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野客丛书》 宋 王楙 (十八)

2023-09-22 18:40 作者:三步一颠  | 我要投稿

石冻春 苏东坡说:唐朝人为酒取名时,喜欢用春来取酒名,韩退之的诗说“勤买抛青春”,《国史补注》说“荥阳土窟春、富平石冻春、剑南烧春。”杜子美的诗说“云安曲米春”。 我个人读郑谷《赠富平宰诗》说“易博连宵醉,千缸石冻春。”了知富平有石冻春酒。读白乐天的诗,有“青旗沽酒听梨花”的句子,注解说,杭州人有酿酒的习俗,在梨花开放时,酒也成熟,称酒为“梨花春”,因此又有梨花春酒。李白的诗句说“瓮中百斛金陵春”,刘梦得诗句说“鹦鹉杯中若下春”。 并食天厨 今年的首门神,有人写为“口食天仓”。我看顾长康所画的《清夜游西园图》时,梁朝诸王在画末署名,其中有句说“图上若千人并食天厨”,才知这句“口食天仓”来源很久了。 郭解剧孟 《汉书》说郭解“为人静悍”,颜师古注解说“个性沉默冷静而且英勇精悍”。《史记》是说“为人精悍”,没有说他冷静。 《汉书》说“臧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颜师古注解说“臧命作奸剽攻的意思,窝藏亡命之人是剽劫的意思,所谓的攻是指钻洞和爬墙的盗贼。休是铸造假钱挖人家坟墓,这些亡命之人若不去报仇,便会铸造假钱挖人家坟墓。”但是察看《史记》里所写的,是“藏命作奸,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比班固的《汉书》添了一个“不”字,《汉书》的“乃”字《史记》是“不”字,其中文势不同如此。 又《汉书 剧孟传》说“条侯为太尉,乘传东将,至河南,得剧孟。”颜师古以为乘传东将,是指乘传车从东边出来是大将。《史记》是说“乘传车,将至河南。”这才知道原来《汉书》将车字误为东字,而这个“将”字原本是方将的将,不是将帅的将。 汉唐人丐闲之章 唐朝人向朝廷上奏乞求退休,一般要向皇上奏很多退休的理由。孔戣之章是其中的一个事例,比如还有司空图三宜休,李泌五不住的说法。 我个人考究汉朝人向朝廷乞求退休的文章,也有这样的规则。比如王凤上疏乞骸骨谢上说“这阴阳不调,数次出现灾祸,这是臣王凤的过失。臣担任此官职却没有做出什么贡献,这是臣应该退下来的第一个理由。《五经》记载以及师所诵说,都把出现日食的罪责归到任用的大臣不适合其职上,这是臣应该退下来的第二个理由。河平以来,臣病了好几年,经常在家养病不理政务,白拿朝廷的俸禄,这是臣应该退下来的第三个理由。” 师古注青紫 石林说:唐朝是以金紫、银青光禄大夫为阶官,这是沿袭汉朝所制的金印紫绶、银印青绶的称号。《夏侯胜传》说“取青紫如拾芥”,青紫就是所谓的绶。颜师古以为青紫是卿大夫的服,而说汉朝卿大夫服没有青紫。颜师古的的根据是以他当时的所见。 我个人读扬雄的《解嘲》里说“纡青拖紫”,颜师古注解说“青、紫,是绶的颜色。”读这个颜师古的注解难道他是无见识的人吗?其实所谓的服,是说佩服,汉朝人也有将佩绶说成服,比如蔡邕的章疏说“命服银青”,或说“命服金紫”,或说“金龟紫绂之饰,非臣容体所当佩服。”按此来看,颜师古的注解,不是错谬的。 我个人又去考究,秦朝时期光禄勋有中大夫,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大夫,都服银章青绶,魏晋之后,也有左右光禄大夫。光禄三大夫,也都是服银章青绶,其中比较重要的皇上会下诏加金章紫绶,而被称为金紫光禄大夫。既然有金紫的称号,所以这里说的光禄便是银青光禄大夫。晋朝的时候比如王翘之就曾经担任此官职,任遐也是光禄大夫,就王晏多一片金,王晏乃开始转为金紫。如果是,那么金紫、银青光禄大夫为阶官,萌芽于汉武,成于晋,不是开始于唐朝。 