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一点记忆(7):心感次阶定义【1】

2023-01-04 21:14 作者:周世礼  | 我要投稿
  1. 物心感,神心感:分别为物欲心感,神欲心感的简称。物欲心感指对人或物的追求,以此为介质所传达出的心感。神欲心感是指对内心所追求的,以及任何非实物,事件达成,以此为媒介所传达出的心感。

  2. 激化作用,抗激化作用:对于未受伤害的心感主体,当长时间无外界的心感接收时,心感主体会进行封闭或发散空置心感以收取心感,这种空置心感可以接收外界心感使得无本义心感被“染色”,使得其含有心感,但对于这种心感所导致的后果不一定,接收时也会产生心向转向等作用。但只要有心感的接收,那么心感主体便会陷入“激化”状态,会不择手段的收集心感,并将收集到的心感化为他用。这种因为心感匮乏而产生的快速、大量收集心感的行为所导致的原因称作激化作用。同理,当心感主体受伤时外来的任何非治疗心感都会使心感主体进一步受损,此时心感主体会排斥任何心感,直到心感主体毁坏或是被治愈。这种因为心感主题受损而不吸收任何心感的的行为所导致的原因称为抗激化作用。

  3. 意念:是与意志不同的属性。意志表现为对梦想的执行力,意念表示对梦想的干扰力。同时,意念可以直接转化为意志并借以产生梦想。此外,当心感主体受到刺激时,所产生的意念会产生“执行”行为,即将意念转化为生理行动并执行。

  4. 激动作用,抗激动作用:和【2】相同,当未受伤的心感主体在保持不接收心感时,心感义体会自发地触发义体作用,发出平动心感使得心感主体持续受到击打,直到有新的意念出现,进而可以自发的产生心感并转移到执行区执行动作或想法。这种因为心感主体受到平动心感而可以产生意念并加以执行的作用称作激动作用。当受伤心感主体持续接受治愈性心感时,心感主体可被治愈,但当过量输入治愈性心感时,会导致心感主体将多余的心感制作成心盾,以抵御更多的心感侵蚀;当持续输入非治愈性心感时,受心感主体本义的影响,心感主体会破碎或冲击:当心感主体破碎时,相当于人体失去了心感,此时需要长时间的静养或者是促进修补的心感加以治疗,如果保持输入非治愈性心感,且心感主题显色为破碎时,生物体会执行自我销毁机制。当心感主体显色为冲击时,心感主体会陷入爆裂状态中,会对所有发送来的心感进行锐化处理并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的触发都是在“理性极限”外的,即条件为脱离“理性极限”可以进行心感控制的范围。

  5. 事件作用【2】:折损作用:与心向偏转不同,这种作用是由于时间和事件的影响共同决定的,而这种作用一般受到影响面较大的是事件,所以,对于大部分是因为事件而受到影响的心感有关的作用,被统称为事件作用。

    当在事件作用下,意念得到了事件,对其加以分析后可以产生心感,这种心感不同于心向偏转,它可以一定程度内改变或阻止对某一行为的实施,而将其替换为其他行为或是直接阻断行动,这种借由心感所实施的行为阻断行动称作折损作用。

    其中,时间的影响在于意念对这件事的分析时长。一般来讲,不同的分析时长会使所得出的心感不同,进而导致改变或阻止程度。

  6. 心感的指向性,转向性:心感在单独发散时,是带有指向意义的,这种指向对象可以是任何名词,包括人事物等特有意义词和抽象名词。当心感出现且为发散,未储存时,意念可以直接对心感分析,并得出下一步结论,如此反复,可以得出多种结论。心感的这种被作用称作心感的转向性。

  7. 记忆:是人事物的被保留在储存单位中的一种再现形式。记忆分为现实记忆和虚妄记忆,现实记忆即发生在现实世界的真实事件所保留的一种再现形式;虚妄记忆是指非现实的,没有在真实世界发生的一切人事物的再现形式。

  8. 近实心感,记忆心感:近实心感是指在梦境状态下的影响下作用到了现实生活中有心感生命体,这种产生于梦境而作用于现实的心感称作近实心感。记忆心感是指在记忆中推理所得出的心感。

    与折损作用和意念不同,这种心感推理可以不经意念而直接得出,而更确切地说,这是一种“感悟”,即对事件发生后的看法。这种心感也在标准台中称作官感台。

  9. 台:是对一类心感义相同的心感的统称。对于常用心感,一般同类的心感所指向的事件性质基本类似,所以我们人为定义了:行进台(心感义表示为快乐,爽快等),官感台(心感义表示为感知,感官等),恋锁台(心感义表示为爱情,恋爱等),长恨台(心感义表示为仇恨,担忧等),消悯台(心感义表示为怜悯,消沉等),心藏台(心感义表示为恐惧,害怕等),狂想台(心感义表示为科幻,想象等),玄至台(心感义表示为沉默,无语等),以及空置台(空置心感)。

  10. 主观态,客观态:对于事件的看法是由多个人组成的,所以对于处于事件内和事件外的人,对一件事的看法有可能不同,那么对于事件的发生主体,其对于一件事件所发散出的心感称作主观态心感,那么这种发生主体对于其的作用称作主观态。同理,非发生主体对于其的作用称作客观态。

    需要补充的是,并没有绝对的客观,但有绝对符合社会道德和公正的看法。

  11. 心感的变转性,多样性:心感可以在不使心向偏转的情况下,使得心感义发生变转,这是心感的变转性。举例:你看不惯一个人,你可以骂他,这是心感义为厌恶,心向为对其厌恶,但如果你用撩人的语气骂他,心感义不变,但心向偏转为爱慕;如果要保持心向不变,可以怂恿,捧他,此时心感义为爱慕,但心向为对其厌恶。

    同理,我们有心感的多样性。即心感义可以由多种单体心感组成,且心感义的总量是无限的。

  12. 事物作用【1】:附加作用:与事件作用相类似,这里不赘述了。

    对于一个物体,可以人为规定其性质,此时的性质可以决定需求,即心感对物质的追求欲望。此时,这个物体就被赋予了一种意义。这种在社会作用下通过附加属性来推动心感交流的作用,我们一般称之为附加作用。

  13. 心趋:此处的心趋是更高级的定义。

    对于心感主体,其心感本义对心感的追求会随时间变化有不同的趋向,这种随时间,事件和事物的变化所导致的心感变化称作心趋。心趋受到生命体征和心理需求的影响。


一点记忆(7):心感次阶定义【1】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