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平×唐克斯】年轻的教授(填坑·8)
20(越来越长了......决定把这本单开一个文集,大家追文的话记得换阵地哈)
我收到了一份来自莱姆斯的礼物—— 一套傲罗训练服。
“送我的?”
我欣喜地抖开衣服,发现背面的星形标记被拆掉,但留下了一点印痕——居然是正牌货。摊开在身上比了比,正是我的尺码。
“看你似乎喜欢这种样式的训练服。”他指了指我身上的高仿版本。
“多谢啦。你怎么没给自己整一套穿?”
我开心地把衣服团起来塞进了书包,见莱姆斯依旧穿着他的旧衬衣和一条宽松便于运动的亚麻长裤,随口问他。
“没办法,手头不宽裕......那些红帽子和格林迪洛的大玻璃缸花了我不少加隆。”莱姆斯笑着说。
“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自己掏腰包买的。我还以为他是找疯眼汉要了一套。
可是打过标记的傲罗专用服装怎么会流到市场上去呢?
“你从哪里买到的?这好像是真货哎!”我故意问。
“一个黑市的朋友,嘘——”
黑市?不会蒙顿格斯吧!我吐了吐舌头。
“别误会,这并不是二手的旧衣服。傲罗标记是我拆除的——既然是私用留着它不太合适。”
莱姆斯似乎误解我吐舌头是在嫌弃。我忍着没有告诉他:蒙顿格斯肯定是从金斯莱那里搞到的,他绝对被那个奸商坑了,还不如直接找金斯莱要呢!
不过也对,以莱姆斯的薄脸皮大概率根本拉不下面子做这种事。
“没有啦,我只是觉得带星的更好看。”
“那就努力点而,争取今年就被录取,给自己整一套带星的。”莱姆斯学着我的口气说。
进行室内训练已经一个多月了。
本来格斗术训练就比体能训练更辛苦,莱姆斯对我的要求很严格,再加上他不会再对我“特殊关照”(意思是只要失误就会挨揍!),因此每次训练完我的胳膊腿上都会青一块紫一块,有时被撂倒的次数太多或是被锁得时间太久还会拉伤韧带。不过莱姆斯没有害我不停去劳烦庞弗雷夫人,他把治疗全包了,甚至还包括训练过后的放松拉伸和肌肉按摩。
尽管格斗术训练的进展很不错,但我最满意的还是每一次训练过后的放松环节。走下训练场,莱姆斯此时既不是教授也不是教练员,他很愿意在这短暂的十几分钟把我当做朋友或是系统训练的队友,同我侃侃而谈——我对这种相处模式比师生关系熟悉得多,自然也感到自在得多。
于是今天训练结束后,我同他聊起了傲罗训练服的事情。并且旁敲侧击地告诉他蒙顿格斯是多么的不靠谱,并提醒他黑市里还有其它傲罗卧底。
“真是奇怪,你似乎不爱谈论学校里的发生的事。对一些不像是你会感兴趣的东西倒是说个不停。”莱姆斯评价道。
“哈?请问有什么东西不像是我会感兴趣的?”
“我敢说没有哪个七年级的学生会关心今年又有多少独角兽角被走私。”
“哼,该有更多学生关心才好呢!——大家一直对这件事熟视无睹,可是他们都想不到,再过不了十年英国的独角兽就都只能活在禁林里啦。人们只顾着指责麻瓜们压缩了它们的生存空间,却没发现走私犯才是罪魁祸首。”
“恐怕你正好搞反了,唐克斯,只有良好的生存环境才能保证独角兽的族群持续繁衍。”
“那是你的想法。”我扭过头瞪着莱姆斯,他正在拿魔杖在我的腓肠肌两侧敲敲打打,我把他的魔杖抢走自己锤起腰来,“看吧,你们保守派就是这副样子,总认为能够从更宏观层面解决问题,而不是尽快着手去解决每一个该受到关注的小问题。”
“所以你是进步派的支持者喽,”莱姆斯饶有兴趣地说,
“从前不是,现在是了。”
再支持康奈尔·福吉我就是只地精,我暗暗咒骂。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我支持保守派呢?”
“难道你不是吗?”
