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裹挟的爱
日记 2021.04.08
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我很喜欢某位作家提出的“人是趋利避害”的观点。那么以此作为前提,就没有人可以接受没有回报(包括精神回报)的支出。付出与回报需要平衡,很遗憾,就像交易一般。
但是价值的多少,每个人的评判标准是不一样的。当一部分人想与你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时,往往提供的是自己所认为等价的,索取自己想要的。但是他们太弱小了,物质上,不能给我好吃的,不能给我好玩的,不能教我有用的。给出的“回报”对于我来说并不等价。长此以往,不平衡的对“回报”的欲望便转向了另一方——向情感发起诉求。
这样出现的“喜欢”真的能算是喜欢么?也许我只是喜欢这种乐于助人的感觉。也许我只是想给无效自己的付出找点有效的理由,毕竟人是趋利避害的,我也没理由告诉自己自己做的都是徒劳来折磨自己,于是也就任由情感被欲望裹挟了。
但他们给不了你想要的物质,不一定满足的了你的精神诉求,更不能带给你未来,所以放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