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在古巴比伦看到汉谟拉比法典,我却在云南弥勒找到了爱在西元前。

简述《汉谟拉比法典》(东北师范大学2002年世界上古史、中古史真题;2001年世界古代史真题;四川大学2015年世界通史真题)。
《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铭刻在黑色玄武岩石柱上(石柱上部是浮雕,下部是法典铭文,由前言、正文、结语组成,其中正文共282条,内容广泛,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的社会等级制度、奴隶制度、土地制度、租赁制度、雇用制度、财产继承制度以及婚姻与家庭制度等)。1901年由法国考古队在伊朗的苏撒古城发现。
(一)背景
(1)奴隶制私有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需要法典稳定社会秩序。
(2)汉谟拉比基本统一两河流域,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需要法典巩固自身统治。
(3)两河流域部分城邦为了维护私有制和奴隶主的利益,都曾制定法典以代替过去不成文的习惯法,为制定法典提供借鉴。
(二)主要内容
(1)前言:宣扬王权神授,声称法典来自神的旨意。颂扬汉谟拉比的功绩,强调君主个人权力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2)正文:法典正文条文共282条,内容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反映了古巴比伦的社会状况。①等级制度:人民被分为阿维鲁、穆什根努、奴隶三个等级。阿维鲁是有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或失去土地的自由民。②土地制度:最基本的格局是王室土地和私人占有土地并存,汉谟拉比在征服过程中,不断把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划归王室,因此王室占有大量的土地。③奴隶制度:古巴比伦时期,王室拥有大量的奴隶。一般富裕的阿维鲁和穆什根努都有奴隶。奴隶有的来源于战俘,也有的买自外地。当时买卖奴隶的现象很普遍。
(3)结尾:要求人们遵从神意,违背法典者必将受到神的惩罚、谴责。
(三)意义
(1)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典,具有历史性意义。较为完整地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对各种法律关系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2)有利于古巴比伦经济发展。在法律上肯定了两河流域在社会经济方面出现的新秩序,从而有利于巩固奴隶制经济的基础,促进私有制和奴隶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3)对研究西亚的立法传统以及当时古巴比伦的社会状况具有重要作用。
附录: 《汉谟拉比法典》所反映的古巴比伦社会
古巴比伦社会内部存在着等级制度。从法典可以看出,居民明显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穆什根努和奴隶。阿维鲁是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或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奴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古巴比伦时代,王室占有大量土地。国王以份地的形式将王室土地交给对王室负有不同义务者来经营。据法典有关条文可以看出以下三种类型的人:一类是服务于王室的僧侣、商人、手工业者和公务人员。他们分得的土地可以买卖,但买者必须接替卖者为王室服务。另一类是士兵。他们从王室分得的土地是不能买卖和转让的。若士兵在战争中被俘,其子代替其父服兵役,其份地可以继承下来。若士兵之子年幼,则有其妻领回份地的1/3抚养孩子。若放弃土地,不再服兵役,就能领取份地。再一类是纳贡人。他们从王室领得土地,必须向国王交租纳税。纳税人的土地也不能出卖和转让。古巴比伦时期,私人占有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法典中可以看出,一般公民都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和买卖。古巴比伦时期,村社的土地大部分已为个体家庭所有,变成了私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