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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

2023-02-03 15:57 作者:-第十三页  | 我要投稿

当得知大唐亡了,朱温称帝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未动。 半个时辰后,他才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舔了舔干到起皮的嘴唇,他站起身。一刻后,一个小小的酒家出现在他面前。 酒家很小,也很破,他却并未在意,随便找了个地方就坐了下去。 酒保迎了过来:“这位客官,来点什么?” “两小斗酒。半斤羊肉。” 酒保的手脚很麻利,很快便讲酒肉放置在了他的面前。 他注意到了酒保没有左耳,便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酒保苦笑道:“半年前,小人还在长安城里做着酒馆生意。却不曾想,一日史朝清的副官带着一众人士前来吃酒,临走时小人向其讨要酒钱,不曾想此人官职忒大,自然不将小人放在眼中,又如何肯付酒钱?那人还名手下将我暴打一顿,把小店拆了个稀巴烂,最后搁下了小人的一只耳朵,扬长而去。此人权势极大,小的只是一小小酒家,如何告得?因此便离开了长安城,来到此地,勉强立了这一破烂酒肆,供来往人士在此歇脚,胡乱赚得些许酒钱以度日。” 听罢,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自顾自地斟满了一大碗酒,仰起头,一饮而尽。 当两小斗酒和半斤羊肉都进到了他的腹中后,他站起身,打开褡裢袋,抓出一大把钱币,放在了桌子上。 长安城,他已八年没有回去了。不过这一次,他要回去,去取回他的全部。 史朝清会在那里的。他想。 …… “废物!都他娘的是群废物!猪狗不如!”愤怒的咆哮声从大殿中传出。 满身肥肉的董十卜因为过于肥胖,两只眼睛被肉挤的十分小,此刻又因为愤怒导致脸上的肉疯狂颤动,导致他的三角眼忽大忽小,再配上那无风抖动的小胡子,显得十分的滑稽可笑。 可现在谁也笑不出来。就连史朝清也是如此。毕竟谁都不想让这个残暴的胖子在气头上无缘无故的砍了——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生时当意气风发成番大事,死也要名留青史供后人敬仰,若是大事未成先被砍了祭旗,岂不是污了这一世英名? 史朝清在心中暗道董十卜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脸上却云淡风轻:“李弼幄此人,并无雄才伟略,空有武艺而已。单论刀术,无人能与其并肩,因而丁满才会失手。不过,若是我等……” 董十卜连忙追问:“我等如何?” 史朝清的嘴角微微勾起。 “朱温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他既已称帝,正面对抗自然不利。而朱温一向和那李弼幄势同水火,我等不妨,借刀杀人。” …… 长安城变了许多。 虚伪的繁华掩盖不住战火暂时熄灭留下的味道,人声鼎沸或许明日就会万籁俱寂。 或许她喜欢待在这里?他想。反正,他不喜欢。 他抬腿踢开了咬住他衣摆的恶犬。 不见得人都是人,也不见得狗都是狗。他想。 他来到了一户府前,没有叩门,直接翻了进去。 屋内,那一袭红衣,不知为何,竟已没有记忆中那么鲜艳。 “出来吧,我来了。”他高声喊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得意的笑声响起,史朝清的身影从屏风后显露出来。“不亏是前朝第一刀客,这嗅觉就是灵敏啊。不过,听你的口气,像是早已得知我等在此守株待兔?既然如此,那你为何执意前来……只身赴死呢?” …… 朱温坐在皇位上,听着下面的大臣汇报战况,面容极其阴沉。 良久,朱温缓缓开口:“此番交战,朱友恭率二十万大军,竟兵败于董十卜十万乌合之众,退守临安城?荒唐!荒唐至极!” 庞师古连忙替朱友恭打圆场:“陛下,友恭麾下并无精兵强将,多为新募之军,而那董十卜虽兵不过十万,却已是倾巢而出,友恭不敌也在情理之中。” 朱温见开口的是庞师古,便给了他几分薄面:“董十卜和史朝清一行可是朕的一个大祸患,爱卿可有计除掉此二人?” 庞师古道:“末将不才,愿率五万狮子营铁骑支援友恭,友恭现被董十卜众围困于城中,若末将率铁骑从斜刺里杀出,撕开一条缺口,友恭同某里应外合,董十卜众必作鸟兽散。” 朱温正欲说什么,刘公公却突然附耳对他说了些什么。 朱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师古此计可行,不过,且待朕思索一二。退朝。” 