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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锋教育Java入门全套视频教程(java核心技术,适合java零基础,Java

2023-07-19 14:29 作者:蛙吃鹅  | 我要投稿

1.封装

(1)尽可能隐藏对象的实现细节,控制对象的修改及访问权限。

(2)访问修饰符:private (可将属性设置为私有,仅本类可见)。

(3)get/set方法是外界访问私有属性的唯一通道,方法内部对数据进行检验过滤。

(4)提供公开方法,可以保证数据的正确赋值。

2.继承

(1)两个类的继承关系,必须满足“is a”关系。

(2)父类的选择:功能越精细,重合点越多,越接近直接父类。可根据程序需求使用多个具体类,进而共性抽取,进而定义父类。

在一组相同或类似的类中,抽取出共性的特征和行为,定义在父类中,实现重用。

(3)完整的子类=父类的共性+子类的独有。产生继承关系后,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也可以定义子类独有的属性和方法。

(4)好处:既提高代码符复用性,又提高了代码的可扩展性。

(5) Java为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但可以多级继承,属性和方法逐级叠加。

构造方法、private、父子类不在一个包中且用default修饰的属性和方法不能继承

(6)方法的重写:方法名称、参数列表、返回值类型必须与父类相同。  

访问修饰符可与父类相同或是比父类更宽泛。子类重写父类方法之后,调用时优先执行子类重写父类后的方法。

(7)super

 在子类方法中使用“super.”的形式访问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首行,使用“super()”或“super(实参)”,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定义super()或super(实参),则默认提供super()。

同一个子类构造方法中,super()、this()不可同时存在。

(8)在具有继承关系的对象创建中,构建子类对象会先构建父类对象。

    由“父类的共性内容”,叠加“子类独有内容”,组合成完整的“子类对象”。

(9)继承关系下的对象构建流程

构建父类对象--->初始化自身属性--->执行自身构造方法中的逻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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