱中音调与辞章二者是共生一体的。歌唱非为表达,仅为歌唱,在歌唱中音调和意义相互焕发。调子决不是手法和简单的媒介,与词义相比时它更加接近歌唱的根本处。无论在中国,还是伊朗,书法都保持着这种原始的同一性,这种在文字和书写之间的相互焕发。在书写的过程中对文字的经验延伸到字义之外,文字的力量由此而生。波斯书法具有极强的造像能力,事实上每一位伊朗书法家都同时是图形设计师。中国书法同样既注重书写用笔,又对笔画、字形进行整体组织,但是伊朗书法家却干脆将文字组织成图形甚至徽章。这种做法尤其适合制造文字偶像,这与伊斯兰教对文字的崇拜密切相关。伊斯兰文化中对图像的禁忌使艺术家致力于对图案的探索,而其教义中对真主、先知话语的膜拜也直接促生这种造像功能,成为偶像的文字具有图腾般的精神力量。任何一句话都是有发言者的,凡人的言辞,有说话人的言辞都是可以质疑的。只有神之所言是绝对的,不可质疑,它仿佛是“自然-当然”之所是。文字在书法的辉映下偶像化了,如同自然即有之物。当霍梅尼的话“伊斯兰革命是光明之爆破”被书写,设计为火焰般的图腾,说话者即使伟大如霍梅尼也会立即被神迹般的文字偶像的光辉所遮蔽。伊斯兰文化禁止偶像崇拜,但是波斯书法产生的文字偶像却成为对这个禁令的一个嘲弄。
民族国家
(一)民族国家是指欧洲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民族国家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是欧洲在19及20世纪主导的现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实践。与欧洲在传统帝国或王国不同,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为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治体制,因此从一个民族构成政府体制或者由数个民族经同一共享的政府体制构成的国族都是民族国家的可能结合形式。就民族国家的定义来看古代的汉族王朝如唐宋明、蒙古族蒙古帝国、和族日本等古代东亚诸国已具有民族国家的某些特徵,比如“共享单一价值、历史、文化或语言”。民族国家是政府体制的一种形式,而民族则是共同体的认同概念,其来源可以是共享的体制、文化或族群。民族国家这个概念因此包括以公民国族主义及种族国族主义等不同的思维,主要取决于认同概念的形成要素。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所有公民共享一价值、历史、文化或语言,不论是继承前帝国王国的统治范围,或者是当代全球化的移民现实来说,少有国家符合此类型,因此当代民族国家常为多民族国家而多元文化主义常用来形塑及争取对体制的认同。民族自决原则是指处于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民族自决的概念初倡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但当时并不具备国际法的意义。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颁布的《和平法令》谴责帝国主义大国强制合并弱小民族,宣布破坏自决权的行为为非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自决原则得到普遍承认和迅速发展,《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发展国家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将其作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民族自决是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在没有外部压迫或干扰的情况下人民可以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自决的权利称为民族自决权,而其所依据的原则称为民族自决原则,但其并没有说明自决权的实现方式,或者自决后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果:从原国家独立、与原国家组建联邦、成为保护国、某种程度上的自治亦或者与原国家完全同化。也没有说明民族之间的界限是什么,什么条件下才可以组成一个民族。事实上关于哪些种群有合法的权利实行自决权,现在的法律条文和定义仍然有着太多的矛盾。这一原则在世界上也有诸多争议,如有反对者称此原则容易造成国家分裂、民族仇恨等,甚至可能会造成1990年代在克罗地亚战争中对塞尔维亚人的种族清洗。甚至有研究者认为如果人民内部的观点不一致,那么自决是造成国内冲突的根源。经过升华淬炼后于20世纪50年代该原则多倾向关于人民与民族自决权的决议:一个民族先维护独立主权,才能强调人权。

(二)60年代15届联合国大会《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70年代《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根据联合国宪章所尊崇之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及自决权之原则,各民族一律有权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不受外界之干涉,并追求其经济、社会及文化之发展,且每一国均有义务遵照宪章规定尊重此种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殖民地国家以自决为理念基础进行全民公决,从而获得国家独立。但是自第三波民主浪潮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民族自决运动开始危及到一些独立国家的领土完整(如印度北部的克什米尔独立运动),有的主权国家甚至爆发内战,进入分裂状态(如南斯拉夫内战),原有的主权也随之而失效,同时这也造成诸多武装冲突或种族清洗(如卢旺达大屠杀和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目前在国际上自决通常针对于殖民地、非自治领土等非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或地区,如《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规定:“土著人民行使其自决权时在涉及其内部和地方事务的事项上以及在如何筹集经费以行使自治职能的问题上享有自主权或自治权。”在1993年签署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考虑到受殖民统治或其他形式外来统治或外国占领的人民的特殊情况,世界人权会议承认各民族有权依照《联合国宪章》采取合法行动,实现他们不可让与的自决权利。”同时该宣言也规定:“这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广义上的自决是指:在没有外部压迫下人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另外此间民族的界定是针对殖民地而言的。民族应该独立,如果把民族自决加以滥用,可能是不现实的,因此部分学者认为令国际社会和平稳定高于一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共同第一条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本公约缔约各国包括那些负责管理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的国家应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条件下促进自决权的实现,并尊重这种权利。”理论资料:理想民族国家:通过现实存在的民族国家以及民族主义运动的理论可以引导出一个“理想民族国家”,在现实世界中这样的一个理想模型是无法被实现的,但是这个模型影响现实存在的民族国家,它为现实的民族国家提供一个理论模型。这个模型也显示出民族国家与其它国家类型之间的区别,虽然在现实存在的国家中有些国家的民族认同是从上面强加的。虽然有些国家的民族团结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个模型还是能够用来描写许多民族国家的特征,因此在政治学中大多数现存的国家被看作是“民族国家”。

(三)特别的政策:在这个“理想民族国家”中所有的公民仅属于同一民族,所有该民族的成员均是这个民族国家的永久居民,这个民族没有任何成员住在这个国家外。在这样一个民族国家中没有移民入境和出境,这个民族国家里每代均是该民族100%的后代,因此这个民族国家代代相传。这个国家不但是这个民族的家乡,而且是这个民族的保护地和它的民族认同。为了保存这个民族国家的存在,它必须施行与其它非民族国家不同的特别的政策。举例说明: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与这个模型完全一样,但是一般认为冰岛与这个模型很接近。虽然冰岛的居民从族群观点上与其他斯堪的纳维亚民族有近缘关系,但是其民族文化和语言仅在冰岛上存在,冰岛上没有邻国少数民族。尽管日本有少数民族,比如南部有土著族群琉球人以及一些西洋系民族,在北部北海道上还有土著阿伊努人,但是日本一般也被看作比较接近理想民族国家(因其他民族比例不到5%),冰岛与日本均是岛国。与模型的偏差:一个理想民族国家的居民来自同一族群,说同一种语言,拥有同一文化和宗教,其居民是单一的。实际上存在的国家与此远远不同,虽然如此在历史学、政治学和国际法中大多数国家被看作是民族国家。比如瑞士从宪法上是不同州组成的一个联邦,国内有四种语言,虽然如此瑞士有一个瑞士的民族认同、一个民族历史和一个经典的民族英雄威廉·泰尔。自主运动一般质疑一个国家的民族团结和民族认同,但除非一个国家正在解体,那么使用这些词汇是一个民族国家的标志。比如爱尔兰共和国的居民虽然几乎全部是爱尔兰人,但是其民族主义者认为其民族完整没有实现,因为北爱尔兰不属于爱尔兰共和国。此外通过移民出境今天在爱尔兰国外生活的爱尔兰人比在爱尔兰国内的还要多,虽然如此一般来说爱尔兰共和国被看作是一个民族国家。实际上一个民族国家的边界总是不会与其民族的分布一致的,有时这根本不可能,因为其居民民族混合,甚至在同一街道和楼房中有不同民族共同生活。一个国家是否有境外领土影响其是否是民族国家,一个有大量殖民地的国家显然也拥有许多不同的民族,因此与理想的单文化国家不相容。在大多数情况下殖民地不被看作是本土的一部分,而是被分开管理,一些欧洲民族国家在欧洲有境外领。比如丹麦的居民几乎都是丹麦人,在本土内只有很少的其它民族生活,但是丹麦也拥有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的主权。假如将其居民看作是不同民族的话,那么丹麦不是经典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之间的冲突:冰岛不但有一个明确的边界,而且其居民也自认为是冰岛人。但是许多民族国家的部分疆域也被其它民族国家或者民族主义运动看作自己的疆域,这些领土要求的程度不同:有些顶多是一个建议;有些甚至支持武装的分裂主义组织。