“不,我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支持任何人。无论是谁都无法长久做出正确的判断,真理不会永远只掌握在一派的手中。”莱姆斯说。
原来是这样么?为什么我从前不知道这一点呢,是因为我告诉他我们一家都是保守派支持者吗?
我感到有些恍惚,突然间有些拿不准自己对莱姆斯的记忆到底有多可靠了。
“你的跟腱充血有些厉害,回去之后热敷一下。”
莱姆斯的手掌覆在我的小腿上,用拇指从上到下来回按压着跟腱两侧,酸痛却莫名舒适,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至少对于他按摩的精准手法我的记忆没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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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办公室的门锁只不过是个摆设,甚至不如女生寝室的门锁。老式的黄铜门闩只需要一句阿拉霍洞开就能打开。
我悄悄地推门而入,重新插上门闩,站在一片黑暗中。
月亮还未升起,办公间的油灯已经熄灭,被屏风分割出的“卧室”里也空无一人。
莱姆斯不知去了哪里。
我走到屏风后,跳上了他的小床,好奇地这儿瞧瞧那儿看看——普通学生单人床,样子和我寝室里的四柱床一模一样,只是挂着的是象征格兰芬多的红色帷幔,而被单枕头也是和学生们一样的制式,至于学院徽标当然也是格兰芬多的狮子。
我想大概霍格沃茨并不为教授提供住宿,至少斯普劳特教授休息室中的一应布置都是她自己选购的(绣满了各式各样的花朵,十分具有个人特色)。
而莱姆斯,他怕不是借用了学生宿舍多余的床铺吧?
终于我在床地下找到了他的皮箱—— 那只黄铜包角、皮面已经有些破损了的旧箱子,上面用烙铁烙印着他名字的缩写:R.J.L。
这大概是他学生时代的老物件了,可是他每次出门总爱提着它。唉,莱姆斯总是这样,对自己扣扣嗖嗖,可是对其他人倒是大方得很。调温训练服我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他却设法送了我一套正牌的傲罗装备。
虽然我不清楚他现在手头有多少钱,但是粗略算一算的话:除去他交给我让我买药材补给斯内普的七个加隆、给格兰芬多球队的赞助、外出捕捉和饲养黑魔法生物所需的额外开销以及送我的傲罗训练服,他手头估计不怎么宽裕。
我打开皮箱夹层(莱姆斯总是会在内夹层里放上五枚加隆作为应急之用)现在里面只有一枚金币——看来他的确快要山穷水尽了。于是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仅有的四枚金币统统塞进了夹层里。但愿当他不经意发现它们的那一天会以为自己的记忆出了岔子吧。
五个加隆不算多,可是总比一个要好,更何况现在我可没有傲罗津贴,这笔额外预支的零用钱还要依仗我那‘疼我疼得不得了的亲亲老爸’藏的私房钱呢。
藏好钱之后我又把箱子推回床底下,顺势扑倒在了床上。
自从回到这里,我还从未和莱姆斯夜晚共处一室过,更别提躺在他的床上了。
他的被单和枕头折叠整齐放在床头。莱姆斯非常爱干净,甚至几乎有些病态,他总像是担心自己有什么不好的气味似的(我猜大约是因为他的味觉太过敏锐的缘故)。他会频繁地更换清洗衣物,当我开始频繁地拜访他的小公寓时,发现他对卧具的清洁也同样频繁。实际上直到我们同居后,他才在我的懒惰的影响下降低了更换床单和的频率。
我把头埋进了他的枕头里嗅了嗅,蓬松柔软枕头上有阳光的味道,舒服极了。
啊……我就呆几分钟……
......
但是等我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却是屏风下缝隙透出的明亮月光。只是闭眼小憩的功夫,不知怎么月亮已经爬了上来……
我坐起来四处张望,“卧室”黑漆漆的,我还躺在莱姆斯的床上,不过整洁的被单已经被我揉巴成了乱糟糟的一团。我在枕头边和身侧摸了摸,没找到自己的魔杖,不知道它掉到哪里去了。
我跳下床走出屏风打算点燃油灯找,刚接近办公桌就听见身侧传来响声,一个人影动了起来,我吓得险些尖叫出声。
“你醒了。”
莱姆斯的声音有些沙哑,他从座椅中直起身,在黑暗中注视着我。
我失声惊叫,“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夜间巡查结束后。”
“啊?那现在几点了?”
