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当我们讨论罪责自负,我们在关注什么?

“祸不及子女” 需要先保证 “惠不及子女”。
而且考不了公务员,又不是不能从事别的工作。
就像涉毒艺人从事不了演员、公务员这些职业,可以去做别的工作,抛头露面的工作就别做了。
大家能接纳犯过错的改邪归正重新回到社会,但是也不能保证改邪归正之后就和一直遵纪守法的人完全一样吧,这样对一直遵纪守法的人公平吗?
我感觉很奇怪,难道中国只有演员、公务员这两种职业了吗,其他职业不能干吗?
难道中国的演艺、政务等事业已经人才缺乏到需要有犯罪前科的人来从事了吗?
涉毒艺人、本人及直系亲属有犯罪前科的人当不上演员、公务员,是不是会对中国的演艺、政务等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