(四)比利时是一个典型的有争议的民族国家的例子,比利时是1830年从荷兰分裂出来的,其北部的佛拉芒人说荷兰语。他们有非常强烈的佛拉芒认同,将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民族和文化,当地也有非常强烈的分裂运动。南部的瓦隆人从语言(法语)和区域上与佛拉芒人均有区别,除此之外在比利时还有一个全比利时的民族主义,在荷兰和佛拉芒有大荷兰的意识,在西部还有一些说德语的地区。这些地区在1920年前曾经被普鲁士占领,在1940年至1944年又被德国吞并。在一个非常大的国家里往往有许多互相竞争的要求,往往也有多个分离主义运动。这些运动往往质疑这个大国家是一个真的民族国家,有时甚至会将它指责为一个帝国。事实上不存在客观的、判决这些要求是否正确的标准,一个大民族国家必须将其民族的定义放在一个广的基础上。民族国家的特征: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争论并不影响一个国家民族国家的特征,但是假如居民中大部分否认其民族认同的话,这样一个国家的合理性就成问题,其政府的效应也会受到影响。比利时是这样一个国家的代表,假如一个国家的合理性完全丧失,其结果在严重的情况下会是内战。其结果可能是重建一个民族认同,或者是产生一或多个新的国家。多民族国家是一个国家拥有多个不同民族的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多民族国家呈增加的趋势。到了近代和现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被卷入世界市场,国家和民族之间长期封闭状态被冲破,人口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流动或迁移。由于不同民族人口在国家之间迁移,使单一民族国家逐渐变成为多民族国家,同时使原来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成分越来越多,民族成分越来越复杂,例如只有200多万人的新加坡国内就有20多个民族。单一民族国家是只有一个民族的国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不论是牧业经济,还是农业经济,都是自然经济。在这种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基本上都是以某一特定的适合生存的地域为生存空间的,他们与外界很少接触,但在内部则经历过民族发展和民族斗争,最后建立起单一民族国家。这种单一民族国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是很普遍的,几乎一个民族就是一个国家甚至一个民族可分为几个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不同民族之间的斗争,单一民族国家逐渐减少。随着人口的增多,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逐步瓦解,商品经济得到发展。不仅某一民族的生存空间在扩大,而且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扩大,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其相互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日趋突出。通过长时期的民族之间的斗争,而多数民族国家被吞并,这样单一民族国家就逐步减少,多民族国家开始出现。到了现代社会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人口迁移日益频繁和必要,即使不经过民族之间的斗争和民族国家吞并,单一民族国家仍因人口迁移而成为多民族国家,因此被称为单一民族国家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五)历史和来源:概述资料:民族国家的起源和早期历史有争议,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先有民族国家,还是先有民族?民族主义者认为民族首先形成,民族主义是民族要求其合法主权而形成的,而民族国家则符合这个要求。一些民族主义的“现代理论”也认为民族认同主要是政府政策的一个产品,政府使用这个政策来统一和现代化已经存在的国家。大多数理论认为民族国家是一个19世纪的欧洲现象,它是大众文学和早期的大众媒体的结果。但是历史学家也注意到较早出现的比较统一的、拥有一个共识特征的国家,比如英国、葡萄牙和荷兰,而欧洲民族国家的成型大多认为始自1648年欧洲各国达成《威斯特伐里亚公约》。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认为法国作为国家比法国人出现得早,他认为法国国家导致法兰西民族的出现,而不是法兰西民族主义,后者是19世纪末在德雷福斯丑闻的过程中才形成的。霍布斯鲍姆认为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只有约半数的法国人说一些法语,只有12%至13%的法国人说“比较好”的法语,在意大利统一时说意大利语的人的百分比更少。法国国家促进不同方言的统一成为法语,按照这个理论征兵制的引入以及1880年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就公共设施的法律导致民族认同的产生。班迪特安德森:班迪特安德森认为民族是一个“想像的共同体”(其成员无法全部互相认识),民族主义的主要目的在于制造这样一个设想的群体来减少接触特别的书面语言(即拉丁语)所带来的特权,此外这个运动放弃君权神授的主义,它促进资本主义系统中印刷媒体的出现。这些民族国家是“国家制造”的理论强调一些特别的国家的形成如法国和英国,这些国家从一个核心地区出发扩展,产生一个民族意识和一个民族认同的感觉,它吸收周边地区(比如威尔士、不列颠尼亚、阿基坦等)。在19世纪这些地区文化又获得一次复苏,这在20世纪里导致这些地区的自主运动,有些国家如德国和意大利至少是19世纪里通过民族主义的政治运动产生的。在德国和意大利形成前当地有许多(部分非常小)的国家,其共同认同来源于文化运动,比如在德语国家中很快获得政治力量的“民族运动”,在这两个国家里民族意识和民族运动显然出现于民族国家之前。民族国家的主意是通过现代国家系统的产生而诞生的,由于威斯特法伦和约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这个现代的国家系统也被称为“威斯特法伦系统”,这个系统的特征是“势力平衡”,其基础是明确规定的、中央控制的、独立的国家(不论是帝国还是民族国家)之间对对方的主权和领土的尊重。威斯特法伦系统并没有创造民族国家,但是民族国家满足这个系统对国家的要求(前提是民族国家之间没有领土问题)。