“……四点半。”他转头看向一侧的墙壁,那里有个圆形的钟表,但屋里太暗了我连指针都看不清。
“已经......已经这么晚了吗?”我讷讷地问,
“不,应该说太早了,几分钟前我听到了扫帚的声音,费尔奇才刚刚起床开始工作——”莱姆斯打了个哈欠。
“我这就离开!”
“你想要冒着被他撞个正着的风险穿过大半个城堡吗?”他往后一靠,把盖在身上的外套往上扯了扯,看起来十分困倦。
“那我该怎么办?”
“你该怎么做我不知道,不过今晚我已经得到了教训——以后要记得出发巡夜之前先回趟办公室,看看有没有半夜偷跑出寝室的学生藏在这儿。”
“我没有偷偷下床,我是熄灯前来的。”我辩解道,“只是不小心睡着了。”
“岂止睡着,简直是雷打不动。话说你的睡眠质量真的令人羡慕,唐克斯小姐。”莱姆斯好像觉得这件事挺滑稽,他的声音里微微带着笑意。
好吧,我的睡眠质量确实很不错,需要挺大动静才能把我吵醒。不过我猜莱姆斯的叫醒服务大概耶只是轻声叫两声我的名字,见我毫无动静便不好意思再继续了,实际上只要把我拉起来用力摇晃几下我是可以清醒过来的。
“那……那……起码现在我已经醒了。你去睡觉吧,让我可以坐在这儿等起床号响就行。”
“你已经占据我的床大半个晚上了,不差这几个小时。”莱姆斯揶揄道,“回去睡去吧。”
“唔……”我站着没动,
“怎么了?”
“实际上……我有点渴……”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茶几上有茶壶。”
“里面很黑,我找不到我的魔杖……”
“等等。”
黑暗中传来椅子挪动的声音,他从书桌后走了出来,同我擦身而过进入了屏风后。过了片刻我听到了水注入杯子的声音,
“荧光闪烁”他举着我的魔杖和一杯凉水走到我的身边,把它们递给了我。
“没有茶叶了——喝完放回原位。”他指了指床的方向,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我举着魔杖回头看去,那里有一个顶部放着一块木板的结实的铁笼(是用来捉神奇生物的吗?)——他所谓的茶几,茶壶就放在木板上面。我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水,把它放回了茶壶旁。
“诺克斯”
室内恢复了一片漆黑和寂静。
可我辗转反侧了好久也睡不着。
"呲呲——你还醒着吗?”
外间传来衣物摩擦声,他醒着,但没回答我。
“嗨,莱姆斯?”
“你还需要什么吗,唐克斯小姐。”他哑着嗓子问。
“没有了,”我对着屏风说,“但是我想说……唔……真的很抱歉,我只是想来找你聊聊天。”
“我知道了。”
“呃,你不反对我来找你,对吧?”
“如果你可以把拜访时间提早到熄灯,我相信我们可以聊得更愉快些。”
“呃,其实我来的挺早的。”
他又不回答。
我安静了一会儿,觉得有些不妥。
“唔,下次我会争取一直醒着。”
“咳......”他清了清嗓子,“你到底想聊什么?”
“没什么特别的,那个……你明天——不,今天有空吗?”
“怎么了?”
“你送了我训练服,所以我想邀请你去三把扫帚喝一杯聊表谢意。”
“……不用。”
“我不能这么无缘无故就收下你的礼物,除非你有个好理由。” 我试图引导他说一些好听的话。
“你可以当作这是你为我制作狼毒药剂的回礼。” 停了片刻莱姆斯慢悠悠地说,听起来像是快要睡着了。
“原来只是这样嘛……”我稍微有点失望,“可我还是希望——”
“好吧,我会和你去喝一杯的。”他终于无奈地妥协了,“但是至少让我再眯一会儿行吗,唐克斯小姐,现在已经五点钟了。”

家庭生活和金钱脱不开关系,即是现在还是未婚状态,唐克斯依然在提老公操心。
卢平穷惯了,但还是很要面子滴。而且比较仗义疏财,为了看重的学生自己掏腰包给置办行头,因此他虽然节俭却存不了几个钱。
唐克斯家里是黑家的名门闺秀安多米达管理家务,麻瓜出身的老爹泰德同所有妻管严中年男人(无论麻瓜还是巫师)一样,只能藏下几个加隆的私房钱,还要挤出一半拿来哄宝贝女儿。
啊,这么看突然觉得唐克斯有点胳膊肘往外拐。嗯......
