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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花季少女遭男友杀害,男友庭审时竟称为了“好玩”

2023-01-16 18:46 作者:历史Talk  | 我要投稿


这个在法庭上嚣张至极的男人,在恋人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将其杀害,而他给出的理由更为奇葩,竟是因为太爱女友了,那么被害的花季少女,到底做了什么令男友无法接受的事情,以致非要对其痛下杀手呢?

2010年5月29日晚上9:10,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司寨乡的刘淑兰夫妇正准备上床睡觉,窗外突然传来扑通一声,像是什么人跳进了院子。

本以为家中进入盗贼的夫妇急忙走出庭院查看,却听到二女儿小玉的屋里,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两人推开房门一看,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一个黑影正在跳窗逃窜,女儿却浑身多处刀伤,倒在血魄之中,几乎就在同时,听到嘶吼的邻居们接连打出报警电话,警方迅速抵达,发现现场血迹斑斑,行凶者刀刀刺向要害,这位上不到20岁的少女,早已没了生命的气息。

但奇怪的是,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财物损失,从刘淑兰夫妇得知院子传来异响,到女儿被害,前后相隔不到5分钟时间,种种迹象表明,行凶者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置小玉于死地。

那么这个长期在外打工,街坊四邻有口皆碑的乖女孩,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一定要夺取其生命呢?

当地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人员,对离乡的要道和小路进行封锁和排查,仅10小时后,5月26日早晨7点,一名农户报警称,在一处偏僻的菜地看到一名正在脱衣的男子,男青年浅色t恤上全是血迹,神情紧张且相当可疑,大量民警前往所在地区搜索,在一铁路附近将该男子抓获。

期间男子还使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对公安进行对抗,经审讯得知,该男子正是前一晚,杀害村民李小玉的凶手:冯双富。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两人竟是情侣关系,庭审时不管检方提出何种问题,冯双富均以消极应对,态度极其嚣张,甚至说是因为“好玩”,似乎感到杀人填命已是板上钉钉之事,拒绝做出任何案件有关的回答。

辩护人一度试图引导其交代案情博取减刑,问其做出这样的事后不后悔,他却不以为意的说不后悔,那么他的转动机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连夜对手无寸铁的花季,少女实施暴行呢?两人真的有非得分个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吗?

犯罪嫌疑人叫做冯双富,时年20岁,是家中的二子,被害人李小玉18岁,两人于2009年2月通过网聊,相识当时李小玉正在外地务工,因同属河南老乡聊的也颇为投契,二人认识的第三天,便在企鹅软件上确立了恋爱关系。

经过几个月的聊天,双方感情迅速升温,遂约定在家乡见面,2009年夏天,李小玉从浙江返回河南,冯双富则按照约定,亲自去新乡火车站接小玉,到他家中居住。

两人同居了约20天左右,冯父称,两个小青年白天牵着手到镇上游玩,晚上则开开心心的回家见孩子们感情不错,冯家也就默许了他们的关系。

在小玉过生日的当天,冯双富对其半开玩笑的说道,如果哪天你要离开我,“我就把你杀了”,小玉本以为这只是恋人间的一句搞怪情话,却不知听者无心、说者有意。

不久便一语成谶,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半个月后,李小玉回到了距离男友,200里地外的家中,并向父母说明了自己恋爱的情况,小玉父母提出要看看人,隔天冯某就迫不及待的登门拜访。

经过一番了解,李家对这位到访的小伙子很不满意,小伙谈吐有些玩世不恭,还隐隐透露着些许戾气,一言不合,甚至就敢直接对长辈怼上几句。

最重要的还是,对方家庭条件太过贫穷,如果两个学历不高家境贫困的孩子走到一起,父母非常担心女儿今后的生活会过得不尽人意。

于是李母婉,拒了冯双富和女儿继续交往的请求,尽管和小玉父母初次见面并不顺利,冯双富心里还是抱有希望,但接下来的事却将他彻底激怒了。

2010年春节期间,得知李家多次为小玉安排相亲,冯双富再次来到女友家中试图说服李家父母答应自己的请求,刘淑兰又以两家相隔过远,不希望女儿远嫁为由而拒绝,一来二去,冯某发现原本十分热情的李小玉,也开始对自己疏远起来,过完年后竟主动提出了分手。

这令深陷其中的冯双富感到无法接受,冯某从小就争强好胜,自己付出这么多情感,到头来竹篮打水,他是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2010年5月下旬,冯双富在案发前多次打电话骚扰,辱骂李小玉,甚至专程跑去加货线,印制了大量传单派发给当地村民,上面写满了小玉的污言秽语,并强调其曾经与之同居,试图毁坏李小玉在当地的名声。

案发当日上午,冯双富的父亲从200里外赶到李家,登门寻子,刘叔拦着一头雾水的表示,并没有见过冯双富,他还询问冯父是否发生了什么事情,对方却支支吾吾了半天,说是找不到儿子,以为其来了李家,并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如果当时冯复如实交代他知道的事情,也许能够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就在当晚9点左右,事先蓄谋已久的冯双富,手持在胖东来超市购买的单刃尖刀,跳墙翻入李家庭院,直奔李小玉的住处,进门后二话不说,对其要害部位一通猛刺,最终酿成悲剧。

对于冯双富为何对李小玉痛下毒手,冯某的父亲和辩护人有着不同的看法,冯父认为自己有两个儿子,早把小玉当做自己的亲闺女看待,造成这样的结局,都是李家父母棒打鸳所致。

但最终法庭并未采纳他们的意见,经过庭审一致裁定对冯双富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小玉父母经济损失一万三千六百七八元,对此,大家认为,李家父母是否真的存在一定过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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