(六)哲学理论基础:在浪漫主义时期民族国家获得其哲学理论基础,19世纪里对族群和人种来源的腔调使得国家的定义也开始使用这方面的理论,导致民族国家的产生。随着殖民帝国主义和大陆帝国主义的发展种族主义随之进入,尤其在大德意志和大斯拉夫运动中体现出来,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联系的顶峰是20世纪的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运动,国家与民族的联系尤其在“人民国家”这样的概念中体现出来。纽伦堡法案这样的立法是法西斯主义民族国家如纳粹德国与非法西斯主义民族国家之间的主要区别,很显然少数民族不再是人民的一部分,因此在国家里没有合法角色。在德国犹太人和罗姆人均不是人民的一部分,因此受到迫害。德国的国籍法按照德国祖先来定义德国人,将所有非德国人排除在人民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德国的国籍法至今依然有这个趋势。进入到21世纪初民族国家对其边境内绝对主权的要求受到许多批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政治系统基于国际法和超国家的政治集团,非国家群体如跨国企业和非政府组织(NGO)越来越磨灭民族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也许会导致其最终的消失。国家的性质:在18世纪在欧洲经典的非民族国家包括多民族的帝国如欧洲中部的奥匈帝国、欧洲东部的俄罗斯帝国和欧洲东南部的奥斯曼帝国以及众多小的、今天被看作亚民族的国家,多民族帝国全部是君主制的国家,其元首为一国王、皇帝或者苏丹。在多民族国家里有许多民族并存,他们分别说许多不同的语言,一般一个民族在这样的国家里占支配地位,其语言一般也是公共管理所使用的语言。统治王朝一般也属于这个民族,但也有些不属于这个民族,这样的国家并非欧洲独特的,在所有的大陆上均有过这样的帝国存在过。一些小的欧洲国家的民族不这样多样化,但它们一般也是君主制国家,有一个统治王朝,通过王朝之间的婚姻这些国家可能与其它国家合并或者扩张。有些欧洲国家(尤其在德国)的小国家非常小,它们被其邻国承认为独立国家,拥有自己的政府和法律。有些这些国家由大公或其它形式的世袭统治者统治,有些则由主教或修道院院长统治。因为它们非常小,因此其居民没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化,而是与邻近地区的居民拥有相同的语言。欧洲在19世纪一些这些国家被民族主义运动推翻,一些老的民族国家如英国和法国似乎是在19世纪前通过结合周边的小国家形成的。在德国自由主义的贸易自由在其合并过程中起了一个重要的作用,这个主意首先使得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形成。普奥战争和德意志联盟发动的普法战争对合并过程起了决定性作用,位于欧洲中部的奥匈帝国和昔日兴起于亚洲西部、后向欧洲东南部和非洲北部扩张的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分裂,俄罗斯帝国在漫长的苏俄内战后成为苏联。一些小国家幸存了,比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和圣马力诺。虽然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教宗国,但是梵蒂冈并非其后继,今天的梵蒂冈是1929年通过意大利与罗马天主教会之间签署的拉特兰条约产生的。

(七)基本特征:概述资料: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出现前的国家有一系列不同的特征,首先是它们对于其领域的不同姿态,与民族国家出现前的王朝国家相比时民族国家视其疆域为神圣的和不可分割的,没有一个国家会因为国王的女儿出嫁就将一部分疆域划给别的国家。民族国家与此前国家的边界的性质也不同,虽然民族国家也可能使用自然边界如河流、山脉作为边界,但是基本上其边界定义为其民族所居住的地区,最重要的特征是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以何种程度使用民族团结作为国家的政策。前提条件:民族国家促进经济统一,废弃内部的关税和路税,在德国德意志关税同盟是统一国家的前身。民族国家典型的是拥有制造和维持国家运输基础设施的政策,促进贸易和旅行。在19世纪的欧洲扩展铁路运输首先是私人铁路公司的业务,但是逐渐被纳入国家政府控制范围,比如法国从巴黎辐射向其全国各地的铁路网被看作是法国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反映。民族国家也特别重视建立国家的公路网,跨国的基础设施比如跨欧洲铁路和公路网是到了21世纪初才出现的。较之其前身民族国家一般更加中央化,其公共管理比较一致,地方特征服从民族特征,一般地方管理机构服从中央政府。1970年代后这个过程部分被取消,导致一系列自主地区。重要影响:民族国家最重要的影响在于通过国家政策制造一个统一的民族文化,民族国家的模型表示其居民由一个民族组成,通过同一祖先、同一语言和许多分享的文化统一在一起。假如一个国家缺乏这样的一个统一性,它一般趋向于制造一个统一性。通过语言政策它促进民族语言的统一,建立一个国家性的统一得之见基础教育和一个比较统一的中等教育是普及民族语言的最有效的方法。这些学校也教育民族历史,往往掺入宣传性的和传说性的内容,尤其在危机时期有些国家至今依然进行这样的教育。有时这些语言和文化政策也会导致负作用,比如镇压非民族元素。语言压迫加速民族语言的普及,降低少数民族语言。缺陷资料: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政策导致非常顽强的抵抗和分裂运动,在其成功的地方文化一致性和单一性提高,同时在边界地区文化的差别加强。按照理论法国文化从大西洋直到莱茵河,在莱茵河的对岸德国文化开始。通过语言政策和教育系统在德国内语言边界基本上消失,而从1870年至1945年阿尔萨斯四度易手。

(八)民族统一主义:理想民族国家的边界包括所有该民族成员的居住地,实际上总是会有住在境外的成员,有时部分民族的本土也在境外被“外族”居住。对这个现象的反应可能会导致民族统一主义,即要求占领应该的领土,将它并入自己的民族国家。一般在一个民族的部分成员住在邻国时会出现民族统一主义的呼吁,有时这个呼吁也会包括当前没有本族居住的,但是本族过去曾经居住过的或者在那里说同一民族语言的、受到本族文化影响的、与本族国家地理上形成一个整体的区域,此外还可能有许多其它的理由。过去的仇恨也可能介入这样的领土要求(复仇主义),有时民族统一主义与大民族主义的区分很小,两者均要求一个族群和文化的民族被包含在同一个国家里。但是大民族主义往往不仅限于一个特别的民族,比如大德意志主义的要求是建立一个大德意志国家,而这个国家里也包括奥匈帝国内的许多斯拉夫人。一般来说民族统一主义要求首先由非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成员提出,然后被国家采纳,这些要求总会导致关系紧张,占据领地的行动几乎总是战争原因,往往这样的要求是在两国交恶已久时提出的。民族统一运动一般总是绘制地图,要求民族领地,建立一个大民族国家,这个领地要求在其宣传中总是起一个中心作用。民族统一主义与对远洋殖民地的要求不同,这些殖民地一般不被看作是民族的本土。复仇主义是恐怖主义的一种,它不管对象是不是自己的真正敌人,还有没有实际的反抗能力,惟以流血、杀灭为目的而达到仇恨之非理性宣泄。这是一种反人道主义,当然有时呈现为以一种反人道主义对另一种反人道主义。“复仇主义”源于法语单词“复仇”,出现在19世纪末期,用来描述重新获得被另外一个国家窃取的领土的攻击性政治渴望,甚至不惜使用武力。其即刻的导火索是法国的目标,部分源于所谓的复仇将军乔治·恩斯特·布朗热,他要重新夺回在1870-71年在法国和普鲁士的战争中丢失的阿尔萨斯和洛林。法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凡尔赛条约》中重新获得这片领土(对复仇主义者来说这是扳回一分),正如在更早和更后的例子中那样:语言的、民族的和历史的因素(比如更早时期的拥有)刺激复仇主义的议程。复仇主义从1870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意指透过政治运动,向一个国家收复于战争后所失去的领土之行为,可在战争完结多年后发生。一般而言复仇主义的萌芽,是基于挽回民族尊严、重建报复者地缘政治之影响,或是借助打败敌人获得经济利益。极端复仇主义的思想经常带有鹰派色彩,多数认为收复失地只能够以武力解决,此谓以牙还牙。复仇主义与民族统一主义有非常复杂的关联,后者的意思是某个民族的文化与人口在他们的民族国家之国界以外。