最后一段唐克斯会不会显得有些粘人?但卢平这种被动到极点的类型,没有狗皮膏药的黏糊劲儿恐怕拿不下来。

21
其实我起初想选的不是三把扫帚,而是霍格沃茨所有情侣的共同选择——帕笛芙夫人茶馆。
很遗憾,这辈子我还没进去过。
尽管上一次上七年级的时候我曾和两个魁地奇球队的男生约会过,但无论是和其中的哪一个外出,每次不知为何最后总会变成在三把扫帚或是野猪头酒吧里一大群人的聚会。
说实话,我很想尝尝看帕笛芙夫人那里据说甜得如同热恋的茶点和苦得如同失恋的红茶。
但再三考虑后我还是决定不要太过夸张,免得适得其反吓到莱姆斯。
帕笛芙意图太过明显,野猪头又显得偷偷摸摸不够坦荡,三把扫帚是最中庸合适的选择。
十一点钟我准时到达酒馆,莱姆斯已经先到了,并占了一个卡座,他正朝窗外张望,没有意识到我已经进来了。
他大概是刚去过猫头鹰邮局,肩膀上还粘着几根褐色的绒毛。
“中午好呀,”
莱姆斯猛地回过头来,看到我的脸他愣了足有五秒钟。
“呃......唐克斯?”
“你去邮局啦?”我伸手帮他把的绒毛捡掉,他尴尬地拍了拍肩膀。
“对,去寄点东西。”
“干嘛不用学校的猫头鹰呢?哦……是不是有什么秘密任务在身,不能泄露行踪?”我压低声音用手遮挡着嘴问。
莱姆斯被我的样子逗得笑了出来,“真不懂你整天都在想些什么,我就是个老师,又不是特勤傲罗、”
“说不定你有秘密的第二重身份咧?”
“你小说看太多了,”莱姆斯摆摆手,拴着羽毛笔的菜单从桌子上飞了起来,“要吃点什么?”
“今天我请客,”我对悬在半空中的菜单说道,它立刻面朝我转了过来,“柠檬马鞭草烤鳕鱼怎么样?”我问莱姆斯。
“很好。”
“再来一份红醋栗朗姆酒炖牛尾,甜点要威尔士蜂蜜糕。”
羽毛笔唰唰唰飞快地在便条纸上写下了我们的订单,我撕下那一页走到前台交给罗斯默塔女士,顺便带回了两杯黄油啤酒。
“空腹喝酒吗?”
“我渴坏了。”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
莱姆斯不赞同地摇着头笑了笑,却也端起杯子陪我喝了一口。
“说说吧,特地请我吃饭是为什么?”
“我昨天说了呀——谢谢你的礼物,甚得我意!”我用自己的杯子碰了碰他的杯子,一些泡沫溅了出来。
“还有呢?”
“没有啦。”
“真的?”莱姆斯一脸不相信的神情,“那就好,我还以为你大费周折地把我约出来又要说出一番奇奇怪怪的话来。”
“我哪里说过奇怪的话……明明都是真话。”我嘟囔着,
“好吧,是我的说法不够严谨。”莱姆斯说,“我已经相信你确实有些古怪的能力了,你说过的一些话确实相当接近事实。我所谓的奇怪……嗯,是指‘说出来’这件事本身有些不合常理。”
“既然你认为我要说些怪话,那为什么要答应和我出来?”
“不然呢,唐克斯小姐?我需要睡眠,即便只剩下两个小时。”他夸张地叹了口气,伸出胳膊拉伸了一下腰背。“还好我没有到雷斯垂德教授那般年纪,不然坐上一整个晚上,我是甭想出门喽——”
“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我举起三根手指发誓道。
“但愿如此……”
莱姆斯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我看得出他终于还是忍不住要问了。
“我不是一个好打听别人私事的人,”莱姆斯地顿了顿,
“嗯哼?”