米价贵贱 《前汉 食货志》说,汉朝建立时,接过衰败的秦朝,当时的人民失去维生基本,发生大饥荒,米一石卖五千,导致人吃人。高祖令人民到汉中、四川一带觅食。又按照《高祖纪》说,二年,光中发生大饥荒,一斛米卖万钱,导致人吃人,于是下令到汉中、四川一带觅食。这是当时书籍所记载的,米的价格不同,可能是时间不同,米的价格也不同。 王莽末期,一斤黄金换一斛粟。晋愍帝时期,二金换一斗米,也就是钱二十缗买一斗粟,一石粟卖二百缗。后汉末年,董卓乱朝,百姓流离失所,一石谷卖到五十万。唐朝潼关失守,鲁炅所管辖的地区一斗米卖五十千,也就是一石谷卖五百缗。梁侯景吃尽石头城常平仓的粟,一斗米卖七、八万钱,也就是买一石米要花去七、八百缗,古时候米最贵的时候,也没有这些时期贵。 汉朝明帝永平间,一斛粟三十钱,和唐太宗时期一斗米卖三钱差不多。东魏元象间,一斛谷九钱。《赵充国传》说“金城湟中谷斛八钱”,《汉宣纪》说“谷石五钱”,古时候米价格便宜的时候,也没有这几个时期便宜。 同样的一石谷,价格最低的时候是五钱,最贵的能卖到七、八百缗,还有比这更悬殊的吗? 魏证蒯通 魏征跟太子建成混的时候,他向太子建议“赶紧把秦王杀了”。后来太子建成败,李世民把魏征召来,问“你为何挑拨离间我们兄弟呢?”众人听了很害怕会出什么事,魏征面色从容回答“先前太子要是听我魏征的,我也没有今天的灾祸。”他这句话是学蒯通。 当时,蒯通教韩信该怎么怎么,后来韩信被皇上杀了,皇上召来蒯通问“是你叫淮阴侯造反吗?”蒯通说“不错,臣是叫他造反,但那没用的东西不敢,所以导致如此。如果他听我的话,陛下杀得了他吗?”这两件事虽然不同,但意思一样。 不能因为事情失败,便改变自己先前的说法,人的胸中要守住底限,别不顺时仓皇失措,事情一失败便赶紧改变说法推脱责任。守住底限反而让敌人看中你的能力。 壶关三老 戾太子遭人用巫蛊陷害,带兵与江充相斗。皇上很愤怒,群臣极为担忧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壶关三老上书极力为戾太子喊冤,说江充以皇上的命令逼迫戾太子,造饰奸诈,群邪错谬,阻扰皇上与戾太子之间的亲戚关系,导致戾太子想见皇上见不到,在群臣中被大臣们排挤,因为这股委屈无法说给皇上知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杀了江充,之后恐惧逃亡。儿子私自调动父亲的军队,是为了救自己而已。臣自以为戾太子没有什么犯上的邪心。 壶关三老的话说得很得当,皇上虽然有所感悟,但依然不肯退兵。官吏继续围捕戾太子,太子发觉自己无法脱身,便自杀。太子自杀后,皇上随即知道其实太子只是惶恐,并没有其他的意思,车千秋再次为太子鸣冤,说儿子率领自己父亲的军队,即便有罪也应该是鞭打,而不是杀了他。假设天子的儿子,失误杀了人,那该判什么罪?皇上此时恍然大悟,说“父子之间的事,很少人能说得清楚。只有您明白啊。”于是皇上下令杀了江充全族,提升车千秋为丞相。最早劝皇上的壶关三老,竟然没有任何奖赏。这件事与周生说霍氏事件相同。正所谓“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壶关三老,班固没记载他的名字,荀悦的《汉纪》说是令狐茂。 古者金价 《惠帝纪》记载说“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郑氏说“四十金,就是四十斤金。”晋灼说“‘近上二干石赐钱二万。’那么这里所说的四十金便是真金。下面凡是说到黄金的就是真金,没说黄金的,便是指钱。” 《食货志》说“一斤黄金,价值一万钱。”后汉何休注解《公羊》的“百金之鱼”,也说一斤黄金价值一万钱。《缃素杂记》的引用也是说一斤黄金价值一万钱,用来证明晋朝王导所市练布的价格。 以上可以知道,一斤黄金一万钱,不只秦朝、汉朝这样,从三代开始到晋朝都是如此,为何千百年来,黄金的价格这么固定呢?为何现在黄金的价值,比古时候高数倍呢? 