(九)复仇主义之思想通常将民族与民族国家相提并论,并动用根深蒂固的种族民族主义作宣传,宣称对国民在该国家外之居住地拥有主权,复仇主义也通常利用沙文主义式的民族主义争取支持。复仇主义之论往往是基于古代版图,甚至是原居民对领土之占有法律学也有同义的名词,德语译作原权、自然权或固有权。争夺领土的野心与反击早已在部落社会出现,现在版本的复仇主义就在1871年普法战争后出现。由于法国败于普鲁士 (战后就是德意志帝国) ,被迫割让阿尔萨斯-洛林予德国,新成立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有部分右翼政治人物声言要一雪前耻,收回失地,这种极端民族主义影响法国政治,直到1921年。法国的战败令法国努力寻求盟友,促成1894年的法俄同盟以及后来的三国协约,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最早远因。 普鲁士与丹麦曾经因石勒苏益格与荷尔斯泰因统治权问题引起第一次石勒苏益格战争(1848年至1851年)及第二次石勒苏益格战争(1864年,也称为德丹战争或普丹战争),另外著名的例子还包括德国在一战后的极端民族主义。在当时的魏玛共和国中很多极端民族主义者声言要夺回但泽、波森省、阿尔萨斯-洛林、苏台德地区及其他被认为应属于德国的领土,这种思想具有明显的民族统一主义色彩,也是民意运动的一部分,与德国统一相关。这样的看法往往忽略历史与种族分布的事实,例如德国只是在19世纪初才拥有波兹南,而且该区的德裔人口在二战前只占大约9%。类似的民族主义也在同时代的匈牙利出现,部分匈牙利人不满1920年特里亚农条约定下的国家边界,尤其是有关割让特兰西瓦尼亚予罗马尼亚之事。现在复仇主义政治出现在具有历史争议的地区,例如喀尔巴阡山脉鲁西尼亚及以色列/巴勒斯坦。民族文化: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带有该民族特点、反映该民族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常是指精神文化方面,主要包括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等。当民族共同体在人类历史上形成并区别于其它各种人们共同体的类型以来,文化总是表现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万别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与文化创造都是以民族与民族社会为根基的,没有民族社会生活的沃土,文化便无由生根。文化使民族与民族社会得以形成,为它提供最广泛的物质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础,并以其整体的内部结构和完整的外部面貌执行民族区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内部结构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背景,阶段、阶层、等级、各种利益集团以及语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导致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但只要一个民族或民族社会仍然存在,它就总会具有某种共同的民族文化。
多元文化主义
(一)多元文化主义是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学术界、教育界和政治界的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对美国的传统信条提出严峻的挑战,从而引起两种价值观的激烈交战。它们不仅挑战美国强势群体的威严,而且打到美国传统势力的痛处,更重要的是它们触动美国主流文化的根基,踩到美国WASP的尾巴。不管是出于政治考虑还是出于社会正义,也不管是出于群体利益抑或是反叛心理,上至政府机构、公众舆论,下至草根社区、家庭学校,人们都大谈特谈多元文化主义,真有点言必称“多元”的味道。于是什么东西都多元起来了:价值观多元起来了、道德标准多元起来了、生活方式多元起来了、授课语言多元起来了、婚姻形式多元起来了、家庭模式多元起来了、性行为多元起来了等等不一而足。主流文化(又称官方文化)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受到倡导的、起着主要影响的文化,每个时期都有当时的主流文化。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学”,直到清末历代帝王都是崇尚儒学,在西方中世纪以来一直是以基督教文化为主流。主流意识形态是在文化竞争中形成的,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大传播力和广泛的认同的文化形式。现代科技革命对人类当代文化的发展正在产生着以往所无可比拟的巨大影响,文化生产方式改变、主导传媒形式的革新和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引起原有文化艺术生态格局的全面变化,封闭的、落后的、狭隘的文化和缺乏竞争力的文化都将在文化市场中被文化消费者遗忘。一些曾经居于主导地位深受群众欢迎的、十分红火的文化艺术形式将逐步失去主导地位被边缘化,一些传统的文化形式经过现代技术的改造或得新的生命,而另一些传统的、民族的文化将主要依靠国家保护以维持人类文化资源的生态平衡。在现代社会里一切关于思想文化的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建设和文化经济的实现,都只有通过和借助于文化产业的规模和手段才能实现,因此文化经济的竞争背后实际上是国家和民族的综合实力的竞争,也是民族文化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文化敌视到文化融合,从文化输入到文化输出,实现文化双赢。主流文化由于具有历史性民众认同,经常凭借认同优势,采取固守阵地手法,思想观念僵化、内容虚化、表现形式居高临下。传播手段粗暴单一,发展方式上呈现出权利化、内卷化的自残走势。面对文化传播渠道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文化消费趋势,主流意识形态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应付,大有阵地丧失之感。强势群体是指能力强大、经济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生活时尚和消费潮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的阶层,强势群体可以指能力、生理上的强势,也可以指地位、权力/权利、待遇上的强势。包括以下几类:学霸、富人、民营企业家、经理、工程承包人、经纪人、证券大户、歌星、影星、球星以及外资、合资企业的管理层、技术层及一些优势产业的员工或者拥有资本能力的资本家。

(二)大众文化强大的、快捷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正是在广大消费者感到热闹、好看、刺激、过瘾的文化享受过程中实现了,大众文化的表现形式、传播方式和运营机制是没有意识形态性的,而它所承载的文化传播功能却担负着凝聚人心、感召民众和传承文明的重载。不能因为其传播与主流文化相左的思想观念而阻断其传播通道,更不能因对主流文化形成冲击遏制其发展,主流文化只有深深地扎根于大众文化鲜活的土壤之中,汲取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营养才能成为文化融合、文明传承的中坚力量。文化多元并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现象,早在古代埃及和罗马时期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就和睦地相处于一个社会,在前现代时期一些社会甚至在法律上承认不同宗教的存在,并想方设法调和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然而文化多元并不等同于多元文化主义,前者主要是一种现象描述,后者则是一种政治理论、一种意识形态。如果说文化多元旨在指出不同文化的共存,多元文化则不仅指出不同文化的共存,而且还要求承认不同文化的差异并平等对待它们,可见多元文化主要是一个相当激进的社会理论。那么什么叫多元文化主义呢?也许是由于该词被用得太多、太泛、太随意,它直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界定分明、一致公认的定义。可以这么说,“多元文化主义可以指任何东西,也可以什么都不指”,它完全取决于使用该词的人在谈论什么问题,以及在什么语境下谈论有关的问题。所以,使用该词时,人们必须说明该词具体指涉什么以及它的相关含义;不然,不同的读者对多元文化主义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误会。举例来说,根据侧重点不同,多元文化主义可以分为保守多元文化主义、自由多元文化主义、多样化多元文化主义、左倾本原多元文化主义和批评性多元文化主义。但从内容范畴来说,多元文化主义涉及政治理论、文艺理论、女性主义、民族主义、历史研究、文化研究、教育、宗教和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由于本文讨论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指涉当代美国社会和文化思潮,所以它的定义范围比较宽泛,涉及阶级、性别、种族、家庭和性倾向等社会和文化问题,旨在考察它对当代美国政治的影响。理论基础:三个方面:至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哈贝马斯的宪政民主思想;二是查尔斯·泰勒的“政治承认”;三是解构主义理论。具体而言,哈贝马斯指出,仅仅由法律来提供平等保护仍不足于构成宪法民主;只有当人们把自己看作是法律制定者时,民主才可能在宪政政体里得到体现。这样,“权力系统就会既注意不平等的社会条件,又考虑文化差异。”换言之,只有当社会(弱势)群体介入到公共讨论并充分阐述自己的要求时,他们才可以说享受到了宪政民主赋予他们的公民平等权。泰勒的“政治承认”源于他对自由民主政体的解释。一般来说,西方政治哲学家把自由民主政体归结成一条原则:“把所有的人都看作是自由和平等的人”。