“你今天……为什么要变成这副摸样?”
我歪着头思考了片刻,“为了不给你惹麻烦啊。”
“为我?惹什么麻烦??”
“你是教授,被学生们看到没问题么?”
“怎么,霍格沃茨的教授难道不允许和朋友出来吃顿饭吗?”
“所以只要添上几岁我就朋友而不是学生了,是么?” 我拢了拢头发,现在的我正是初见他时的模样。
莱姆斯瞧了我一会儿,笑着摇了摇头,“和你的这副面孔倒也没有太大关系......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比起学生你倒更像一位伙伴。”
“或许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格的学生吧。”
“或者,更可能是因为我更愿意把你看做伙伴——”他端起杯子示意了一下,“很久没有和朋友出来闲逛了,谢谢你,唐克斯。”
“早就看出来你需要放松一下心情,总在城堡里呆着会闷坏的。”
“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呆着,其实没那么糟糕。”
“可你上学时并不是这样的吧?”
“会比现在好一点,那时我还有一些可以一起乱逛的朋友。”
“以后也会有的。”
他碰了碰我的杯子,“或许吧……不过人年龄大了就不像年少时那么愿意赤诚待人,很难交心了。少年相识的朋友很珍贵,所以多和你的同龄人在一起玩儿,不要老是缠着我。”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认真要这么说的,但我决定只把它当作是调侃。
“瞎说,我朋友多着呢。你信不信我打个响指这几张桌子瞬间坐满?”
我可没有虚张声势,酒吧里我至少看到了三个队友,队友再带上他们的朋友,四舍五入半个酒馆估计都能来。啊……我突然间意识到为何自己的学会总是变成聚餐了……
“好,好,你人缘很好我信的。”莱姆斯险些把嘴里的酒喷出来,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唇边的泡沫,嘴角高高扬起。
“‘赫奇帕奇朋友遍天下’,没听过么?”
“那为什么你常会显出很孤独的样子?”
莱姆斯的话让我愣住了。
孤独?我的身边从来不缺伙伴,选课时会和要好的同学抱团,吃饭时也总和舍友们坐在一起,在城堡里我很少会单独行动……我怎么可能孤独?
“有时候孤独会写在你的眼睛里,我很熟悉那种眼神。”莱姆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半杯黄油啤酒下肚,他似乎变得健谈了些,
“你或许不知道,在开始训练你之前我关注过你一段时间。我发现在没有人打扰的时候,你有时候会安静得像是进入了另一个空间,直到身边的人唤醒你把你拉出来。
“我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像你这么充满朝气又开朗的年轻人为何会露出那样的神气,就好像你认为自己是个异类。”
“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异类。”
“是的,你不是。”他托着下巴看着我,“我只是有些好奇,你那些时候在想什么,难道真的在注视着另一个世界?”
“我想那只是普通的发呆,或者思考……不,我想大概就只是发呆吧。”
“或许你可以回去旁听一下达木斯教授的占卜课,或许对会于你了解自己突然觉醒的异能有所帮助。”莱姆斯语气非常谦和。但我一想到他是如何压着性子听达木斯那个老头子瞎扯的,就感到十分好笑。
“不,我真的不需要。我没有突然觉醒异能——就算硬要说这是异能的话,达木斯也什么都帮不上。”
“如果你需要帮助的话,这会是一个起点。当然啦,如果你非要和我谈这些,我只能做一个倾听者,更是什么忙也帮不上的。”
“可我只想把那些事说给你听而已,并不希望其他人知道太多。”
“看来你的预言的确并非只关于我喽,那么为什么我成了你唯一戏弄的对象呢?” 莱姆斯半真半假地指责道。
“我希望让自己的经历成为一个秘密。只告诉你一个人是因为我们是——”
糟糕,我差点又脱口而出。莱姆斯似乎很抵触这件事,我只好把“恋人”两个字咽了回去。
“……我们以后是朋友。”他接着我的话说道。
我喝了一大口啤酒,鼓着腮帮子不置可否。
“我相信你是对的,互相保守秘密的人要么对彼此产生信赖,要么就是仇恨。我们之间想必会是前者。” 莱姆斯伸长手臂与我碰了碰杯。
“从前也是这样对吗?你的朋友们,他们也是因为知道你的,嗯……毛茸茸的小问题?那么你守护者他们怎样的秘密呢?”