少翁致神 《抱朴子》说,《前汉书》以及《史记》都说,齐人少翁是文成将军,武帝所宠幸的李夫人离世后,少翁能让武帝见到死去的李夫人。 我个人考究《史记﹒武帝本纪》以及《封禅书》,里面说“皇上所宠幸的王夫人离世,少翁作法让武帝在夜里见到王夫人。”又读《汉书﹒外戚传》,说是“少翁让武帝在夜里见到李夫人。”《史记》说是王夫人,可《汉书》说是李夫人,这二书的说法也不相同。《抱朴子》认为二书都是说李夫人,这说法是错的。 徐广在注解《封禅书》时,认为《外戚传》说“赵之王夫人”,潘岳在《悼亡诗》说“独无李氏灵,仿佛睹尔容。”又以为李夫人,二说法不同到如此。王子年的《拾遗记》却又说“李少君致李夫人于纱幕中”,这里不是少翁,变成了李少君。 朝请 现在称朝请郎以及奉朝请为上声,我个人考究《汉书》,朝请有二种说法:一说,汉朝律规定诸侯在春天拜见天子称为“朝”,秋天拜见天子称为“请”。合起来从去声,比如诗句的“窦婴不得朝请”、“王陵竟不朝请”之类的都是从去声。颜师古注解说“才姓反”。另一种说法,说奉朝请,属于无定员,原本并不是官位。东京罢省三公、外戚、皇室、诸侯大多都是奉朝请。所谓奉朝请,意思是奉朝会请召而已。所以,韩退之、苏东坡的诗,将朝请作上声押韵。 字人之官 在古时候字人官职被人看重,汉朝郎官外出百里任县官,其人必须绵历稍深,望实稍重,然后才畀以此任,不是像如今只限改秩之制。没什么权力,责任还大,人以为难。 从后汉杜诗的经历观察,杜诗最开始任郡功曹,人们称赞他做事公平,获帝王召见并授予大司马府,一年三迁任侍御史,安集洛阳,将所了解的情况向皇帝汇报。世祖赐他棨戟,而后任命杜诗往河东剪灭贼徒,拜成皋令。看杜诗从功曹一年三迁为侍御史,再任了两持使节,才成为县令,难道这个县令不够被重视吗?能上任县令的人,必须德高望重,属于众人服气而且权重的人,无人敢动摇,所以他治理一邑,没有任何困难。 读汉朝碑文,严䜣七次任县令,也没见他说烦,原因就在这。现代人当一任县令,满期后如释重负,即便此人有过人的才华,谁希望再试呢? 正五九到官 《随笔》说:《齐书》说高洋策划篡了魏,他的臣子宋景业说,到仲夏才适宜受禅。有人出来反对说“五月不可以入官,要是违犯了恐怕官位不得终。”景业怼说“我们的王是天子,没有什么下任,哪有可能不终其位!”读后,才知道这个忌讳很早就有了,但不知道为何有这个忌讳。 以我个人观察,前汉张敞任山阳太守,他上奏说“臣将在地节三年五月上任山阳”。看这说法,可以了知前汉的习俗,并不忌讳五月啊。但张敞在山阳时期监护骄贺,其责甚难,卒以无事,后来被调往胶东相,也没听说他很凶横的说法。 读后汉的《朔方太守碑》说“延嘉四年九月乙酉,诏书迁衙令,五年正月到官。”才知道拘忌的说法,是开始于两汉之后。可读《独孤及集》里有一篇《为舒州到任表》里面说“九月到州讫”,也能了知唐朝人并不忌讳九月,再考究各个州里唐朝人的题名,也不见他们避开正、五、九月。 借书一鸱 李正文的《资暇集》说“借书集,俗谓借一痴,与二痴,索二痴,还四痴。”杜元凯写给他孩子的字说“书勿借人。古时候谚语说‘借书一嗤,还书一嗤。’”后代人将其中的第三第四句,讹为痴。有人说“痴,不知道在表达什么,应该是瓻。” 我个人读《广韵》注解、张孟的《押韵》,里面所记录的“瓻”,都说“借书、盛酒器也。”所以曾文清公的《还郑侍郎通鉴诗》说“借我以一鉴,饷公无两瓻。” 黄鲁直的诗也说“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锁鱼。”苏养直的诗说“休言贫病惟三箧,已办借书无一鸱。”又说“去止书三箧,归亡酒一鸱。”“惭无安世书三箧,滥得扬雄酒一鸱。”这里是作鸱夷之鸱。最近看见《渔隐后集》引黄鲁直的诗作为证据,这说法与我暗合。

《野客丛书》 宋 王楙 (十八)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