(三)不过如何贯彻和执行这一原则,民主政体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当公民在社会运作问题上发生意见冲突时政府应保持中立态度,不偏向任何一方;另一种认只要所有公民的权利得到保护,且没有一个人被迫接受某种价值观,那么政府就有权干预,提高某一社会群体的文化价值。泰勒认为第二种观点更民主,并由此提出其“政治承认”一说:“人的自我认识和社会身份与社会给予的政治承认有直接关系,不承认或错认会造成伤害,甚至成为一种压迫,使人陷于虚假、贬低的生活困境。”把泰勒的“政治承认”理论用来分析美国社会的话,那就是美国主流社会没有给予妇女和少数民族政治上的承认,致使他/她们无法享受平等权利,陷于困境。至于解构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主要在于它否认建立共同思想文化标准的必要性,在解构主义看来任何共同一致的标准都是掌握政治权、占有话语权和控制社会资源的群体行使它们权力的面罩,因而是为社会强势群体服务的,社会边缘群体不仅无法从中受益,反而会成为它的受害者。由于多元文化主义所强调的,正是不同社会群体共处一个社会时的政治承认和文化权利问题,所以解构主义对话语霸权和正统理论的挑战自然成了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理论武器。归纳起来哈贝马斯强调关注社会条件和文化差异的宪政民主思想,泰勒要求民主政体承认社会群体文化特性的观点以及解构主义有关社会强势群体拥有政治和文化话语霸权的理论,为多元文化主义奠定思想理论基础。两把利剑:有了这些思想理论作后盾之后多元文化主义便舞出两把利剑:一把直指政治权力中心,要求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对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予以“政治承认”;另一把指向话语权力中心,要求对历史、文学、哲学和政治领域的正统说法进行解构。这两方面的内容既广泛又复杂,需要分开来细说。先说多元文化主义与政治承认之间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承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承认”,而是指对少数民族、亚文化群体、弱势社会人群的“承认”,即承认他们的差异性,承认他们的平等地位,承认他们的平等参政权利。这里的关键是平等两字,于是两个问题由此引出:①多元文化主义现在要求“承认”,那意味着尽管美国历来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社会,但少数民族文化及其他亚文化群体一直没有得到“承认”过,更没有“主义”起来。换句话说美国仅是个多元文化社会,但没有实行过多元文化主义,因为前者只是指出多民族、多文化共存这一现象而已,而后者则强调各民族和各文化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具体而言美国多元文化主义者指出:以WASP(信奉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为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先是宣扬“熔炉说”,把与之相异的文化都溶化在以WASP为主料的“大锅”里,继而默认“文化多元论”,企图在承认多元文化共存的情况下仍保持其主导地位。

(四)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仅仅承认多元文化共存是不够的,因为它没有明确各种文化之间到底是从属还是平等关系。所以多元文化主义坚持要求承认不同文化的平等价值,并给予所有社会文化群体以平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②如何去实现多元文化主义提出“承认”和“平等”,多元文化主义在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承认”和“平等”问题时主张政府和社会公共机构积极介入,帮助它们消除各种不平等障碍,必要的话甚至采取特殊照顾的办法使这些长期以来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的弱势人群早日摆脱受压迫、遭排挤的状态,成为社会中的平等成员。由于这些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要求政府和社会机构采取法律和行政措施来确保他们的公民平等权利得到保障。文化多元论是指关于同一社会、社区和社会机构内部多种文化同时并存状态的理论。持此论者确认这种状态有利于彼此欣赏和理解社会中的多种文化,社会机构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合作,不同生活方式、语言、宗教信仰和家庭结构的共存,每个亚文化群体在不干涉其他群体正当权利的条件下有设计自己社会未来的自主性。一些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则认为:文化多元性的存在是困难的,只是文化整合过程的一个阶段;每个群体可有自己的传统和文化,但一个社会只能有一种道德标准。在教育社会学中的应用表明:在多元文化的社会、社区中不能适应多元文化的青年会处于社会边缘化状态。诉求:在这些思想指导下多元文化主义围绕少数民族和其他亚文化群体的“承认”和“平等”问题提出种种要求,比如在中小学教育方面它要求实施双语教育,以消除拉丁裔人语言障碍所造成的不利条件,体现知识传授上的公平性。不然强行用英语教拉丁裔人不仅会挫伤他们的学习热情,而且还会伤害他们的自尊性。再比如在大学招生方面多元文化主义要求美国高校对黑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倾斜政策,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标准录取他们。其理由是黑人、拉丁裔人和印第安人长期受到压迫和歧视,高等院校如果不“承认”这一“先天不足”,用千篇一律的标准套在他们头上,那这种貌似客观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这些少数民族也因此而难有出头之日。唯一能纠此偏向的是“高抬贵手”,低标准录取他们,除此之外多元文化主义还要求高等院校和公司企业在人才录用政策上体现“承认”和“平等”精神。多元文化主义者指出:在美国教育界和商界里白人男性占绝对主导地位,妇女和少数民族凤毛麟角。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不承认”显然是对他们的严重不公,是社会强势力量的霸权行为。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不改变这种状况,社会弱势群体将无翻身之日,文化多元也将成为无稽之谈。基于这一认识,多元文化主义对“肯定性行动计划”极为支持,希望借助政府行政令和国会立法,让少数民族和妇女在就业、晋升、银行贷款和获取合同方面得到优先考虑。多元文化主义认为:只有通过这类政府介入强硬措施,弱势群体的不平等局面才有可能扭转过来,实现罗尔斯所说的“公平平等机会”。

(五)多元主义:当然多元文化主义所要求的“承认”和“平等”决不仅仅停留在教育和商业领域,它们还包括许多其他社会和文化问题。多元文化主义作宽泛解释的话它涉及到种族、性别、阶级、语言、教育、宗教、性倾向和残疾人等各方面的问题,仅举阶级和性别两个问题为例。就阶级而言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是根据约翰·费思克的“权力阵营”理论来分析的,即把社会-经济阶层看作是一个随着社会力量变化而不断组合的动态阶级。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移民、少数民族、单亲家庭、低收入白人和从事简单劳动的妇女都属于美国下层阶级,但由于这些人群既没有话语权力,又没有政治影响力,他们什么方面也得不到“承认”,更遑论享受政治、经济和文化平等权利。多元文化主义认为:政府和社会机构应该继续推进“肯定性行动计划”之类的项目,扩大和完善社会福利计划,增加教育资助基金,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取得“承认”和“平等”。然而由于社会强势群体的反对,所有这一切自29世纪90年代起不是做得越来越少,就是干脆停止不做。在性别问题上多元文化主义者与女权主义者结成天然盟友,共同向父权制和男权话语系统进行挑战。她/他们不仅要求主流社会承认女性的差异性,而且要求享受所有的公民权利,使得她们既保持女性的文化特色,又做一个完整的公民。当然更能体现多元文化主义特色的是该思想阵营里的一些“豪门女将”还大声疾呼,要尊重同性恋者的权利,承认她/他们的婚姻权。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一个人的性取向是个人生活方式问题,旁人无权干涉;同性恋婚姻是个人隐私问题,应该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循此思路追问:既然是一个多元社会,在性取向和婚姻形式上增加“一元”有何不妥呢?显然多元文化主义者认为她/他们的这种选择应该受到社会的平等对待。主流的挑战:讨论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和“平等”这两个核心概念之后它对主流文化话语霸权的解构就容易理解多了,就挑战美国主流文化话语霸权而言多元文化主义的一个主要论点是:WASP长期以来以主流文化自居,主宰着美国的话语霸权,使得非WASP群体难以发出它们的声音。从人类学到政治学、从历史课本到文学作品,从艺术创作到体育运动,从科学技术到工农业建设,从公共教育到社会改革,几乎所有一切都以白人男性尤其是WASP男性为主,好像美国历史上只有华盛顿、林肯和林伯格等英雄;美国文学家中只有霍桑、爱默生、马克·吐温。多元文化主义对此提出挑战,认为这种把参与美利坚共和国建设、为美国现代文明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社会群体遮盖起来或者排除在外的做法说得轻一点是不尊重历史事实,说得重一点是撒谎和骗人。多元文化主义认为:黑人的奴隶经历、妇女的“半边天”作用、移民遭受排挤的痛苦、穷人在“血汗工厂”的劳作、少数民族的挣扎和同性恋在社会上受到的歧视等都是美国历史、文学、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一部分,理应得到他/她们的那部分话语权利。

