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忠方法之捐赠的节税方法
公益性捐款释义
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策划理由
企业进行捐赠时候,该支出若不能税前扣除,对企业来说是很大损失,公益性捐赠可以在税前能有效扣除不失为一种节税的途径。
筹划案例分析
(一)案例:
甲企业预计 2020 年可实现会计利润 1000 万元,为提高知名度,计划于 2020 年年底向有关单位捐赠 200 万元,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1.非公益性捐赠,即不通过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2.公益性捐赠,即通过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
(二) 第一种方案情况下的涉税由于是非公益性捐赠,所以不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三)第二种方案情况下的涉税属于公益性捐赠,2020 年的捐赠额可以在法定扣除限额的部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1000*12%)*25%=220 (万元)
(四)两种方案选择的节税效果,第一种方案:应交所得税=250 万元,第二种方案:应交所得税=220 万元,节税金额=250-220=30 (万元)显然,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节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