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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即主体的概念下半部分

2023-05-20 22:51 作者:浅神_Official  | 我要投稿


理性乃有目的的行动,自然中含有目的性。

古人通过“上帝”、“永恒”等词反映的并非存在的本质或共相,而是一种反映了其自身的东西,一种主体。

 Yet at the same time this acceptance of the Absolute as Subject is merely anticipated, not really affirmed.、

“然而同时对于作为主体的绝对,人们的这种认识仅仅是预设的,而非确定的。”

预设的主体被当后固定点,是人的运动,而主体是静止的。        

“知识只有作为科学或体系才是现实的,一个所谓哲学或原则,即使是真的,只要它仅仅是个原理或原则,就已经是假的了。”     

对一个原则的反驳就是对该原则的发展.以及对其缺陷的补足。

绝对即精神,唯有精神的东西是现实。      

  1. 精神的东西是自在而存在着的东西,精神首先是本质。(正题)   

  2. 精神是自为的存在,精神自己将自己视为他在.,自己规定自身。(反题)   

  3. 精神将自己视为他在,而在此过程中精神仍停留在自身。(合题)   

  4. “它是自在而自为” 。

精神经过自在,自我规定而自为,将自己视为他在又回归自身,这种精神即为科学。科学是精神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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