(六)带着这种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取话语权的一腔豪气,多元文化主义要求对传统文本重新解读,用话语理论将其一一解构,剔除其贬低和歪曲的部分,添进过去被排除在外的部分,力争把被WASP颠倒的一切再颠倒过来。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自我意识,发展自己的独特文化,多元文化主义在对WASP文化大解构的同时还积极构建亚文化群体的话语体系,以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平等的话语权。于是在20世纪70-90年代期间非洲裔学、亚裔学、拉丁裔学、女性学、性别研究、族裔研究和同性恋研究等学科在美国高校纷纷开设,一时成为教授们和学生们追捧的“显学”。多元文化主义希望借助于这些新兴学科来打破“欧洲中心论”、消解“白人优越论”,为社会弱势群体确立话语权力,最终走向所有文化平等相待、和谐共处的自由民主社会。总结:综上所述多元文化主义是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学术界、教育界和政治界的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对美国的传统信条提出严峻的挑战,从而引起两种价值观的激烈交战。概括地说这两种价值观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①传统信条认为:个人潜能的最大化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终目标,因此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都必须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服务。多元文化主义针锋相对地提出:人类不应把个人成就看成是人生的最终目标,而应以集体福祉作为人类的追求目标,所以个人的自我实现不应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标尺。②传统信条认为:自由社会里政府的职能是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创造一个机会平等的环境,不对任何个人或团体偏倚。多元文化主义反驳道:政府的职责在于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公民的平等。当某些社会群体因受歧视和排挤原因而无法享受平等机会时政府必须干涉,让所有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享受充分的平等权利。③传统信条认为:美国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体系源于犹太-基督教和古希腊、罗马文明,美国的核心文化是WASP,它们是美国文明的基石,不容许任何人动摇它们。多元文化主义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欧洲白人中心论”,也是一种话语霸权的表现,既无视美国历来是多种族、多民族的事实,又抹杀其他社会群体对美国文明的贡献。为此多元文化主义提出“差异政治”一说不仅拒绝融入WASP主流文化,而且要求承认文化差异性的存在,并平等对待这些差异。主要影响:毫无疑问多元文化主义的这些理论威力巨大,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它们不仅挑战美国强势群体的威严,而且打到美国传统势力的痛处。更重要的是它们触动美国主流文化的根基,踩到美国WASP的尾巴。由于美国少数民族人数增长快速,社会弱势群体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20世纪60年代反主流文化思想至今仍“阴魂不散”,多元文化主义由理论转换为一种社会思潮之后便在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产生反响,找到“知音”。

(七)不管是出于政治考虑还是出于社会正义,也不管是出于群体利益抑或是反叛心理,上至政府机构、公众舆论,下至草根社区、家庭学校,人们都大谈特谈多元文化主义,真有点言必称“多元”的味道。于是什么东西都多元起来了:价值观多元起来了、道德标准多元起来了、生活方式多元起来了、授课语言多元起来了、婚姻形式多元起来了、家庭模式多元起来了、性行为多元起来了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铺天盖地、来势凶猛的“多元主义”时笃信美国传统信条的保守主义势力如坐针毡,他们先是困惑迷茫、不知所措,待清醒过来后看到自己心目中的文明大厦在各种“多元力量”的攻击下出现剧烈摇晃时他们便以“天降大任于斯”的气度出击,向多元文化主义发动反攻。批判:新保守主义的攻击:新保守主义:说到新保守主义,人们常常容易引起误解:一是因为英文里的“新”字既可以用new字来表达也可以用前缀neo来表述;二是因为二战至今美国政坛上确实出现两次新保守主义思潮。为了区分这两个不同的新保守主义,人们一般用“new conservatism”指二战后萌芽、五十年代时期渐成气候的保守主义,而用“neoconservatism”指六十年代滥觞、七八十年代活跃、九十年代沉寂、世纪之交复苏、二十一世纪初发威的保守主义。作为一种代表美国传统思想的政治文化思潮,两种保守主义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关于多元文化讨论的是发轫于六十年代的新保守主义,所以对前一种保守主义仅略作介绍,以厘清当代美国新保守主义的脉络和走向。二战后不久出现在美国的新保守主义之所以被叫作新保守主义,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上的老派保守主义。它主要由两股势力组成:一是视共产主义思想为不共戴天之敌的反共势力;二是视罗斯福“新政”为洪水猛兽的自由市场经济铁杆派。这两股势力尽管竭力兜售其思想,但在五十年代时期都不怎么得势,被当时的美国主流思想挤出门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极右反共势力因追随麦卡锡主义和组建“约翰·伯熙社团”极右组织而名声扫地;另一方面是自由市场经济铁杆派因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而使其放任自由理论不攻自破。然而这两股势力并不就此罢休,轻易地退出政治舞台。眼见自由主义力量日益庞大,欲揽媒体、思想库、基金会和高等院校的思想资源于一体,保守主义派们坐不住了,他们决定反击,与自由主义抢占思想宣传阵地:用《华尔街日报》对抗《纽约时报》;用“美国企业研究”与“布鲁金斯研究所”抗衡;用“经济教育研究”对付“福特基金会”。所有这些努力只为一个目的,即从自由主义者手中夺回政权。从短期来看这股保守势力使重量级保守人物Barry Goldwater赢得共和党1964年的总统候选人提名;从长远来看他们的新保守主义思想在当年新当选的加州州长里根身上产生共鸣,从而为保守势力重掌大权作了准备。

