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雷安】一只(伪)四翼天使的自我修养(下)

2023-09-09 02:19 作者:ERRORpearl  | 我要投稿

(普通墨水)认识“禁忌”,真的是一个很诱人的条件

不知道pearl她们怎么样了,


合集手稿.2——完


“拉斐尔前辈,请问您知道多少关于雷狮和安迷修的事?”合集突然出现在炽天使的房间

拉斐尔听闻,差点没把手中的仿咖啡饮料打翻

“能天使合集,来问问题前请敲门,”祂看向合集,“好吗?”

“行,所以这个可以问吗?”

“可以,”本来祂想抽个椅子来,但合集已经做出了一个立方体并坐了上去,“你想听哪些?”

“雷狮把安迷修带回天堂后”合集毫不犹豫

“好吧,”拉斐尔叹了口气,“耶和华并没有复活安迷修,尽管祂是战役中的大功臣,因为在战役中祂的灵魂被撕下一片,然后撕下的那一片被混沌之海染黑了”

“雷狮真的很忠诚,祂在发觉祂的爱人灵魂失去一块后立马褪去光环,然后跳到海中寻找那一块灵魂——这么做很冒险,你知道的”

合集点头承认。在短时间内反复切换状态是极为危险的,甚至本质相对平和的她这么做也难以全身而退,很可能会撕裂骨骼,甚至是灵魂

而且,混沌之海甚至不归耶和华管,一旦操作失误,变成魅魔或梦魇一类最为低贱的恶魔也不是没有可能

“祂当时暴怒到了差点杀死了沙利尔,最后是耶和华提出可以去寻找‘神之母’,祂才罢休”

拉斐尔的无数只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合集,让她有些脊背发凉

“之后的事,我不知道。再往后的事,你很聪明,应该推断得出来”

雷狮带回了安迷修,祂的爱人


合集对这个几乎等于无功而返的结果并不吃惊,毕竟这不是什么难以预料的事

“再去图书馆看看吧......”

她自言自语,合上日记,走向了图书馆


啥?你问她为啥不去问安迷修或雷狮?

安迷修没这段记忆,雷狮估计不肯说


蠕动着追求真相的合集蠕动着来到了图书馆

然后她又看到了耶和华那个死老头

“耶 和 华,请问,您究竟为什么,会在我每次来图书馆时来这?”

合集的脸上挂着十分“和善”的微笑,并随时准备着打爆这个分身

向二点钟方向投出结晶核,然后向左移动五步,最后千针齐发,钉死对方

合集阴暗地想着

然后,耶和华炫耀着挥了挥手中的书,走了

徒留合集一人崩溃


探寻真相的道路总是艰难的,所以她决定去找她万能的姐姐


“pearl!”合集蹦蹦跳跳地跑到她的姐姐跟前——也不能算姐姐,只是互相称对方为姐妹

“你来了,”pearl揉了揉合集的头,顺带按了一下她头顶上翘起的的毛,“有什么事吗?”

“来问一下你在天界的称号,说不定对我八卦有点用。”说完,合集甚至歪了歪头卖萌

“嗯......”pearl想了想,“好像是叫‘神之母’来着......”

哦吼,歪打正着


“所以,痛快招了吧!”在和pearl简单交代了一下情况后,合集一锤定音

“呃……好”

“当年是他找到我的,他披着尘埃,流着鲜血,”不得不说,pearl讲故事的能力很强,“但他护着的躯体,却毫无损伤”

“你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我当时住在命运之渊,而诺恩斯则为了不让别人打扰她的判决,在入口处放了无数魔兽”

“我当时简单的把他的伤治了一下,然后将安迷修的灵魂重新粘起来”

“这很容易,所以我没要什么代价”

“但是复活他就不一样了,这个真的很难”

随着pearl的讲述,合集逐渐了解到了当年的真相


由于重新激活安迷修的身体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所以pearl要求了雷狮三点

她站在二楼,靠着栏杆,头顶花环落满白霜

“由灵魂而生,与火焰相伴,雪花飞舞而即刻融化,浆果丛上挂着空枝,烈焰灼伤鸟翼,舍利在骨灰间闪烁,请问我想要什么”

这是谜语,也是要求

“安迷修的身体可以放在我这,你不应质疑我的可靠”

她叹了口气,呼吸间带上白雾

“去找,找到后给我”

“让我重获新生”

她像是怕雷狮找不到,又提示了一下

雷狮猜了三四个,无一例外被否定了

“那么,”pearl闭上双目,低下头,“如果你能找到永不枯竭的泉水,我仍然可算你找到答案”

雷狮走开了,他思考着

然后他措不及防的被卷入了命运乱流,泛着银光的泉水将他卷走

在陷入黑暗之前,他听见一声轻笑,又像是叹息

“你难道不知道吗?”


然后他看见过去,看见千年前的自己

“你是谁?”显然,对方可以看到雷狮,雷狮却不能触碰到对方

他想起自己千年以前自己的记忆

那时自己尚且年轻,才开始理解感情

那么......“是未来的你”

他不打算编个故事,容易露馅

“那么,你能证明自己吗?”年轻的他质问道

  




































































































懒了,摸不出了

【雷安】一只(伪)四翼天使的自我修养(下)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