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江湖说书人——12 “如果博士说书了”
书接上文,吃过了早餐的众人陆陆续续开始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来福和二狗开始忙碌的跑堂生活。
而杨同还有今日早间的说书,好在白天说的是《新三国》,故事剧情已经被杨同按照这个世界的轨迹魔改,可以说,是一本《关二爷辅汉传》。
类似描写古代英雄的评书有很多,只要把常用的招式赞,装备赞,给二爷这么一套,天衣无缝,听书的观众们也是啧啧称奇,杨同也是落得清闲,无需像是《连城诀话本》那样,花费更多的功夫准备。
为了把连城诀成功评书化,杨同做了很多的考究和准备,包括编纂单独的《唐诗剑法赞》、《血刀赞》,以免出现瑕疵,砸了自己的名声。
除去梁子,临场的发挥与表演也更为重要,包括说到每个武学要怎样比划,招式要怎么表现,这都是要杨同细细斟酌的,而且现在已经在武学上小有成就,也是时候把武学功底和评书的身段结合一下,毕竟自己的听众中有不少江湖中人,要是自己比划出来的招式惨不忍睹,估计会影响他们听书的代入感。
说起书来,来福和二狗也就没有平时伺候饭局那么辛苦了,只要倒到茶水,上上干果盘就好了,而二人每天的最大消遣,也是忙中偷闲听小同哥说书。
尤其是来福,来福这个人最机灵,也最好说,杨同的三国话本已经出了好几本,来福每一本都没有落下,甚至私下的时候还会偷偷照着话本模仿杨同说书,只是一只没有胆量跟小同哥拜师。
杨同也知道来福对说书这门艺术感兴趣。但是前些日子忙着改编新的梁子,没有时间,正打算这段时间抽空教教来福,就赶上书呆子这么一档子事情,看来收徒弟的计划还是要往后面拖一拖。
而书呆子吃完早饭,也早早回屋休息,调息打坐,刚才已经和杨兄约好,一会儿杨兄说完书,就去集市卖一些干粮,还有骡马。虽说已经再三推脱,但杨兄执意要给自己买一匹马,也是盛情难却,而且确实路上耽搁了多日,如果接下来的路还是用轻功赶路,恐怕会让寒山寺那边久等。
杨同喝了口茶水结束了今天白天的说书,回到阁楼换了身方便出门的行头,下楼敲了敲书呆子的房门。
“子赫啊,可以出门了,这两天是市日,人比较多,还是早去早回的好。”
杨同喜欢热闹,但是却并不喜欢人挤人,每月的市日小镇基本都是人山人海。小偷小摸也是十分猖狂。好在衙门和星云捕也会为了市日额外抽调人手,所以便也不会发生什么大事。
杨同和徐鼎一袭便衣,缓步在集市之中,比起第一日而言,第二日更加热闹,各种摊位琳琅满目,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除去商贩,也有很多卖艺的,耍把式的趁着人多,也出摊操练,搭人梯的,耍猴戏的,踩高跷的,拉二胡的,显然这也是小镇人,一月一次的盛大庙会。
杨同要带徐鼎去的地方就是南平镇东的牛马行,这家牛马行没有名字,就叫牛马行,店主典老板,是茶馆的老主顾,也是杨同的书迷,在熟悉人的地方买东西总归是令人放心,而且没准看在杨同的份上能剩下些钱,毕竟谁会跟银子过不去。
牛马行布局比较简单,除去前面的店面是迎客,后面有一个大院是卖牲口的地方,客人被领到这里,自己挑,看中了,交钱拿票牵走,因为是市日,院子里也聚集了不少人。但是都集中在了中间的展台,这里都是展示骏马良驹的地方。
只见典老板在台上牵着一匹枣红色骏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马尾蓬松,像是姑娘的头发。可能有江湖好汉不喜欢女人,但是不可能有人不喜欢宝马,尤其是这么一匹汗血宝马。
