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思路
随着自然资源与环境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变得日益显著,经济学家开始对经济、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且一些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发现,如果仅以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指标来反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则不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从20世纪70年代起,各国政府、研究机构和学者们开始积极探索自然资源与环境核算方法,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应运而生。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涉及资源、环境、生态等诸多领域,内容涵盖多部门工作,需要相关理论和认识的突破,技术路线、方法的创新。需要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工作与自然资源分类、调查监测等基础性工作,以及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进行衔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思路如下几点:
(一)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基本思路
由于自然资源类型众多,不同类型资源适用的价值评估方法也不尽相同。在负债表编制研究和实践中,大家一致认为需要一套简单、可行,实物量与价值量对比均等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方法。因此,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中的评估方法应与个体评估方法不同:一是应着眼于一个地区或一个区域,能够简单、规范的评估出区域自然资源的价值。二是评估出来的资产价值能够很好的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质量和利用效益。三是评估中需要的大部分数据等可结合现有工作获得,避免定期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和数据采集。

(二)主要评估方法
我们认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在自然资源利用中产生经济收益,已形成成熟市场的自然资源,一般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没有市场,交易行为少的土地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林木、草等自然资源,可以参照土地定级估价的思路(即先进行定级而后估价,制订基准地价或标准地价)并进行拓展,各类资源根据特点,筛选出影响资源质量、价值等的关键因素,建立指标体系进行分级并对应的级别基准价(或标准价)。对于矿、水等自然资源则按照资源的质量、数量,根据市场价、基准价等进行估算。
(三)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的评估
对于自然资源生态价值评估,不应采用核算单项自然资源,再进行加总的思路,这样难以体现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可以考虑把一个生态系统或是一片不可分割的自然资源划为不同类型或综合类型的一个或多个级别,并评估出各级别的生态价值标准值,从而核算各级的生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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