莱姆斯的眼睛瞪得溜圆,我险些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可不行——我故意咳嗽了两声抑制住笑意。可莱姆斯的目光根本不肯从我脸上移开,我快要撑不住了。
这时候一个女招待端着盛放着我们的餐点的托盘走了过来,真是谢天谢地。
“我就知道一定会来这么一下子,看来这条鱼不是白请的……” 莱姆斯放弃了用目光逼问我的打算,他低下头,拿起一片柠檬仔细地将汁水涂抹在炙烤出褐色焦斑的鱼肉上。
“你看到的……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但它是正确的。‘毛茸茸的小问题’……我已经有整整九年没有听到过这个说法了。”
“是你自己告诉了我这个词的含义。”我对他说。
莱姆斯抬头看了我一眼,“是这样么,真没想到我还会再次跟人提到它……没错,我的朋友们曾经把那件事称作我‘毛茸茸的小问题’。”
他切下一块鱼肉送进嘴里,细细地咀嚼着。我见他一时没有再开口的意思,于是也叉了一块炖牛尾吃。我们俩都沉默了一阵子,在我打算吃第三块牛尾的时候,他终于再次开口了。
“为什么对我提这件事?你是想要知道什么吗?”
“不是的,我是想告诉你,我知道一些事。”我放下叉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正色对他说道,“莱姆斯,你需要朋友,而你的朋友也需要你。”
“恐怕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知道你曾经有三个要好的朋友,詹姆·波特,小天狼——”
“别提那个名字……我相信你知道。”莱姆斯打断了我的话,“那么你应该也知道他们已经死了,或者说,相当于已经死了。”
“他们中的两个人还活着。”我直截了当地说,“你认为是仇敌的那个人是无辜的,而你认为已经死去的那一个才是真正的叛徒。”
“你在说什么?”
“真相。”我举起叉子,以非常骄傲的姿态把牛尾送进了嘴里。
“唐克斯......”
“你不相信。”
“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唐克斯,人死不能复生。”莱姆斯苦笑着。“你也许对某些意象理解有误,我听说灵视时常会因为时间模糊不清而被误读。”
“那不是灵视,而是我的亲身经历——我只是想把自己知道的统统都告诉你,不希望你被蒙骗。”
“那么是谁在蒙骗我呢?”
“当然是你自以为的朋友——彼得·佩迪鲁。”
“彼得九年前已经死了。”莱姆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还活着,他诈死欺骗了每一个人!”我有点着急了,“你要相信我,莱姆斯,如果你把我当做朋友的话——朋友自当真诚!我可以发誓一个字也没有骗你!”
“对,朋友自当真诚。我正是因为明知你不是在故意欺骗才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才好……你刚才不是问我干嘛要到猫头鹰邮局去吗?现在我回答你——” 莱姆斯俯身看着我,他的眼神中满是痛苦和悲哀,
“因为今天是彼得的祭日,我在给佩迪鲁夫人寄匿名的捐款……因为她的儿子年纪轻轻就死在了他无比信任的朋友手中,因为作为一个狼人的我除了一点点金钱根本无法为她做任何事......
“唐克斯小姐,我真心希望我们成为彼此信赖的朋友。但真正的朋友之间不是这样的……不是只靠着一味的‘真诚’。”
莱姆斯走了,留下了那盘只吃了一口的鳕鱼。
我没有追着他离开,而是自顾自生着闷气啃完了一整盘牛尾,最后把剩下的半杯黄油一口气灌下了肚,杯子重重往桌子上一贯。
——不信是吧?我自己救小天狼星!
原本想等到进入魔法部后为他调查翻案,现在看来计划还是提前吧。

朋友祭日(12月初,彼得·佩迪鲁假死日)莱姆斯情绪本来就不好,被这么折腾一遭更抑郁了。
其实小天狼星这事儿不见到死人复活搁谁也不信,太证据确凿了。
那么就把解救小天狼星的任务提上日程。
——朋友们,我们去捉虫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