(八)新兴的意志论: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反共意识形态和自由意志论构成五十年代美国新保守主义的主要思想框架,但传统观念也对新保守主义的兴起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传统观念主要包括个人伦理道德、个人自我约束和个人理性思考。比如保守派历史学家彼得· 维尔瑞克认为:新保守主义之所以新就是因为它强调回归基督教道德观和传统伦理观。新保守主义干将拉塞尔·柯克说得更直截了当:一个真正的保守主义者必须坚信先验道德秩序,相信社会的连续性,坚持精英主义,信守除了上帝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外其他什么都不平等的原则。他特别强调年轻精英的人文教育,因为美国传统价值之“薪火”要靠他们来传递。此外保守派社会学家罗伯特·尼思贝特和保守杂志《国民评论》主编威廉·布克利也对战后新保守主义的发展提供不少思想,然而让这些为新保守主义兴起摇旗呐喊的保守派们深感失望的是新保守主义在宣传媒体上的气势没办法转换成实质性的政治权力。毕竟五十年代的美国仍生活在罗斯福“新政”的阴影之下,而六十年代则基本上是自由主义思想独步天下,所以在这一时期新保守主义除了从新成立的“自由美国青年”这一保守组织中得到些许慰藉之外已没有什么戏可唱,更别说有什么大作为。然而令人惊讶不已的是当new conservatives还在苦思冥想如何与如日中天的自由主义力量展开较量时自由主义阵营中突然冲杀出一小群知识分子,组成一支人数不多但能量可观的neoconservatives力量,其时正值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按照“新保守主义之父”欧文·克里斯托的说法:之所以用neoconservatives来指涉这群为数不多但知识超群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是要突显他们从自由主义转向保守主义的过程。而他们之所以改弦易辙、更换门庭,照美国新保守主义核心刊物《旗帜周刊》特约撰稿人麦克斯·布特的解释是因为他们对民主党自由派处理国内社会矛盾不力,对付苏联不够强硬感到极度失望,有“受到现实重创之感”。事实上他们除了仍赞同福利政策和政府干预外其他方面与保守主义无甚区别,但据人文科学教授保罗·高特福莱德的理解称这批新保守主义者中既有冷战方面的自由主义者,也有对“黑人权力”政治不满的自由主义者,但更多的是对“反正统文化”所宣扬和追求的“另类生活方式”感到厌恶的自由主义者。尽管上述解释新保守主义产生缘由的侧重点不一,但它们的共同点还是显而易见的,即新保守主义早期骨干力量大多对美国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社会文化问题深感忧虑、惶惶不安。反思与疑问:那么美国六七十年代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使这些新保守派如此大动肝火,以致非要从自由主义一边“跳槽”到保守主义阵营去呢?众所周知六十年代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多事、最混乱、最令人迷茫的岁月,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反正统文化运动、新左派运动和环保运动像滚滚波涛似的一浪接着一浪地冲击美国价值体系,冲刷美国社会肌体。

(九)狂涛骇浪冲刷之后不仅城市大街上留下片片残痕,而且人们的心灵中也出现一大片空白。用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威廉·奥尼尔的话来说:六十年代的美国已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价值体系失去支撑中心,社会结构缺少凝聚力量,这样的局面显然不是执意保守住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人所愿意看到的。新保守主义者原先是信奉自由主义的人,即信奉传统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人。新保守派中的一批干将如诺曼·波德赫瑞茨、丹尼尔·贝尔、塞莫尔·李普塞特、丹尼尔·莫尼汉、纳什·格雷泽、塞缪尔·亨廷顿和詹姆斯·威尔逊概不例外,使这些前自由主义者感到痛心的是,六七十年代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自由”现象与他们心目中的自由理念南辕北辙、格格不入。不管是新左派校园闹事占领学校行政大楼,还是愤青们动辄上街游行反对政府;不管是文化反叛者在大麻中腾云驾雾,还是性革命者在肉欲中翻云覆雨;不管是新潮女性追求两性平等,还是少数民族要求文化多元;不管是家庭观念日趋淡薄,还是婚姻神圣性不断弱化;不管是堕胎人数急剧上升,还是同性恋行为得到认可,所有这一切在新保守主义者看来都是对自由理念的曲解,对自由权利的滥用。更使他们深感失望的是以自由主义思想为己任的民主党自由派非但不指责和制止这些伤风败俗、败坏道德的行为,反而对它们姑息从容、一味迁就,导致年轻一代失去道德准星,生活在价值真空世界。一气之下他们只好与自由主义主流派分道扬镳、自立门户,企望用新保守主义的旗号来保卫美国传统文化价值。那么就新保守主义者而言哪些美国传统文化价值具有永恒意义,因而需要“严防死守”呢?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保守主义种类较多,重心点各自相异。比如拉塞尔·柯克列出六条保守主义信条;克林顿·罗锡特则认为有十二条;而邓恩和伍达德坚持认为,十条已足以概括美国的传统文化价值。这里仅以邓恩和伍达德所列的十条为例:①连续性:秩序和变革速度;②权威:权力与政府权限;③社区:分散社会结构;④虔诚:人与道德;⑤责任:义务大于权利;⑥民主:限权政府与宪法;⑦财产:经济作用;⑧自由:平等的兄长;⑨任人惟贤:领导阶级;⑩憎恨:反共激情。根据邓恩和伍达德,这“十项基本原则”概括美国传统文化价值的精髓,任何保守主义者都视它们如生命重要,并竭尽一切所能保护它们。但即便如此,仅把它们与美国六七十年代出现的性革命、反正统文化、新左派、“另类生活方式”等所追求的价值观念作一比较,两者之间的对立是昭然若揭、不言自明的。可见新保守主义是在“十项基本原则”遭到戏弄嘲笑、肆意践踏的情况下才愤然“挺身而出”,捍卫自己信仰的。正是基于这一点,新保守派常被称作理想主义者。

(十)既然有理想必须捍卫,新保守主义者自然要对任何威胁这一理想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抵制、批驳和反击。在美国中习惯上来说保守主义的对手是自由主义,两者几乎是一对“天敌”,20世纪70年代前美国政坛上始终贯穿着保守派与自由派的斗争与较量。然而罗斯福开创的“新政”式自由主义经杜鲁门的“公平施政”、肯尼迪的“新边疆”和约翰逊的“伟大社会”等自由主义政策演绎之后已大为走样:一是政府机构日益庞大,雄心勃勃的福利计划使政府不堪负重;二是自由主义思想极度膨胀,导致自由权利滥用,社会道德下滑。新保守派认为:正是六十年代的极端自由行为种下当今西方社会问题的祸根。然而当新保守主义准备与自由主义捉对厮杀时后者却因其众多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失误而不再叱咤风云,在今日美国中“自由派”作为一种政治标签已具有政治自杀性质,而作为一种执政思想则已“寿终正寝”。不过虽然作为一种政治党派力量自由主义已难成气候,但它的许多价值观念仍颇有市场,时常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新保守主义者眼中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社会的多元文化主义就含有诸多自由主义思想的成分,既然“老对手”自由主义“缺席”,而多元文化主义又如此咄咄逼人,新保守派自然而然地将其攻击目标锁定在多元文化主义这一新敌手身上。明乎于此,新保守派领军人物之一塞缪尔·亨廷顿呼吁新保守主义两条线作战:外“反西方普世主义”,内“反多元文化主义”。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攻击:剑出鞘后新保守主义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界掀起的一场教育革命,从而点燃起“校园战争”的烽火。新保守派急先锋艾伦·布卢姆单刀直入地指出:“多元文化主义在课程设置中砍掉西方经典,换上非经典及女性作品,是对美国传统精神的肢解,是对美国文化基础的破坏,是对美国文明的嘲弄。”他要求抵制多元文化主义染指教育界,确保以WASP为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江山不变”。与其相呼应的是美国保守报刊《华尔街日报》在斯坦福大学改革其“西方文明”课程内容时以哗众取宠的语言大声惊呼:“西方思想文化今天在斯坦福大学遭受审判。”事态如此之严重,新保守派们于是纷纷出场参战,一方面竭力为“西方文明”辩护,说它是人类追求“真理、理性和客观性”的代表;另一方面对多元文化主义猛烈抨击,斥之为“美国的垃圾堆”。新保守派对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领域里的改革措施如此激怒、如此破口大骂一点也不难理解。这是因为作为一个移民国,美国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和传统习俗都不一致,所以一般家庭承担不了向下一代传授“正宗”美国传统文化的使命,只有学校能向移民后代灌输美国的传统精神。换言之美国人是通过学校正式教育来取得美国(传统价值)认同感的,教育领域对承传美国传统精神如此至关重要,新保守主义岂有轻易让出这块阵地之理?!