骏马昂起头,不屑的看着众人,仿佛这群人中没有一人能放在,哦,可能就是一个人都没放在眼里。因为它还不屑的啐了一口,极度人性化的眼神透露出了浓浓的鄙视。
典老板牵着马,爱抚的摸了摸,仿佛像是要嫁女儿一般“诸位,这匹马是纯粹的汗血宝马,看着身段,这神态就知道通人性,而且日行千里,是我老典从塞北草原走货的时候,从草原狼手里救下来的,整个店里除了我没人能骑,但也只是为了报恩,我知道我老典就是个普通人,这马跟了我埋没了,今天借着市日,就当个彩头,谁能够骑着它饶院子三圈,这宝马就赠与那位英雄。”
周围人都跃跃欲试,有几个汉子自告奋勇,当这个出头鸟,却连这马都上不去,不是被马甩走,就是干脆连这马都追不上,甚至有个人被马从身上摔下,摔得当时就送去了医馆,这么野的宝马真是罕见。
短短的一刻钟,已经有二十多个壮士以失败告终,杨同看了看书呆子渴望而又欣赏的表情,心想,这书呆子肯定是看上这匹马了,就是不想开口,也好,自己替他报了个名,如果能得到这匹马也省了一大笔钱,做了个顺水人情。
“老板,我们也想试试。”就当场上陷入沉默,没有人想上去丢人的时候。杨同举了举书呆子的手。
这一句话引来了院子里所有人的目光,杨同在镇子上也算是个名人,大家一看是杨同,也就开玩笑了起来。
“小同啊,别闹了,听朴叔说你连马都不会骑,这可不是说书,蹭蹭蹭就驾驭了,这可是个汗血宝马,小心摔下马来落下病根。”
周围的笑声,交谈声打破了刚才的宁静,有些不知情的外乡人跟周围人打听杨同。
杨同也不恼怒,娃娃脸摆出纯真的笑容“当然不是我了,想要试试的是我周围这位兄弟,青云山的高徒,怎么样,怕了吧。”
青云山每年有无数外门弟子,挂名弟子,水平参差不齐,不是说青云子弟就是高手的象征,当然了,典老板也不出口点破,想要骑走宝马就上来试试,真功夫才是硬道理。
书呆子望了望徐同。杨同给了书呆子一个鼓励的眼神,心想看我干吗。想上就去,犹豫就是想要,想要就去试试。
书呆子看了杨兄的眼神,也不扭捏,一个鹞子翻身,接一个青云纵,俊秀的轻功越过人群,落在了汗血宝马的身上,这一套功夫让台下的人啧啧称赞,如此飘逸的轻功说不定真的可以驾驭这匹烈马。
杨同正打算看个热闹,但是右边的袖子不知道被谁拽了拽。扭过头来,右边是一片驴棚,驴棚里一只白色的小毛驴可怜兮兮的盯着杨同。
这白色的小毛驴很是秀气,体格较小,两只大耳朵像是兔子一样,脖子上挂这个铃铛,像是小姑娘的饰品一般,刚才就是这只毛驴在咬杨同的袖口。
杨同被这毛驴吸引了目光,站台上发生什么已经无法在意。
毛驴的眼神很清澈,像是蓝宝石,上面还点缀着点点星光。杨同从来不觉得自己能跟一只驴看对眼,但是这驴的眼神就是这么好看。
杨同愣愣的看了毛驴一会儿,然后鬼使神差的蹦出一句“阿米娅?”
白色的小毛驴“哦~A,哦 ~A”发出地球人都知道的叫声。
杨同摸了摸荷包,看来今天还是有收获的。
另一边,书呆子轻轻松松驾驭烈马骑了三圈,在众人的赞叹声音中,和典老板牵着马来到了杨同这里。
在杨同的眼里只见毛驴的眼神瞬间失去了高光,身子也缩缩的,变得病怏怏的样子,仿佛刚才神气的小毛驴是幻觉一般。
杨同觉得有趣,这毛驴看来是真的通人性,择主不说,还知道装病,不被别人卖出去。
看着牵着马的书呆子和老板,杨同伸手指了指小毛驴“我要她,对,就要她,就决定他是我的宝可梦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