庞师古刚刚退出大殿,刘公公便跟了出来,将一封密信递到他手中。 …… “因为我不傻。”他淡淡地道。 史朝清闻言哈哈大笑,道:“没想到有朝一日,你李弼幄竟也长出了脑子。” 他不屑地笑了一声:“史朝清,你说你整日狺狺狂吠,狗屎一样的东西,也有资格站在我的面前对我居高临下?用你的狗脑子好好想想,我敢这么大摇大摆地进来,就没有任何准备?” 史朝清嘴角挂着的那丝弧度总是会给人一种想揍他的冲动,他伸出一直背在身后的左手,一把匕首在透过窗户的阳光下闪着森森寒光。 “你说,若是我用这一把小小的匕首,杀了前朝第一刀客,天下又该如何评价呢?” 他笑着点了点头:“理想倒是挺美好,我觉得天下人士应该会对你的无耻了解的更深刻。” “是吗?那么阁下不妨看一看,您的红衣,现在身在何处?” 屏风后,史朝清的副官缓缓探出身子,而那一袭红衣,正被麻绳紧紧的困住,被其押在身前。 史朝清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哎呀呀,小人有些愚钝,有一事想请李大人指教。这女子,我是杀,还是不杀呢?”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许久才开口问道:“为何不逃?” 她静静地摇了摇头,眸子中的温柔依旧。 “李大人也没有想到,此女收到了你的信,却没有离开这里吧。您想孤身犯险,如今却偏偏要成为亡命鸳鸯。啧啧啧,真是个凄惨的故事啊。” “为了杀我,你们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竟然用一个女人的命来威胁我。难不成你觉得,我会因为一个女人交代在这?” “诶,话可不能这么说啊,现在这府内有着足足百名甲士,这一百人,一人一箭,一人一刀,虽然李大人身为前朝第一刀客,有着万夫不当之勇,也不能毫发无损地离开这里吧。更何况董十卜已经派人联络朱温,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道理他是不会不明白的,如果我没算错的话,朱温的禁军,已经马上要赶到这里了吧。到时候,李大人又该,何去何从呢?”史朝清说罢,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慌乱,仍旧云淡风轻。 “你觉得这已经是一个必死之局了吗?你觉得我今天就一定会死在这里?”他反问道,“你不觉得你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跳梁小丑吗? “史朝清 ,你觉得你摇摇尾巴仗着主人的威势,自己就能支棱起来了?你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史朝清听他这么说,倒也不恼:“死鸭子嘴硬,嘴上功夫再厉害,最后脑袋不是照样得落地?你若奋起反抗,我史朝清自然不是你的对手,不过你照样敌不过百余人和禁军的乱刀砍杀。倒不如直接束手就擒,我的匕首直接穿过你的心脏,给你一个痛快。哟,禁军到了。” 外面传来一阵高喊:“禁军统领王彪,奉命前来诛杀逆贼!违抗者死!” 史朝清笑着道:“没想到来的竟是王彪,庞师古手下第一勇将,看来朱温对你的脑袋,不是一般的看重啊。” 他注视着她,眼中尽是温柔:“苦了你了。” 史朝清叹了口气:“苦了她啊,跟了你这满地都是仇家的人,到头来,荣华富贵没有,就连自己的命都搭上了。唉,可惜这美玉一般的人儿了。” 她清冷的声音响起:“赌一把?” 史朝清一愣。 他笑着点了点头。 “赌一把。” “赌什么?” “朱温更喜欢两个脑袋。” …… “酒保,来三碗酒。” 缺少了左耳的酒保将三个大碗放再桌上,一一斟满。” 那人带着一个大斗笠,遮住了面容,不过酒保并未在意,转身去忙自己的了。 等他回过头来时,那人早已不见,留在桌子上的是十个大钱,和一个被闪着寒光的匕首订在桌子上的物件。酒保定睛一看,顿时吓了一跳——那是一只耳朵。 桌子上还有几道划痕,不识字的酒保并不知道那两个字念“红妆”。 小二将桌子上的酒钱捡起,一旁一队兵马路过,传来阵阵叫喊。 “逆贼董十卜,史朝清,罪大恶极,于昨日在王府现身,被禁军统领王彪拿下,当场诛杀!头颅已挂于城门口,昭示天下!” 酒保晃了晃脑袋:“这世道真乱啊。” 戴斗笠的人喝完酒后,上了不远处的一辆马车。 马车内,清冷的声音响起:“结束了?” 戴斗笠的人笑了一声:“是啊,都结束了。话说,咱们可帮了朱温一个大忙啊。” 清冷的声音轻笑一声:“听说,临安城那边的董史残众已经被全数歼灭。这下,朱温的皇位,可以坐的安稳一点了。” 戴斗笠的人问道:“那接下来,你想去哪?” “你去哪,我就去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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