(十一)新保守派对多元文化主义攻击的第二个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所强调的种族多元论,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少数民族意识普遍增强,出现各民族对自己民族文化追寻和认同的热潮。顺应此潮流,多元文化主义提出“双承认理论”:承认种族差异和承认差异平等。在新保守派看来“双承认理论”至少存在两大危险:一是要动摇盎格鲁-撒克逊为主体的社会精英领袖地位;二是威胁美利坚民族的凝聚力。保守主义“十大基本原则”中有“秩序”和“权威”两条,在新保守派看来WASP价值观为美国社会“秩序”提供最好的保障,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如果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所说的“种族多元论”,那美国将必然走向“种族多中心论”,WASP的“权威”将丧失,社会道德“秩序”将出现混乱。而美国本身则将因缺少核心文化价值观而加深种族分离,最终导致合众国的“分化瓦解”。新保守派坚持认为:西方社会及其支撑它的价值体系优越于所有其他社会及它们的价值体系,因此多元文化主义的主张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为了维护西方价值体系的优越地位,新保守主义要求坚决抵制“承认种族差异”和“承认差异平等”之类的“奇谈怪论”,确保以它为核心的“共同文化”之权威地位。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反击的第三个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内在逻辑引出的文化相对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的一大预设是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族、各民族、各群体迥异不同,但本质上大家只是存在差异,无优劣之分,孰优孰劣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新保守派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它人为地取消价值标准,使人们作判断时无依据可寻,造成良莠不分、善恶不明。新保守派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中内含的这种文化相对主义危害极大,是当今美国社会问题和道德水平下滑的祸根,从大处上讲文化相对主义要挑战以WASP为根基的美国价值体系,从小处上来说它要改变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多元文化主义特别强调少数民族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文化平等权利,如果它们的文化地位与WASP平起平坐,那被新保守派称作美国“最优秀的文化传统”WASP不就要失去其主导地位吗?这显然是新保守派不能接受的。而在小处上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力就更大,根据文化人类学的定义,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用多元文化主义来推论的话既然任何文化都是平等的,那么任何生活方式都应平等对待,受到尊重。于是乎堕胎文化、吸毒文化、性自由文化、摇滚文化、同性恋文化和其他形形式式的另类文化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因而都可以用多元文化主义为其辩护,毕竟它们是丰富的生活方式中的一“元”。

(十二)新保守主义认为正是这些所谓的“多元”导致美国价值观的混淆和道德观的沦丧,有鉴于此的新保守派要求清除这些“精神污染”,重建美国传统价值观的绝对权威。反主流文化指与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抗争的文化,具体讲是指当代西方社会中所产生的与传统的西方社会理性文化发生冲突矛盾的各种现代文化。20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出现极大的动荡,大规模的生产和消费不仅破坏人和自然的关系,也造成人际和人与社会的危机和危机意识,并直接威胁到传统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从而导致一股强大的反对遵从资本主义理性文化道德法规及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浪潮,这种对立的文化浪潮被称为反主流文化。美国社会学家贝尔评价说:“反主流文化是生活方式的一次革命,它主张对刺激的追求、对幻想的探索,以免于约束的名义追求各种形式的乐趣,它自称敢作敢为和反对资产阶级社会。”美国的反主流文化运动主要指对美国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其主体是青年,又称青年文化运动。指同资本主义美国的传统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包括文化、道德、宗教、伦理观念)相对立而言的一种文化形式,是在反主流社会文化的共同目标下由各种力量组成的联合势力,其共同点是对传统文化采取不妥协主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的历史学教授Theodore Roszak将“反文化”归结为:60年代发生在美国社会政治、文化领域的一切青年人抗议运动,既包括校园民主运动、妇女解放运动、黑人民权运动、反战和平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同性恋者权利运动等方面的政治“革命”,也包括摇滚乐、性解放、吸毒、嬉皮文化及神秘主义和自我主义的复兴等方面的文化“革命”。反文化运动所到之处以强调工作、清醒、俭省、节欲为人生态度的美国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都受到强烈的冲击和批判,他们试图通过各种反叛活动表达对主流文化、现存制度的不满,对妇女、少数民族处境的同情以及对和平生活的向往。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的物质与政治危机渐浮表面,战后的黄金时代接近尾声,与此同时作为波普时代主角的年轻人掀起席卷全球的反文化运动1960年代中后期发生许多重大事件,比如越战、古巴英雄切·格瓦拉(1928-1967)的被杀害、黑人解放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1929-1968)的遇刺、苏联的赤化捷克等等。所有这些在因失业率增高、贫困阶层扩大而导致的绝望与沮丧中,在对保守政府无法容忍的愤怒情绪中,犹如一颗又一颗的燃气弹。

(十三)当局借着电视媒体向观众制造舆论的同时学生自己也走上街头发表言论,各种大规模游行以及在警察与大学生之间上演的尖锐冲突成为重大新闻事件。此外媒体还迷上对极端艺术行为和摇滚音乐会的表演与骚动的报导,在当时的摇滚音乐会上吉他常被打得粉碎,美国国旗常被焚毁。所有这一切显示反文化运动摧毁一切的力量,这场运动在1968年巴黎的五月事件中推演至顶点。主导反文化运动的中产阶级年轻人渴望挣脱一切传统桎梏通常被称为嬉皮士,而看来似乎是最能够打破国家、父母、邻里加诸人类身上的限制、法律与习俗的莫过于性与毒品。肯·凯西被誉为反文化宗师,他以一家精神病院做兼职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创作的小说《飞越疯人院》,讲述一个意外闯入精神病院、天生桀骜不逊的无赖麦克默菲带领众病友同医院机械、专制的护士长雷彻德之间的冲突和斗争。在小说中肯·凯西颠覆传统意义上的无赖、印第安人、女性和黑人形象,这几类曾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的边缘化群体在疯人院,这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的缩微舞台上纷纷粉墨登场、大放异彩。设计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被卷入其中,就视觉传达而言在此起彼伏的喧闹声里不仅出现与毒品文化相关的迷幻式风格,而且关注国际大事的态度、抗议主流文化的激情,也为视觉传达领域提供在日益成为经典的现代主义视觉传达手段之外的另一种发展途径,其遗风延至今日,似断未绝。意大利设计在反文化运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是出现一批充满创造力的天才设计师,以激动人心的方式参与和推动波普艺术与设计浪潮。但更重要的是一些意大利前卫设计师和设计团体领导一场反理性的设计运动,其作品充满激进色彩,明确提倡“坏品味”。而通过历史风格的复兴,折衷主义与波普风格的糅合,破坏和颠覆与现代主义设计风格相适应的美学和道德标准,以及所谓的“好品味”。一般将其设计实践统称为“激进设计或“反设计”,这场运动所包含的革命性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一般风格上的创新,它本身是延绵至今的后现代主义全球性设计浪潮的一部分。运动团体:新左派,一切不同于老左派并与之对立的左派团体, 反主流文化运动的激进政治成分,主要关心社会问题,如反战、种族歧视、民主自由等;“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 (SDS);“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 (SNCC);“黑豹党”(BP)、“气象员派” ;《休伦港宣言》(1962年);自由言论运动 伯克利加州大学1964年9-11月;反对越南战争运动;嬉皮士,主要以“新颖”的生活方式与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相对抗。嬉皮士们反抗旧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乌托邦色彩的新型家庭生活方式,最著名的群居村有纽约东村、旧金山的哈希伯里、洛杉矶的日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