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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权法律案例|离谱!黑救护车走到一半竟临时加价!这样的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判决?

2023-03-02 10:22 作者:十权法律  | 我要投稿

2022年10月,黑龙江的五常市“黑救护车”坐地起价事件冲上了热搜,120救护车送重症病人回家,送到一半临时要求加价,整个55公里路程1200元的路费被开价到了4500元,这种临时加价行为法院会怎么判决?

事件起因

34岁的女儿因自己的母亲感到身体不适,便将母亲送至医院抢救。抵达医院后医生做出了诊断,结合患者目前的状况直接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说明了情况,如果做开颅手术患者也可能下不了手术台,望家属提前做好打算。最终患者家属决定不做手术。

10月27日晚,家属们希望母亲去世前能够回一趟家,让她体面地离开。后续考虑到自己打车回家不方便,更何况母亲是重症患者,便拨打五常市人民医院电话,询问救护车能否将其母亲送回家。

医院方接线员表示,目前没有空余的车辆了,但是可以帮家属联系。等了很久医院方向家属回电话,推荐了一辆救护车,并说到达家属家里的车费金额不超过1200元。当时55公里的路程,出租车的费用在160元左右,考虑到晚上母亲身体又不适,便答应了护士安排的救护车。

于是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值机员王某,联系到黑龙江峻博医疗救援公司经营者何某,在介绍下和新购置救护车的驾驶员何某祥,同雇佣的随车护士王某睿一同转运病人。

当救护车开出市区后不久,司机要求支付费用。王某睿以被褥费、针剂费、消毒费等名目为由要加价,要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4500元,司机以返回出发地或半路停车的方式,强迫被害人支付。

因为费用出现异议,司机便开车到一个荒地后停车,便拉扯患者要把她从车上拽下来。双方引发了争执,家属声称:人在做天在看,你们这样做会遭到报应的。救护车方说道,不会有报应的,我们已经干了三十多年。

当时患者只盖了一层薄被,因为才从重症监护室出来身上没有穿其他衣物。在被迫之下只好答应支付费用,但是要求重新核算费用并向家属提供发票,救护车以半夜不方便开发票为由拒绝开发票,最后家属无奈之下支付了3140元。

遗憾的是到家不久,患者就去世了。随后家属方把视频曝光至网络,120救护车领导和司机便上门找到家属商量,要支付1万元给患者家属,让其删除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家属方并未答应。

11月5日,五常警方对救护车坐地起价事件处理情况发布公告,涉案的救护车司机、随车护士、120接线员已经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是强迫交易罪

案件中查出该救护车没有合法经营手续,警方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详细调查,会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五常医院官方回复,急救中心的接线员王某属于个人行为,已被医院开除处理。

01坐地起价能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为何不以涉嫌抢劫罪立案呢?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达到现场实施,压制反抗的程度,而此案件是以中途停车行为和语言相威胁,因此警方并未以抢劫罪立案。

03为什么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此案件中家属是愿意支付一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务的,因此并未构成敲诈勒索罪。

其实在生活中这类私人救护车事件也很多,希望大家解决问题时要擦亮眼睛,谨慎处理。在处理问题时要尽可能地保留证据,来为自己做依据支撑。

若您个人发生问题无法解决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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